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4-2026 年成效监测和履约验收服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K1508252026081801)
招标人:乌拉特后旗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亿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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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卷....................................................................3 第一章招标公告...........................................................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1 第二卷...................................................................48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9 第三卷...................................................................53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4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6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60 三、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62 四、投标保证金.......................................................63 五、投标报价一览表...................................................65 六、服务方案.........................................................66 七、项目管理机构.....................................................67 八、资格审查资料.....................................................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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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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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4-2026 年成效监测和履约验收服务已由《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巴 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4 年度作业设计的批复》巴林 草字〔2025〕49 号、《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 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5 年度作业设计的批复》巴林草字〔2025〕84 号、《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
保护修复项目 2025 年度作业设计(第二批)的批复》巴林草字〔2026〕61 号、《巴彦淖尔市林
业和草原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6 年度作业设计的批复》巴林草字〔2026〕65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拉特后旗林业和
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 目 2024-2026 年成效监测和履约验收服务
2.2 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
2.3 招标规模:完成 2024 年、2025 年(第一批、第二批)、2026 年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
乌拉特后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的成效监测和履约验收工作。
2.4 项目计划投资:1719.04 万元
2.5 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K1508252026081 8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北工 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4-2026 年成效监测和履约验收服务(2024 年)一标段 |
| 招标范围 | 服务-公共咨询-咨询服务-生态保护评价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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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公共咨询-咨询服务-环境咨询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572.92 | 工期 (日历天) | 1825 |
| 标段编号 | K1508252026081 801001002 | 标段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北工 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4-2026 年成效监测和履约验收服务(2025 年)二标段 |
| 招标范围 | 服务-公共咨询-咨询服务-生态保护评价咨询; 服务-公共咨询-咨询服务-环境咨询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509.12 | 工期 (日历天) | 1825 |
| 标段编号 | K1508252026081 801001003 | 标段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北工 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4-2026 年成效监测和履约验收服务(2026 年)三标段 |
| 招标范围 | 服务-公共咨询-咨询服务-生态保护评价咨询; 服务-公共咨询-咨询服务-环境咨询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637.00 | 工期 (日历天) | 182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2024 年、2025 年),成立不足 3 年 的企业提供其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业绩要求:/;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总负责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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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承诺书),2023 年 1 月至今投标人未被列⼊失信被执⾏⼈、税收违法⿊名单,提供信
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5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林业和草原相关专业副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资格(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要求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
保查询证明,如负责人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合法的退休返聘合同及相关证明);
3.6 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招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
拟);③本项⽬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最多只能被确定为 1 个标段的第⼀中标候选⼈。本 项⽬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的顺序进⾏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已获得第一个标段的第⼀中标候选⼈资格的,将不具有第二标段的候选⼈推荐资格;第二标段从具有中标候选⼈资格的投标⼈中,排名最⾼的投标投标人为第⼀中标 候选⼈,排名次⾼的投标投标人为第⼆中标候选⼈,以此类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8-19 00:00 至 2026-08-2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 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9-09 09:00,投标人应在截
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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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林业和草原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等八部委令第 20 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
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拉特后旗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
联系人:
***
电话:
***
监督人: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派驻旗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
联系人:王会
电话:0478-229731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亿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二环路
联系人:
***
电话:
***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
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 领 取 招 标 文 件 登 录 地 址 :请 登 录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 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10.2.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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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 0512-58188511、0 471-5332612。
10.3.投标操作须知
2026 年 0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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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乌拉特后旗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 联系人:*** 电话:***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亿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二环路 联系人:*** 电话:*** |
