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F1507252026082401001005的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发布日期: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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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呼伦贝尔市 采购单位 陈巴尔虎旗农牧和科技局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云鼎鸿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标段、跟踪审计服务一标段、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6 年陈巴尔虎旗 9.99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施工第二标段、施工第三标段、监理一 标段、跟踪审计服务一标段、全过程技术咨询 服务一标段) 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F1507252026082401001 标段(包)编号:F1507252026082401001005 招标单位:陈巴尔虎旗农牧和科技局 代理机构:北京云鼎鸿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8月 1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3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6 第五章技术要求 ......................................................89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90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地址和电子招投标平台地址:(http://www.hlbeggzyjy.org. cn)上发布的公告。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陈巴尔虎旗农牧和科技局 联系人:*** 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云鼎鸿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1.1.4项目名称2026 年陈巴尔虎旗 9.99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施工第三标段、监理一标段、跟踪审计服务一 标段、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一标段)
标段名称2026 年陈巴尔虎旗 9.99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 技术咨询服务一标段
1.1.5建设地点陈巴尔虎旗境内
1.2.1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筹资投劳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建设规模:对 2026 年陈巴尔虎旗 9.99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 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2026 年陈巴尔虎旗 9.99 万亩高标 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标段进行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招标范围:对工程施工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负责委 派具有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有从事参与高 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经历的技术人员协助招标人,负责 现场管理及内业管理。对经批复的设计文件范围内的农田 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 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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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等工程内容的施工等相关工作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服 务。
1.3.2服务期365 日历天,该天数仅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 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完成并移 交使用
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技术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一)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 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并具备下列 条件: ①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备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 单位,备案专业需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工程; ③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证明; ④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相关工程 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以上资格(提供社保缴纳 证明); ⑤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⑥项目团队:拟需要现场专业咨询服务人员不得少于 4 人,所有人员均需具备水利水电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明); 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投 标 人 在 国 家 信 息 中 心 主 办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 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评标委员会评审 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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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二)财务要求:近三年(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未出具 2025 年财务状况投标人可以出具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财务资料(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具有类似项目的经验和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类似技术咨询业绩是指类似本工程全过程 技术咨询业绩。 (四)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五)其他人员:投标人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结合项 目情况自行增加各专业人员及相关证书。 (六)其他要求: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 为资格审查标准。 注:项目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 6 个月及以上(新 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 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 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 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
1.4.2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 投标☑不接受
1.4.4资 格 审 查 方 式 及 审查资料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资质原件。投标人应自行在投标截 止时前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要求将营业执照、银 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照原件电子版制作在投标文件 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再行上传信息或补充、更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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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评标委员会审 核和评审时以投标人系统内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投 标人应对其投标文件信息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 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 业执照副本)、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证 明材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证明、项目负责 人相关证书、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书,项目团队相关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 格审查标准)。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2投 标 人 提 出 问 题 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 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
1.10.3招 标 人 澄 清 的 时 间投标截止时 15 日前
1.11分包不允许
1.12偏离不允许
2.1构 成 招 标 文 件 的 其他材料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
2.2.1投 标 人 要 求 澄 清 招 标 文 件 的 截 止 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 10 日前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 由投标人承担。
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2.3投 标 人 确 认 收 到 招 标 文 件 澄 清 的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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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 由投标人承担。
2.3.2投 标 人 确 认 收 到 招 标 文 件 修 改 的 时间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 由投标人承担。
3.1.1构 成 投 标 文 件 的 其他材料评标阶段的答疑和澄清文件
3.3.1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投标保证金投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电子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保函
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
2026 年陈巴尔虎旗 9.99 万亩高 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技术咨 询服务一标段4000 元
选 函 选 源 a 函 未 标 投 性择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函 扫描件需放在投标文件中。 择开具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必须登录 交易中心(https://219.148.175. 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电子保函需在投标保证金有效缴 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出函将视,开标系统未显示已出函的将视为 标人应对其提交保函的真实性、合 性负责。金的投标人,银行保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 179:9443/epoint-fin 全程在线开具电子保 纳截止时间前出函,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 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 法性、有效性、完整
3.5.2近 年 财 务 状 况 的 年份要求近 3 年,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或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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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审计报告
