【招标公告】包钢股份化检验中心全自动分析系统检测设备修复采购(重新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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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包头市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包钢股份化检验中心全自动分析系统检测设备修复采购(重新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包钢股份化检验中心全自动分析系统检测设备修复采购(重新采购)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
| | 包钢股份化检验中心全自动分析系统检测设备修复采购(重新采购)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ZB202608130009 | ||||||||||||||||||
|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
| | 2.1项目概况 包钢股份化检验中心全自动分析系统检测设备修复采购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包钢股份化检验中心全自动分析系统检测设备修复采购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ZB202608130009-0001 标段名称:包钢股份化检验中心全自动分析系统检测设备修复采购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6个月内供货到现场,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付款方式:按9:1进行付款:设备全部到货验收合格,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挂账核销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预留合同金额的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每个付款节点均为次月开始支付,6个月内付清。 付款形式:商业承兑汇票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 ***.0000 投标保证金(元):90000.00 备注:/ 其他相关要求: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不定标,项目终止1、投标人需在报价明细中填报所投产品的品牌或制造商或修复厂家。 2、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并满足技术协议要求,不容许对技术协议中的要求产生负偏离。 3、所报品牌备件必须满足现场要求,兼容现场整体设备,且保证完全互换性;满足技术协议内全部要求,无任何负偏离。 2.4项目明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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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 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3)投标人须为仪器仪表类制造商。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须填写附件1中《包钢股份化检验中心全自动分析系统(全自动快分检测系统)检测设备修复项目分项报价表及主体设备品牌响应表》和《全自动分析系统(全自动快分检测系统)检测设备修复项目响应性评审内容》,未填写否决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身2023年至今全自动分析系统(全自动快分检测系统)修复业绩一份(修复业绩需体现直读光谱仪、X荧光光谱仪的修复)。须提供相应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及对应发票(非全额发票即可),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可遮挡,发票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月之前有效。如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内容,须提供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予以佐证。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3.5 XXX。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8-14 00:00起至2026-08-19 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 5.平台技术服务费 | |||||||||||||||||||
| |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招标项目5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 ||||||||||||||||||
| 6.投标保证金 | |||||||||||||||||||
| |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 ||||||||||||||||||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08-20 09:00(北京时间)。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不予接收。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均不接收。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 ||||||||||||||||||
| 9.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10.澄清或异议 | |||||||||||||||||||
| | 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澄清接收电话详见联系方式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提出异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异议要求。 异议受理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采购中心 监督电话:2661993 | ||||||||||||||||||
| 11.联系方式 | |||||||||||||||||||
| |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业务部长:郝建宏 业务部长联系方式:2668982 客服热线电话:0472-5267453 | ||||||||||||||||||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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