| 1.1.4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 修复项目 2024-2026 年成效监测和履约验收服务 |
| 标段名称 | 第一标段: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 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4-2026 年成效监测和履约验收服务(2024 年)一标段 第二标段: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 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4-2026 年成效监测和履约验收服务(2025 年)二标段 第三标段: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 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4-2026 年成效监测和履约验收服务(2026 年)三标段 |
| 1.1.5 | 建设地点 |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 |
| 1.2.1 | 资金来源 |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完成 2024 年、2025 年(第一批、第二批)、2026 年内蒙古自治区巴 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的成效 监测和履约验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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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3.2 | 服务期限 | 1825 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经各级验收合格日止(具 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财务要求:近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2024 年、2025 年),成立不足 3 年的企业提供其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总负责人在工程建设 领域无行贿行为(提供承诺书),2023 年 1 月至今投标人未被列⼊失信被执⾏⼈、税收违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林业和草原相关专 业副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资格(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要求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查询证明,如负责人是退休 人员需提供合法的退休返聘合同及相关证明);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2、为本 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招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 拟);3、本项⽬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最多只能被确定为 1 个标 段的第⼀中标候选⼈。本项⽬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的顺序 进⾏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已获得第一个标段的第⼀中标候选⼈资格的,将不具有第二标段的候 选⼈推荐资格;第二标段从具有中标候选⼈资格的投标⼈中,排名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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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的投标投标人为第⼀中标候选⼈,排名次⾼的投标投标人为第⼆中 标候选⼈,以此类推。 注:①投标人投标文件内提供的企业证件、人员证件等资料应真实、有效,如需另外补充说明的投标人应将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公 告或通知等附在投标文件内。 ②电子证书:若投标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实行企业证件、人员证书 电子化管理,则提供可通过二维码查询的电子证书,但二维码必须清 晰,否则现场无法识别导致不予认可投标人后果自负。 ③人员参保信息查询:提供可在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个人参保信息 查询情况同时提供查询账号及密码或有效验证码或有效二维码;若供 应商所在地区未实行社保信息网上查询,可提供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 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 ☑不接受 □接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 时间:在投标递交截止时间 10 日前 |
| 形式:投标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相应提问模 块以书面匿名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根据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 |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形式 | 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 日前 |
| 形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出,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查看,该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含补遗文件),否则 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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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1 | 转包/分包 | ☑不允许 不允许将中标项目转包 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遥感 影像获取及配准。 □允许 分包金额要求:不得超过中标金额 20%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 证书或资质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 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 有关招标文件附件及发布的答疑文件、澄清文件或修改文件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 | 时间:在投标递交截止时间 10 日前 |
| 形式:投标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相应提问模 块以书面匿名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根据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 年 09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即默认 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收到,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 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 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即默认 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收到,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 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 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要求的业绩、资信等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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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2.3 | 招标控制价(上限)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5729200 元(大写:伍佰柒拾贰万玖仟贰佰元)二标段:5091200 元(大写:伍佰零玖万壹仟贰佰元)三标段:6370000 元(大写:陆佰叁拾柒万元)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90 天(日历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可 以采用“虚拟子账户”形式,也可以采用电子银行保函形式、电子保 险保函形式、电子担保保函形式,但应当符合银监会、银行的有关规 定,同时确保相关凭证具备法律效力。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一标段:50000 元(大写:伍万元) 二标段:50000 元(大写:伍万元) 三标段:50000 元(大写:伍万元)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银行电汇或保函。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 间)。 4.采用银行电汇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 户)。 5.保证金打款账号为:投标企业需自行到交易中心平台会员端获取自 己专属的保证金账号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方式: ①跨省、跨行的汇款请通过人民银行二代支付系统汇划。 ②同省、同行请通过综合管理平台----多级账户汇划。 ③通过网上银行汇款及有其他疑问的请与银行取得联系。 联系电话:0478-8700767、0478-8521197、0478-8521195、0478-8521196。 注:1.附言请注明工程名称(若内容较多,可以简写) 2.递交保证金时一定要核对保证金账号,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 自己承担。 3.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指定账户(以到 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4.投标保证金请登录系统后获取专属于本单位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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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并按照要求缴纳,缴纳成功后请即时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若有疑 问请联系 0512-58188511。 5.采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选择电子保函、银行保 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中的任意一种: ①金融服务(电子保函)系统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 期,并将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②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的,必须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 无条件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并将保函原件扫 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③采用保险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必须是无条件保函,保函有 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并将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6、按照《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巴交易发〔2025〕1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投 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后,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 见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附件。 注: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 标人签订合同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行为的; (3)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证明材料的;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或 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实质性内容的 |