3.5.3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目的年份要求近 3 年,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
3.5.5近 年 发 生 的 诉 讼 及 仲 裁 情 况 的 年 份要求近 3 年,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
3.6是 否 允 许 递 交 备 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3签字和(或)盖章 要求1.单位公章其内容必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法人盖章的 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 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规 定在指定签字位置亲笔签署姓名(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部 分可由本人亲笔签字后扫描并粘贴至签字位置)
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投标文 件制作工具(内蒙古)”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在内 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投标人系统 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 加密投标文件,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所有参与本项 目的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纸质版投标文件 2 份(必须与上传平台的电子文档投标内 容一致),纸质版投标文件为非加密投标文件的打印版,送达或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
4.1.2封套及密封要求/
4.2.2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地 点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时间前,将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生成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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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网站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逾期 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招标(采购)人不 予受理。
4.2.3是 否 退 还 投 标 文 件否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 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2开标程序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以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程序为准。
6.1.1评 标 委 员 会 的 组 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 评标专家组成形式: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 定》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自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 5 人及招标人代表 2 人。
7.1是 否 授 权 评 标 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类似本工程全过程技术咨询业绩。
10.1.2 不良行为记 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在以往招投标和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给予处罚、处分的情形。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
标段名称最高投标限价
20 标 询20 26 年陈巴尔虎旗 9.99 万亩高 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技术咨 询服务一标段42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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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报价(包含税金及履行合同发生的所有费用)不得高于招 标控制价。 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所有投标报价 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该项目将重新招标
10.3 “暗标”评审
服务方案是 否采用“暗 标”评审方 式不采用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 标人在递交 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 标文件电子 版否
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 算机辅助评 标是
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需按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纸质版投 标文件为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本,投标人不需再另外加盖单位公 章。)2 份,邮寄至代理公司处。投标人需对纸质版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纸质投标文件与评标系统中投标文件不一致,则投标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3、投标文件均应统一采用 A4 纸编制,图表可除外,但也应按 A4 纸张大小装订。投标文件应编目录和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0.7 合同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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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必须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签订。若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按要求按时到场签订合同,即视为违约,没收其投标保 证金并重新招标。
10.8 特别说明
1.标段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所报标段招标控制价,有意扰乱市场的,经查后严肃 处理。 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两家单位共用同一人编制投标文件, 视为串通投标,其所投的全部标段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文件存在以下禁止情形或被认定为属于禁止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否决该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在本次活动中不同公 司使用同一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编制投标报价及工程量清单部分);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h.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i.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上传; j.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k.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未按规定记录软硬件信息的,或者 记录的软硬件信息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验证认定为被篡改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①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 各有一条以上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②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其记录的编辑计价软件序列号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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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记录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上 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 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③投标文件的记录上传 IP 地址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 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0.9 中标公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 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10.10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 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 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 提供给第三人。
10.11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 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2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 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 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3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4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 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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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 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 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5.11、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存在差异,请以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为准。 2、如上传的 word 版招标文件与加密招标文件出现不一致,以加密招标文件为 准,或与招标人联系,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 3、招标文件中未提到的其他事宜应按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hlbrsggzyjyw)“交易指南、下载中心、通知公告”中发布的办事指南、流程及制度中规定的内容执行。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应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 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技术服务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 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 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因投标人原因未附的, 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10.15.2代理服务费:招标人支付,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 意见《内工建协【2022 年】34 号》文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 15%收取。
10.15.3招标人承诺的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
10.15.4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对质疑进行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 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 旗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10.15.6中标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全部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日执行 签到制度,如五次及以上无故未按时签到,按照转包挂靠行为处理。投标文件 中载明的项目全部人员职称(或资格证书等)原件交招标人处保管并提供企业 缴纳保险的相关证明或材料。
