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包头市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包钢股份煤焦化工分公司老区、新区焦炉四大车区域设备维检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包钢股份煤焦化工分公司老区、新区焦炉四大车区域设备维检修项目项目已 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ZB202608190023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区4座焦炉车辆(含3套干熄焦电机车及焦罐台车)及交换机设备及老区5#-
10#焦炉共计6座焦炉车辆(含3套干熄焦电机车及焦罐台车)及交换机设备(包含机械及电 气)的检查、维护、检修及5S现场清扫。焦炉四大车主要包括推焦车、拦焦车、装煤车、干 熄车、水熄车、电机车等设备。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煤焦化工分公司2026年新区焦炉四大车区域设备检维修
煤焦化工分公司2026年老区焦炉四大车区域设备检维修,新区4座焦炉车辆(含3套干熄焦电 机车及焦罐台车)及交换机设备及老区5#-
10#焦炉共计6座焦炉车辆(含3套干熄焦电机车及焦罐台车)及交换机设备(包含机械 及电气)的检查、维护、检修及5S现场清扫。焦炉四大车主要包括推焦车、拦焦车、装 煤车、干熄车、水熄车、电机车等设备。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ZB202608190023-0001
标段名称:包钢股份煤焦化工分公司老区、新区焦炉四大车区域设备维检修 项目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价格按照中标价执行,后续两年价格每年谈判一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产线变化、严重安全 事故、不可抗力等因素,发包方有权参照包钢股份相关管理文件对其进行评 价、考核或终止合同。
付款方式:依据《包钢股份资金平衡细则》付款比例为应付账款余额的45%,每两月安排一次资金计划。付款前承包人需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具足额增值税 专用发票。
付款形式:商业承兑汇票、钢融通。
最高限价(元/ 不含税 ):
***.0000 投标保证金(元):146000.00
备注:/
其他相关要求:无
2.4项目明细资料
| 序号 | 工程名 称 | 工作内 容 | 最高限 价(单价 )(元,人民币( CNY)/不 | 数量 | 单位 | 计划工 期 | 备注 |
| | | 含税) | | | | |
| 1 | 煤焦化 工分公 司2026 年老区 焦炉四 大车区 域设备 检维修 | | 14876.4 | 270 | 万吨 | 合同一 年一签。第一 年合同 价格按 照中标 价执行,后续 两年价 格每年 谈判一 次。合 同执行 过程中,如遇 产线变 化、严 重安全 事故、不可抗 力等因 素,发 包方有 权参照 包钢股 份相关 管理文 件对其 进行评 价、考 核或终 止合同。 | 焦炭产 量 |
| 2 | 煤焦化 工分公 司2026 年新区 焦炉四 大车区 域设备 检维修 | | 1.16 | 2850000 | 吨 | 合同一 年一签。第一 年合同 价格按 照中标 价执行,后续 两年价 格每年 谈判一 次。合 同执行 | 焦炭产 量 |
| | | | | | 过程中,如遇 产线变 化、严 重安全 事故、不可抗 力等因 素,发 包方有 权参照 包钢股 份相关 管理文 件对其 进行评 价、考 核或终 止合同。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2.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3.须至少具备以下一项资质:(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冶金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上述资质证书的有效扫描件,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上述资质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自有,不得使用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资质。
4.项目负责人: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持有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 力考核合格证;具有焦炉车辆设备安装或维护或大修项目的组织工作经历。
5.技术负责人: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持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 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方向为机
电工程、机械工程或相关专业。如证书未明确专业方向,须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评审材料等
佐证材料。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名),持有国家应急管理部 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7.证明材料要求(1)第4至第6款所列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与所列人员劳动 合同原件扫描件(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2)第4款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组织经历证明材料:
①提供项目负责人所主持或参与的焦炉车辆设备安装或维护或大修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或扫 描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A.合同首页;B.合同服务范围/工作内容页面(须能体现项目内容为焦炉车辆设备安装或维护或大修项目相 关内容);C.合同签字盖章页;D.合同签订日期页。②上述合同材料中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职务。若合同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及
职务的,须提供以下替代或补充材料之一:
A.该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须载明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及职务;
B.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相关竣工验收资料,须能 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及职务;C.企业出具的任职文件(如项目负责人任命文件等)。
③项目负责人在前单位的业绩予以认可;
(3)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专项查询中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上述 全部查询截图。
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 犯罪行为,提供全部上述网站查询截图。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以上资格要求为强制性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资格。
3.3业绩要求
(一)业绩基本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 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焦炉车辆设备安装或维护或大 修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二)业绩证明材料及补充材料规则
1.投标人须提供能清晰反映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名称、工程范围等关键信息 的合同扫描件,以及与该合同对应的部分金额发票扫描件(发票金额、开票 单位须与合同一致,允许隐去敏感信息)。
2.若合同签订的为单价合同,同一份合同项下采取分期结算方式,须提供该 合同项下结算发票(或结算单据)的汇总证明,累计结算金额达到上述要求 的,视为一份合格业绩。
3.若合同文本无法直接体现第(一)款要求的施工内容,投标人必须另行提 供经业主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补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协 议、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或专项业绩证明。该补充材料中须载明相应施工 内容,且该内容须与所提供业绩合同一致。未提供有效补充材料,或补充材 料表述模糊、无法直接证明施工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4.若投标人同时提供多项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明确标注其中哪一项作为本次 资格准入业绩;未标注的,按投标文件中所列业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第一 项为准入业绩。若投标人已标明准入业绩但该业绩不符合准入要求的,则其 标注的加分业绩可依次视为准入业绩进行判定。
5.同一项目分多个合同段签订的,仅按一项业绩计取,不得拆分重复计列。
(三)其他要求
1.上述准入业绩为强制性前置资格条件,不满足或无法有效证明的,投标资 格将被否决。
2.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的全部业绩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弄 虚作假,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8-20 00:00起至 2026-08-25 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平台技术服务费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招标项目5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 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6.投标保证金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 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 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 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 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08-26 09:00(北京时间)。7.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 ep.btsteel.com),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未加密的投标文件 平台将不予接收。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
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
《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未加 密的投标文件均不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 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9.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澄清或异议
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招标人对招 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 出。
澄清接收电话详见联系方式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定的,可提出异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异议要求。
异议受理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采购中心
监督电话:2661993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 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 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2669637
业务部长: 曹小艳 2669069
客服热线:0472-5267453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