| 3.5.1 | 资格审查资料 | □无 (1)☑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即在评标 时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 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合格者视为无效投标。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 份要求 | 近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2024 年、2025 年)或成立不足 3 年的企业提供其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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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 目的年份要求 |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 仲裁情况的年份 | 按照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3.7.3 | 签字和盖章要求 | (1)签字、盖章位置及要求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法定代 表人签字。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印章)”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要求“投标人(盖单位公章)”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投标人公章。 (3)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要求“委托代理人 (签字)”之处,应由委托代理人本人亲笔签署姓名。电子投标文件 中如果无法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签章,可以先导出,在纸质版本上由 委托代理人签字后扫描,导入至系统中,之后再进行单位及法定代表 人的电子签字、盖章。 |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标人在与招标人 签订合同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的纸制投标文 件一式五份 |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上传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 作软件(内蒙古)”制作并使用“CA 锁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 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 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书不予退还□是,退换时间: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内蒙 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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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5.2 | 开标程序 | 按不见面开标大厅程序,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内 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在规定时 间内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网址为: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 in.html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 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占三分之二以上。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 介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 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nmgztb.com.cn)和《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 gov.cn/msym/bynesggzyjyw/) 公示期限:3 日 |
| 7.3.1 | 履约担保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不要求 ☑要求:按中标金额的 5%缴纳,合同签订之前缴纳。以转账、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递交: 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详 细汇款账户签订合同前另行给定。以保函方式递交:须出具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保函。履约担保退还:承包人于本合同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 28 日内办理相 关手续。 |
| 9 | 监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监督单位乌拉特后 旗纪委监委派驻旗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依法实施的监督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 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注意:除系统原因所有投标人皆不能解密外,投标人严格按系统要求 时间解密投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发生问题及时联系项目总负责人 或后台技术人员,招标人将在第一个解密时限结束后延长解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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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10 分钟,超时仍未解密的或解密不成功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
| 10.2 | 方案内容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否 □是 |
| 10.3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10.4 | 中标人拟投入本项 目人员变更 | 对中标企业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在工程建设期间不得变更,确有 特殊情况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更换手续 |
| 10.5 | 不良记录 | 项目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中标人中的中标项目中切块承包或承项 目的任何实施内容。一经发现有此行为,对项目法人通报批评严肃查 处,对中标单位记入不良记录。 |
| 10.6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的计算按招标金额 的 1%支付。 |
| 10.7 | 其他要求 | 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 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 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 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 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 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 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 件。已向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 任何利害关系;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 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6)投诉事项应当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 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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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中标人应严格按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地方规定,落实工作 人员实名制和相关保险及税务缴纳。 4、项目履约中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或许可证等由中标人负责办理,招标人提供相关手续和人员协助。 5.各标段成效监测和履约验收服务根据项目施工情况适时开展,如 遇项目工期顺延的,以上服务相应顺延。 6.涉及土壤、植被采集后期的实验、鉴定的,可由具备资质的第三 方机构承担。 |
| 10.8 | 招标文件解释 | 本次招标文件如有表述不清或存在歧义表述条款,均已现行法律法规 或部门规章为准释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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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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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
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14)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
于有效期内;
(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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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招标活动;