10.15.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无法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招标人有权要 求中标人增加相关人员,中标人予以实施配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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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不提供承诺按无效标处理。(承诺格式自拟)
10.15.8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将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原 件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证明 材料进行评审,投标人应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 消投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10.15.9监督部门:陈巴尔虎旗农牧和科技局 监督人:德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0470-6712751
10.15.10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需做到科学合理、简洁明晰,杜绝出现重复冗余的情况。本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标段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页数不得超过 500 页,否则其 投标将被否决。
10.15.11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及全过程 人脸打卡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 文件执行。
10.15.122026 年陈巴尔虎旗 9.99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标段兼 投不兼中。各标段按照标段先后次序依次组织开标工作,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兼 投全部或多个标段,为合理管控企业履约产能、规避跨标段精力分散问题,切 实保障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与现场管理水平,本项目设定中标名额管控要求:同一投标人在本次项目所有标段投标中,最终最多只能中标 1 个标段。若同一 投标人在多个项目排名第一时,确定中标人资格时以系统中接收到评标报告时 间在前的为准。
15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 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成果提交日期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成果提交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 16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 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为准备和参加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予 退还。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7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 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 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格式; (5)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答疑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 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 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指定版块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 18 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 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至少 15 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开标一览表 (6)投标服务类别清单(格式) (7)项目分项报价表 (8)工作方案及具体实施措施 (9)服务承诺书 (10)辅助资料表 (11)现场踏勘记录(如有) (12)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 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按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 3.2.2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履行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所需的全部直 接费用、间接费用、各种税金、投标人期望的利润、可能发生的任何风险和责任等。一旦中标, 投标人除合同条款规定的调整要求。投标报价中所发生的费用缺漏项,以及由此引起的风险由投 标人承担,并且不免除以缺漏项费用为理由的违约责任。 19 3.2.3 投标人应该自已获取有关履行合同所需成本费用资料及影响或风险因素,并承担其相 应风险,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以提供这些资料。 3.2.4 投标报价的价格固定不变,除非合同条款另有规定,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 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该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 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 中标结果公告后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平台系统内办理退还,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投 标人存入账户,如因投标人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 2.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围标、串标和出租出借资质等非法行为并经核实的;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 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 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 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 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20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 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 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 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及密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上传; 21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5)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上 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 或者上传。 (6)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其记录的编辑计价软件序列号相同,或者记录 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上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 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7)投标文件的记录上传 IP 地址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委托 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未按规定记录软硬件信息的,或者记录的软硬 件信息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验证认定为被篡改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9)投标文件存在以上禁止情形或被认定为属于禁止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否决该投标。 (10)其他法律法规等阐明的。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5.2.1 该项目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以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程序为准。5.2.2 一个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投标。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22 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采用网上招标的,评标(评审)委员会在评标系统内进行电子化初审、详细评审(打分,包 括投标报价得分自动计算)。评标(评审)委员会必须核对评标系统内自动核算、汇总结果是否 一致,如不一致请及时与电子监察室人员联系,由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核实处理 是否为系统问题。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 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 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3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 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 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详 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 至(详细地址)。 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年月日 25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26 附表三: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 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 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27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 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28 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因采用电子评标,附表一至附表六相关内容由系统内自动 生成,以上附表以系统内为准。 29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按评标得分结果从高到低排序
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相关证书一致
签字、盖章符合投标人须知及投标文件格式中关于签字盖章的规 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 码证、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或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证具备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证明
技术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项目团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投 标 人 在 国 家 信 息 中 心 主 办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 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2.1.3响应性 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价格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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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服务方案: 55 分 投标报价: 35 分 商务部分:10 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A*70%+B*30% B 值的计算方法如下: 3.1 当 n(投标人个数,下同)<5 时,所有投标人 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2 当 5≤n<9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1 个最高、1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 3.3 当 9≤n<13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 掉 1 个最高、2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 3.4 当 13≤n<17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 掉 2 个最高、3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 3.5 当 17≤n<21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 掉 3 个最高、4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 以此类推。 注: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 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 准价
2.2.4(1) 服务方案 评分标准 (55 分)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的 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 计划工作量(8 分)关于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 工作量,对项目建设内容及咨询服务的解读透彻、分 析全面,主要服务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方案内 容完整、各项咨询服务内容有专业性、针对性、合理 可行性得 8-6 分;一般得 6-3 分;差得 3-1 分,不提 供不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的 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 认识及其对策措施(8 分)对本项目的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提出关键性问题对策,技术建议等并根据本项目提出合理的咨询服务理念、思路高度吻合,所提思路充分阐述本项目的具体情况 且合理可实施,得 8-6 分;一般得 6-3 分;差得 3-1 分,不提供不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项目咨询服务的控制措 施、重难点分析及合理 化建议(8 分)对本项目的项目咨询服务各阶段控制的措施分析到位,各阶段工作的重点难点剖析到位;并针对各阶段的工 作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议,内容完整,建议合理,各阶 段工作有专业性、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得 8-6 分;一般得 6-3 分;差得 3-1 分,不提供不得分。(保留 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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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理 念及流程控制(8 分)提出对各阶段工作的服务理念、功能布局、结构优化、便于施工等方面的服务方案思路、建议及措施,针对 工作过程中各阶段的工作衔接、人员配置提出工作流 程方案,且控制措施和方案合理可靠的得 8-6 分;一 般得 6-3 分;差得 3-1 分,不提供不得分。(保留两 位小数)
质量保证措施(8 分)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各阶段服务内容有明确的质量保 证计划、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措施可靠且针对性强,内控措施操作性强,风险预测与防范措施操作性强,服务的质量、方法及措施完善的得 8-6 分;一般得 6-3 分;差得 3-1 分,不提供不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项目服务团队组织安 排与分工(8 分)对本项目的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拟派专业的项目管 理团队,各阶段服务有专业的人员配备,项目团队岗 位职责明确,组织安排和项目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 清晰,工作目标明确,实施方案、计划、方法切实可 行得 8-6 分;一般得 6-3 分;差得 3-1 分,不提供不 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全过程服务工作安排及 服务承诺(7 分)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各阶段具体工作内容全面、合理;全过程服务工作安排合理,满足本项目咨询服务需求,并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对统筹策划管 理、基本建设程序的梳理及协助办理、组织协调管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协助招 标采购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管理、收尾管理、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各项工作安排及服务承诺具体明确、完善可靠、措施合理可行得 7-6 分;一般得 5-3 分;差得 3-1 分,不提供不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2.4 (3)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35 分)偏差率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 价
投标报价得分(35 分)投标报价满分 35 分。打分方法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 35 分; 投标人的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以 35 分为基数扣 0.2 分(不足 1%按比例计算),最多扣 5 分; 投标人的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以 35 分为基数扣 0.1 分(不足 1%按比例计算),最多扣 5 分。
2.2.4 (4)商务部 分 (10 分)企业业绩(6 分)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技术咨询业绩,投标人每提供 1 项有效业绩加 3 分,最多加 6 分。业绩证明材料包 括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两项缺一不可。注:1、近三年指: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 间。 2、类似技术咨询业绩是指类似本工程全过程技术咨询 业绩。 3、业绩有效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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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4 分)近 3 年(2023-2025 年或 2022-2024 年)的审计报告(必须包含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 润表),上述三表齐全最高得 4 分,每缺少一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扣 2 分;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 公司成立以来所有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经 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 年份三表均齐全即得 4 分,每缺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扣 2 分;如成立不满一年提供验资报告即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审计报告是否盈利不作为否决条件,符合评分因 素即可得分。
条款号编列内容
3.1.2废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 B:废标条件
33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 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 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 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 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 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 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 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评分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4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 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 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 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 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 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评标详细程序 A0. 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 3 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 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 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 评标准备 A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 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 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 熟悉文件资料 A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 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 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 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 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 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标底(如有)、工 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 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5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36 A2.5.1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 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 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 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 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 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A2.5.2 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 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 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 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 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 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 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 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A2.5.3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 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 A3.初步评审 A3.1 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进行形式评审。 A3.2 资格评审 A3.2.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A3.3 响应性评审 A3.3.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 37 A3.4 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 A3.4.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 3.1.2 项中规定 的条件),在本章附件 B 中集中列示。 