(1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总负责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踏勘,请自行与招标人联系。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 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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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转包/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
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
澄清。若是电子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对招标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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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人)发起提问。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
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
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是电子开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人)可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答疑或澄清。
2.2.3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即默认所有获取招标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收到,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
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
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
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是电子开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可
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修改招标文件的通知。
2.3.2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即默认所有获取招标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收到,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
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
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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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保证金;
(5)投标报价一览表;
(6)服务方案;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
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须以固定总价包干形式报价,总价应涵盖本项目实施所需全部费用。总价中
的人民币金额应同时以大写和阿拉伯数字明确标注,两者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
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
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
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
废标处理。
3.4.3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后(公示期内无异议)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
应提交履约保证金缴纳手续后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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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履约担保。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营业执照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总负责
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款项凭证,或
合同和委托方确认的成果证明材料。合同需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
章页;不提供不得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款项凭证,或
合同和委托方确认的成果证明材料。合同需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
章页;不提供不得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
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
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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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
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
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版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
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
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加盖电子
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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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如有);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 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 记录上签字确认(如需);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直至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 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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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回避评标的情形。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工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 23 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进行,采用综合评分
法评标。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在
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中标通知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公示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履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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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承包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标人
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金额、形式。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如第一中标候选人自愿放弃中标,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处中标项目
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未给招标人带来损失,根据实际情况,中标人候选
人可不承担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重新招标的情形。
8.2 不再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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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
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
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
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
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8.3 终止招标
因不可抗力原因,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
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
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
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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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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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审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备案信息一致 |
|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款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项目总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款规定 |
| 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款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款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款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条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投标价格 | 投标总价、分项报价小于或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3 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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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办法