A3.4.2 本章附件 B 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 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 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3.4.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 B 中 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 A3.5 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3.6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根据本章第 3.3 款的规定执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 详细评审的程序 A4.1.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2 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A4.2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根据本章规定,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 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A4.3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根据本章第 3.3 款的规定执行。 38 A4.4 汇总评分结果 A4.4.1 评标委员会成员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A4.4.2 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 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5.1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 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 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 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 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A5.2.2 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 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 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A5.3 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 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如有时) 39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 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 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A6.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2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2.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 动方可暂停。 A6.2.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3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3.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3.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A6.4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 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7.补充条款 40 附件 B:废标条件 废标条件 B0.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B1.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B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1.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 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5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B1.6 在组织全过程咨询服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 通过此项评审的。 B1.7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B1.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应当否决的情形的。 B1.9 …… …… 备注:如果工程所在地管理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废标的投标文件说明废标情况的, 应增加“废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废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件以及投标 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 4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以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2026 年陈巴尔虎旗 9.99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委托人: 受托人: 二〇二六年月 2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6 1.总则....................................................................................................................................16 2.招标文件............................................................................................................................18 3.投标文件............................................................................................................................19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 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21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21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 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 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 3.7.5 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21 4.投标....................................................................................................................................21 5.开标....................................................................................................................................22 7.合同授予............................................................................................................................23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3 9.纪律和监督........................................................................................................................24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 注:因采用电子评标,附表一至附表六相关内容由系统内自动生成,以上附表以系统内为准。29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30 1、评标方法............................................................................................................................34 2、评审标准............................................................................................................................34 3、评标程序............................................................................................................................34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 第一部分协议书......................................................................................................................................3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6 1 定义与解释....................................................................................................................................6 2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8 3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9 4 管理及文档..................................................................................................................................12 5 违约责任......................................................................................................................................12 6 支付..............................................................................................................................................13 7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14 8 争议解决......................................................................................................................................16 9 其他..............................................................................................................................................17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9 1 定义与解释..................................................................................................................................19 2 委托人的义务..............................................................................................................................19 3 受托人的义务..............................................................................................................................20 4 管理及目标..................................................................................................................................20 5 违约责任......................................................................................................................................23 6 支付..............................................................................................................................................24 7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25 8 争议解决......................................................................................................................................25 9 其他..............................................................................................................................................26 9.1 奖励..........................................................................................................................................26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26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26 10 补充条款....................................................................................................................................26 第五章技术要求....................................................................................................................................2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9 一、投标函......................................................................................................................................3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4 四、投标保证金..............................................................................................................................35 五、开标一览表..............................................................................................................................36 六、投标服务类别清单(格式)..................................................................................................37 七、项目分项报价表......................................................................................................................38 八、技术咨询服务方案及具体实施措施......................................................................................39 九、服务承诺书..............................................................................................................................40 格式自拟。......................................................................................................................................40 十、辅助资料表..............................................................................................................................41 附:扫描件:..................................................................................................................................43(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45 十一、其它资料......................................................................................................................47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陈巴尔虎旗农牧和科技局 受托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项目委托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2026 年陈巴尔虎旗 9.99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技术咨 询服务。 2.项目地点:陈巴尔虎旗境内。 3.项目规模: 4.项目投资额:万元 二、词语限定 合同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范围包括: 对工程建设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负责委派熟悉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专 业技术人员协助项目法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要求。对经批复的设计文 件范围内的农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 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及农业土壤质量提升工程等工程内容的建设管理等相关工 作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四、合同文件的构成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文件 3 4. 专用条件及其附录 5. 通用条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 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六、酬金 工程建设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酬金总价(大写):(¥ )。包含税金及履行合同发生的所有费用。 七、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八、双方承诺 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 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资料,并按本 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九、合同订立及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一式 6 份,其中正本 2 份,副本 4 份,双方各执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约定: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住所:住所:
4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5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 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建设项目。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的一方,及其合法的 继承人。 1.1.3 “受托人”指本合同中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的一方,包括其合 法继承人。 1.1.4 “其他参建方”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专业设计、施工 总承包、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试验检测、专业咨询与服务等有关合同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约定的受托人的工作。 1.1.6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委托人另行委托受托人的 工作及非受托人原因造成的延期服务。 1.1.7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是指受托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 的咨询机构。 1.1.8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指是指由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企业 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履行合同、主持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的负责 人。“专业咨询项目负责人”指由专业咨询企业委派,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主 持相应专业咨询服务工作的负责人。 1.1.9 “酬金”是指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受托 人的报酬金额。 1.1.10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受托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受托人并 6 在协议书中载明的报酬金额。 1.1.11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受托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受托人的 报酬金额。 1.1.12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受托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第 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受托人以外的有关参建方。 1.1.13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4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5 “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6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 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 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 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 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 投标文件(如果有); 4.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要求; 5. 专业咨询服务合同及其附录(如果有); 6. 专用条件及其附录; 7. 通用条件。 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包括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 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7 2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2.1 委托人权利 2.1.1 委托人有权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设计使用功能等项目建设相 关事项进行认定,以及确定相关设备材料价格和审批工程相关合同、支付和设计 变更签证等。 2.1.2 委托人有权得到约定的服务。 2.1.3 委托人有权随时了解工程相关情况,随时检查受托人工作并对其审查监 督。 2.1.4 委托人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受托人调换项目负责人,以及要求受托人更换 不称职的工程咨询人员。 2.2 委托人义务 2.2.1 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无偿向受托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 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受托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2.2.2 委托人应当书面明确受托人及委托人代表的管理范围和权限,并告知其 他参建方。 2.2.3 委托人应当及时确认相关的往来文件、通知和申请。 2.2.4 委托人应当书面将其工程相关管理制度告知受托人。 2.2.5 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等必要的工 作条件,供受托人无偿使用。 2.2.6 委托人应协调工程建设中必要的外部关系,为受托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 要的外部条件。 2.2.7 委托人应及时支付服务酬金及奖励,按时缴纳各项建设审批、报批费用。 2.3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受托人联系。委托人应在本 合同生效 7 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受托人。当委托人更换委 托人代表时,应提前 7 天通知受托人。 