评标工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 23 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通知进行,采用综
合评分法评标,招标人不设标底,为防止哄抬标价及恶意竞价,招标人将设定招标控制价(上
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如果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均超
出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
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
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取确定。
1.1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B×90%+C×10%,其中 B 为招标控制价,C 的计算方法如下:①当 n(有效投标人个数)<5 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C;
②当 5≤n<7 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1 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C;
③当 7≤n<9 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2 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C;
④当 9≤n<11 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3 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C;
依次类推。
注:投标人报价应小于等于最高限价(及分项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
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而作无效标处理,不再参加评审。
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视为无效的投标报价
和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的投标报价的则不参与 C 及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2 技术标打分计算方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成
员分别对有效标的各项评标因素记名打分。在技术标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分项评
分不修正。
33
详细评审表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投标报价:20 分 服务方案:60 分 项目管理机构:20 分 |
| 2.2.2 | 评标报价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B×90%+C×10%,其中 B 为招标控制价,C 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当 n(有效投标人个数)<5 时,所有投标人有效 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C; ②当 5≤n<7 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1 个 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C; ③当 7≤n<9 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2 个 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C; ④当 9≤n<11 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3 个 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C; 依次类推。 注:投标人报价应小于等于最高限价(及分项的最高 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 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而作无效标处理,不再 参加评审。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 会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视为无效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委员 会认为不合理的投标报价的则不参与 C 及评标基准价的 计算。 |
| (1) | 投标报价评 分标准 (20 分) | 偏差率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投标报价得分(20 分) | 投标报价满分 20 分。打分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有效 的投标报价即基础分 20 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低 0.5%,以 20 分为基数扣减 1 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 高 0.5%,以 20 分为基数扣减 1 分;最多减 2 分。 |
| (2) | 服务方案(60 分) | 总体服务方案(10 分)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服务方 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背景;2.服务内容;3.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4.组织分工;5.总体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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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 路线;方案内容符合采购人要求、具有专业性、针对性、规范性、合理性、可行性,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等。(每 项 2 分,共 10 分) 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2 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不足、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 1 分。 备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逻辑混乱,不符合相关 的国家、行业标准;不完整是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前 后内容无法连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指:内容脱离了 实际情况,不利于项目实施。 |
| 技术服务方案(20 分) | 针对项目内容及采购需求,对项目技术服务方案的合 理性、完整性综合评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 中应包含项目建设质量评价(验收)及成效监测两部分内 容: 一、项目建设履约验收技术服务方案,包括但不局限 于:1.验收组织体系;2.验收依据;3.验收方法及标准;4. 验收流程。(每项 2.5 分,共 10 分) 二、项目建设成效监测技术服务方案,包括但不局限 于:1.监测组织体系;2.监测内容;3.监测技术及方法;4. 监测评估体系设定(每项 2.5 分,共 10 分) 上述方案内容符合采购人要求、具有专业性、针对性、规范性、合理性、可行性,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等。每缺 少一项内容扣 2.5 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不足、内容不 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 1 分。 备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逻辑混乱,不符合相关 的国家、行业标准;不完整是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前 后内容无法连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指:内容脱离了 实际情况,不利于项目实施。 |
| 服务保障措施(10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保障措施进行评审,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质量控制目标;2.服务质量 保证措施;3.廉政管理制度;4.服务承诺。要求服务保障措 施完整、具体、不空泛、科学、全面、合理、切实可行。 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2.5 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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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 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 1 分。 备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逻辑混乱,不符合相关 的国家、行业标准;不完整是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前 后内容无法连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指:内容脱离了 实际情况,不利于项目实施。 |
| 进度计划安排(5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安排进行评审,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1.进度计划安排情况;2.进度控制措施。要求进 度方案合理、完整、全面、先进、可实施性强。 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2.5 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不足、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 1 分。 备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逻辑混乱,不符合相关 的国家、行业标准;不完整是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前 后内容无法连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指:内容脱离了 实际情况,不利于项目实施。 |
| 安全生产与防范 措施(5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实施期间安全生产风险及 项目不确定性的分析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安 全生产风险识别;2.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实用、可行、具 体。 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2.5 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不足、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 1 分。 备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逻辑混乱,不符合相关 的国家、行业标准;不完整是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前 后内容无法连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指:内容脱离了 实际情况,不利于项目实施。 |
| 档案管理(10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验收及成效监测资料管理方案的 规范性、完整性综合评定,包含但不限于:1.档案资料排 序;2.相关资料的归档;3.资料的装订;4.资料的移交等内 容;5.信息安全保证措施。 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2 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不足、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 1 分。 备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逻辑混乱,不符合相关 的国家、行业标准;不完整是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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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 后内容无法连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指:内容脱离了 实际情况,不利于项目实施。 |
| (3) | 项目管理机 构评分标准 (20 分) | 企业业绩(8 分) | 需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每提供一项履约验收或成效监测相关业绩的得 1 分;(2)每提供一项履约验收和成效监测相关业绩的得 2 分;(3)本项最高得 8 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款 项凭证,或合同和委托方确认的成果证明材料。合同需包 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不提供 不得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参与人员配置(12 分) | 项目每个标段应配备林业和草原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 8 人 和造价/财务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 2 人。 (1)每提供 1 名正高级职称人员得 1.5 分。 (2)每提供 1 名副高级职称人员得 1 分。 (3)每提供 1 名中级职称人员得 0.5 分。 (4)该项最高得 12 分。 上述人员中至少 2 人需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 员执照,不具备的每少 1 人扣 1 分。 注:上述团队参与人员配置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投标 人须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书、及递交响应文 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连续 3 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 保险的凭证,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合法的退休返聘手续, 如有其它情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材料。 |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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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服务方案:见详细评审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详细评审表;
(3)投标报价:见详细评审表;
2.2.2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详细评审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方法:见详细评审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符合“附件 1:废标条件”规定情形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
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
分。
(1)按本章 2.2(2)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方案进行统计和偏差分析计算,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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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得分 A;
(2)按本章 2.2(1)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B;(3)按本章 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 C;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控制限价时明显
低于控制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
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
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
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
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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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废标条件
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工程项目电子清标(标书特征码、特征码对比、技术标雷同性分析、经济标错误雷同
性分析) ;
(5)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
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6)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7)投标人未按照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投标报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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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服务合同
(合同范本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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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书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单位(委托方):乌拉特后旗林业和草原局_ (盖章)
供应商(受托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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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单 位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乌拉 特后 旗林业和草原局
投标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本项目 (填写项目名称)项且编号: (填写项目编号) 的中标结果、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
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一、签订本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 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
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通用条款;
5.中标通知书。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面积 (万亩) | 监测和验收单价(万元) | 费用小计 (万元)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合计:万元 |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本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圆整)。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
费用,如人员工资、交通、利润、税收、招标代理费用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
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43
三、服务成果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服务期限:
2.服务场所:乌拉特后旗
3.服务成果交付内容:
4.服务成果交付数量:电子版 1 份、纸质版报告各 6 份
5.服务成果交付时间(期限):
6.乙方提供不符合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7.甲方应当在服务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评价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
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服务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甲方应提供该项目服务成果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
程序核实后办理资金拨付;
9.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
时予以解决;
四、付款方式
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由本级财
政拨付服务经费。
支付方式:
A.分段支付( ) B.按月支付( ) C.按季支付( ) D. 项目完成结算 ( )。
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圆 整)。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 48 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不按期委托评估、不按约定付款、不
能按约定结算等故意违反约定的行为视为违约;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约定完
成目标任务、不能达到约定标准(规范);
44
2.甲方无故延期验收和乙方逾期完成服务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完成的服 务款 3‰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服务款的 5%,超过 10 天对方有权 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 额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3 天内达成 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不可预见情况亦视为 不可抗力。
八、知识产权:
1.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项目文件,系专用于本项目,未经乙方 同意甲方不得将项目成果文件泄露给无关第三方。在付清所有委托费用之后,甲
方拥有所有图纸、说明、电子文件及其他与本服务协议有关文件的知识产权。乙
方保留案例研究、刊物发表以及申报奖项的权利。
2.乙方保证项目实施的人力资源具有从事本合同规定工作的能力,并且在本 项目中交付的工作成果应不能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乙方侵权造成甲方
损失的,乙方应就甲方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约定:
1.所有通知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预送达),并亲自送达或以传 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双方项目联系人。
2.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的通知送达时生效,传真发送后在收到对 方确认函时生效。
3.为了更好的完成该项目,允许乙方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委托第三方完成,如:获取项目区即时无人机正射影像等相关技术手段,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45
十、合同争议解决:
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能够保证完成绩效评价所需要的基础数据、技术资料、相关文件图纸、财务报表等所有资料,确保其真实、准确、有效,并
协助乙方收集汇总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数据,在现场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中
积极提供帮助,协调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单位配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甲方应如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3.在本合同期内,甲方若发生涉及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调研考察、政策调整、文件下发、资金支付等会对本项目工作产生影响的情况,需将相关情况汇总后的
所有信息资料,及时提供给乙方,必要时可吸收乙方有关人员参加。
4.在合同期内,如项目内容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 协商有关事宜。
5.因甲方原因需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另 行商定,同时,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有权要求乙方对 其工作内容及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告编制,使本报告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2.乙方提供的最终报告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应及时进行完善、修改。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相关事宜和因履行本合同而知 悉的任何信息、甲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本合同的内容告知他人或复制、披露上述
内容,也不得将报告提供给他人,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泄漏,造成的损
失和法律责任由泄露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甲方一切损失。
46
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报告。
5.乙方应当接受和配合甲方或者有关部门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按要求完整、准确、如实提供所需资料,并对监督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做出合理
解释或者加以整改。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擅自转让给他
人,亦不得私自对外公布或发表相关文章、材料、数据等信息。
7.按时出具评价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8.乙方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资料以及与合同业务有关的业务、管理
等资料。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
或合同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人(签字): 法人或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47
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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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4-2026 年成效监测和履约验收服务工作,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方案、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招标活动。
一、项目建设履约验收及成效监测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4-2026 年成效监测和履约验收服务(2024 年),规模 286.4596 万亩;
2. 乌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4-2026 年成效监测和履约验收服务(2025 年),规模:2025 年第一批 172.06 万亩,2025 年第二批 82.4976 万亩;
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4-2026 年成效监测和履约验收服务(2026 年),规模 318.50 万亩。
二、项目建设履约验收及成效监测服务内容:
1.项目建设质量评价(验收)服务内容:
(1)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4-2026 年成效监测和履约验收服务工作,其中:2024 年度建设规模共计 286.4596 万亩;2025 年第一批建设规模 172.06 万亩,2025 年第二批建设规模 82.4976 万亩;2026 年度建设 规模 318.50 万亩。
(2)按照项目建设履约验收的要求任务完成率,任务核实率,核实合格率,完成对内 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4-2026 年成
效监测和履约验收服务工作,主要包括项目轻度、中度、重度退化草原修复和中幼林抚育
等,2024 年度建设规模共计 286.4596 万亩;2025 年第一批建设规模 172.06 万亩,2025 年 第二批建设规模 82.4976 万亩;2026 年度建设规模 318.50 万亩,按照自查验收的要求,对
作业小班进行一次全面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整改后进行一次补充验收。其中:种草第
一年成活率验收,第三年保存率验收、第五年成效性保存验收。评价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
况、项目建设质量、抚育管护等内容。(注:未尽事宜按照设计文本完成)
(3)依据《国土绿化项目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三北”工程建设主要技术 规定(试行)》等相关规范要求,根据项目自身特点及建设内容科学设定“三北”工程项目
质量评价指标、评价原则、评价方法、报告大纲并最终出具项目建设质量评价服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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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收方法及流程
1、验收
依据国家或地方颁布的相关技术规程进行验收,确保验收内容与作业设计的技术要
求一致,采用科学的调查方法(如样地调查、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拍等),保证验收
数据真实反映轻度、中度、重度退化草原修复和中幼林抚育等建设内容的实际完成情况。
2、验收流程
严格按照既定的验收程序、标准和流程开展工作,确保验收过程规范透明,质量符合
要求。
(1)前期准备
成立验收组,制定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验收范围、内容和方法,开展验收人员技术培
训,统一验收标准;
(2)资料检查
核查项目设计文件、施工记录、自查报告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3)现场查验
实地核查施肥、种草、围栏建设、中幼林抚育情况等。
(4)撰写验收报告
结合资料审查和现场查验结果,形成验收报告,提出整改意见或验收结论。
(5)验收资料整理
验收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图表、数据资料等及时整理提交甲方,作为项目成果和后续
管理的依据。
四、项目建设成效监测服务内容:
1、年度监测评价内容:针对项目要素保障、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完成质量、工程验收、相关绩效要求实现情况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2、项目监测周期
项目监测周期主要包括工程实施前的本底监测、年度监测、终期监测三个阶段。
3、本底监测
本底监测是利用工程实施前的草原地面调查样地数据和多源卫星遥感数据开展植被状
况监测及长势动态监测。通过实地测量样地内植被的种类、数量、高度、盖度等指标,获
取详细的植被信息。同时,结合多源卫星遥感数据,提取植被的分布范围、生长状况等宏
50
观信息。综合地面调查和遥感数据,作为工程实施的本底数据,为对比分析工程实施效果 提供基础依据。
4、年度监测
在工程实施完成后植被生长旺盛时期开展样地监测,将样地设置在工程区内不同修复 类型区域以及周边未实施工程的对照区域,以便对比分析。利用多源卫星遥感和无人机数 据开展植被状况监测及长势动态监测。将本底监测数据与实施后第一年的数据进行对比分 析作为监测结果,同时也为终期监测的效果监测对比分析提供参考。
5、终期监测
工程实施结束后第二年,针对各项监测指标在工程区内外开展全面的地面监测,全面 评估工程实施对生态系统的综合影响。通过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形成工程实施效果的终期 数据,深入分析工程实施效果,判断工程是否达到预期治理目标,为评价项目实施效果提 供全面、准确的基础数据。
6、综合成效评估内容:针对项目实施效果,包括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个 方面。综合成效评估在工程实施结束后第二年开展。
7、依据《“三北”工程建设主要技术规定(试行)》、《“三北”工程六期建设成效监测 评价方案(试行)》等相关要求,根据项目自身特点及建设内容科学设定“三北”工程项目 成效监测评估指标、评估原则、评估方法、报告大纲并最终出具项目年度监测评价报告及 综合成效评估报告。
8、年度监测评价
包括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成效三个方面。在工程实施后第一年开展。
(1)进度管理。重点掌握当年下达投资计划项目和上年度滚动实施项目建设进展,管 理指标主要包括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
(2)质量评价。重点评价上年度项目建设质量,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任务完成率、任务 核实率、核实合格率。
(3)成效监测。重点监测上年度工程建设成效,监测指标主要包括建设任务、林草覆 盖率、生物量、需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林草湿变化面积、以工代赈、林草产业产值、增收等,开展不少于 2 次的土壤检测,检测指标涵盖全氮、全磷、全钾、有机碳及 pH 值。检测须在工程实施前后各进行一次,并出具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认 证的检测报告。
51
9、综合成效评估
包括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个方面。综合成效评估在工程实施结束后第二
年开展。
(1)生态效益评估指标主要包括建设任务、林草覆盖率、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变化、生物量、需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草原恢复状况、林草湿变化面积、综合植被盖度等.
(2)社会效益评估指标主要包括科技进步贡献率、以工代赈、机械治沙面积、群众满 意度等。
(3)经济效益评估指标主要包括林草产业产值、增收等。
五、成果提交:
1.项目建设质量评价(验收)成果提交:
(1)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4-2026 年,根据现场检查验收情况,分别分年度提交项目建设质量评价(验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验收依据、验收方法、验收结果、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
相关附图、附表。(注:验收报告需建设单位(三方带表)、监理单位、跟审单位、设计
单位共同签字确认)。
2.项目建设成效监测成果提交:
(1)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4-2026 年,根据项目工程区实地调查监测结果,分别提交项目的年度监测评价报告及综 合成效评价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测评价目的、对象、原则、方法、内容、
结论及相关统计表、专题图件等。
52
第三卷
53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标段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54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报价一览表
六、服务方案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5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标段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56
目录
一、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报价明细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报价一览表
六、服务方案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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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 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服
务期,按合同约定及技术要求的内容完成成效监测和履约验收工作,服
务质量承诺达到。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和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58
59
(二)投标函附录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 1 | 项目总负责人 | 姓名: | |
| 2 | 投标内容 | 完成本标段成效监测和履约验 收工作 | |
| 3 | 服务期限 | 1825 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 起至本项目经各级验收合格日 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
| 4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
| 5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 期为 90 天(日历天) | |
| 6 | 其他 | 成效监测和履约验收服务根据 项目施工情况适时开展,如遇项 目工期顺延的,以上服务相应顺 延 | |
| 7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6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61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 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 |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国徽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人像面 |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62
三、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 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 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 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文件中保留此页
63
四、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提供保函原件扫描件) |
| 2、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64
附件: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
约定条款。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
人书面通知 7 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弄虚作假法律责
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65
五、投标报价一览表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 序号 | 标段名称 | 面积(万亩) | 监测和验收单价(元) | 费用小计(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小写:元大写: |
| 备注: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说明:
1.价格应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报价。
2.以上内容缺一不可,格式、内容和签署、盖章必须完整,否则为无效投标。3.投标人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
日期:年月日
66
六、服务方案 注:按照评审内容进行编写,格式自拟
67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注册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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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 1:项目总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总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学历证、身份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拟派项
目总负责人不存在资质证书挂靠和在其他单位任职行为承诺书。
| 姓名 | | 年龄 | | 学历 | |
| 职称 | | 职务 |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得类似项目 | 项目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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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附 2:承诺书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存在资质证书挂靠和在其他单位任职行为承诺书
本人为(公司名称)拟派驻 (标段名称)项目总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针对本次投标活动我承诺本人不存在资质
证书挂靠和在其他单位任职行为,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人(拟派驻项目总负责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70
附 3:其他人员简历表
其他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可提供人员的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如有)、
身份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
| 姓名 | | 年龄 | | 学历 | |
| 职称 | | 职务 |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得类似项目 | 项目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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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真 |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企业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总负责人 |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备注:本表后附营业执照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总负责人在工程建设领域
无行贿行为承诺书等资格审查资料。
7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总负责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 贿行为承诺书
我单位(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拟派驻 (标段名称)项目
总负责人(姓名),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自愿接受相
应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人(拟派驻项目总负责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73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财务情况表
| 名称 | 年度 | 年度 | 年度 |
| 一、注册资金 | | | |
| 二、净资产 | | | |
| 三、总资产 | | | |
| 四、固定资产 | | | |
| 五、流动资产 | | | |
| 六、流动负债 | | | |
| 七、负债合计 | | | |
| 八、营业收入 | | | |
| 九、净利润 | | | |
74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发包人名称 | |
| 发包人地址 |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项目负责人 | |
| 备注 | |
注:一个项目填写一表并后附相应的评审所涉及的资料
75
(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发包人名称 | |
| 发包人地址 |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项目负责人 | |
| 备注 | |
注:一个项目填写一表并后附相应的评审所涉及的资料
76
(五)企业获奖
注:后附相应的资料
77
(六)企业各类证书
注:后附相应的资料
78
(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
2023 年 08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没有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
题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所承诺的内容真实、准确,若存在虚假信息,我方自愿承担由此产
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接受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年月日
备注:1、如投标人有败诉的工程监测及成效评估合同的相关情况,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
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如没有无需提供。
79
九、其他材料 1、真实性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公司愿意针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 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业绩、人员资料、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不 实,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80
2、信用截图 注:提供文件要求的截图,格式自拟
81
3、其他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