8 2.4 审核与答复 2.4.1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受托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审 核或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2.4.2 委托人应及时审批受托人提交的相关文件,协调并解决在工程建设过程 中由受托人提出的重大问题。 2.5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酬金和奖励。 2.6 组织、配合、参与和监督 委托人应根据建设程序的要求,组织、参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汇报、检查、验 收等活动。 3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3.1 受托人权利 受托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3.1.1 受托人有权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协调其他参建方 的工作关系。 3.1.2 受托人有权知晓项目建设资金筹措等相关情况。 3.1.3 受托人有权按工程咨询合同取得相应酬金及奖励,或参与项目投资节余 的提成。 3.1.4 受托人有权就工程事项提出建议。 3.1.5 受托人有权对其他参建方的工作进行评价,并向委托方提出建议更换其 不称职人员。 3.2 受托人义务 3.2.1 受托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维 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2.2 受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具体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为委托人提供工程建 9 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并尽到勤勉之责。 3.2.3 受托人应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编制工程管理制度和流程,并在得到 委托人确认后书面通知各参建方,且该制度和流程不得与委托方的相关制度发生 冲突。 3.2.4 受托人应组建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 受托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机构,并向委托人报备, 配备必要的办公与咨询服务所需的仪器设备。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机构的主要人 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3.2.5 受托人应指派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并配备相关工程建设全 过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 3.2.5.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及重要岗位受托 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正常进行。 3.2.5.2 受托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机 构人员。受托人更换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 7 天向委托人书 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并告知其他参建方。受托人更换工程建设全 过程咨询服务机构其他受托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 人。 3.2.5.3 受托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3.2.5.4 委托人可要求受托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机构人员。 10 3.3 履行职责 3.3.1 受托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 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3.3.2 受托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28 天内,编制《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规划 大纲》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实施规划》 3.3.3 受托人应及时就工程相关重要事项向委托人报告,定期向委托人汇报工 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情况。 3.3.4 受托人应在管理文件、资料和约定的成果文件上,加盖公章并由项目负 责人签字。 3.3.5 受托人应建立资料和信息的汇聚交换及管理平台。 3.3.6 受托人应按时提交约定的成果文件。 3.4 提交报告 受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工程建设全过程咨 询服务管理文件和专项报告。 3.5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受托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工程 建设全过程咨询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有关 文件归档。 3.6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受托人无偿使用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 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受托人应妥善使用 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 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4 管理及文档 4.1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应约定管理主要内容和目标。 11 4.1.1 本合同受托人应在授权范围内管理各专业咨询服务合同的履行,管理协 调所涉工程事项。 4.1.2 各专业咨询服务合同应约定专业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4.1.3 各专业咨询服务合同的咨询人应承诺接受本合同受托人对履约及涉及 工程事项的管理,并遵守相关工作制度。 4.2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应做到:注意时效、及时 整理、真实可靠、内容齐全、分类有序。 4.3 在工程项目实施前,受托人应对文件档案的编码、格式、份数等作统一规 定,对各类文档归档建立相应的制度。 4.4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文件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由工程建设 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落实、专人具体实施。归档资料的管理,应符合当地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和委托人的资料归档要求,要求由委托人于工程建设开始前书面提 出。 4.5 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后,将工程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委托人 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4.6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受托人提供与项目建设有关 的技术资料、政府有关批准文件以及该工程有关的其他资料,并保证上述资料的 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4.7 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提交按专用条件约定的各类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服务文档,并对受托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文档有查阅权。 5 违约责任 5.1 受托人的违约责任 受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1.1 因受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当赔偿委托人 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受托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 12 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5.1.2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擅自更换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或 者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长期不在岗的。 5.1.3 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并给委托 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5.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5.2.2 委托人向受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受托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5.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28 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 利息。 5.3 除外责任 5.3.1 因非受托人的原因,且受托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受托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5.3.2 受托人对委托人决策(该决策非受托人提供错误咨询意见引起)不承担 责任。 5.3.3 因不可抗力对工程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受托人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 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3.4 受托人的其他免责条款,由双方另行约定。 6 支付 6.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 货币种类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 支付申请 受托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 7 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 13 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酬金种类及其金 额。 6.3 酬金应依据业务完成情况按月支付,专业咨询服务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 约定支付。 6.4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委托人应在收到受托人支付申请的 28 天内及时支付,附加工作的价款应当在双方 确认酬金额的次月支付。 6.5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受托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在收到受托人提交的支付申 请书后 7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受托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 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合同约定办理。 7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7.1 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7.2 变更 7.2.1 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7.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受托人原因导致受托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 加时,受托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程建 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 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7.2.3 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非受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 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受托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 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 14 中约定。受托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 28 天。 7.2.4 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 遵照执行,由此引起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 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7.2.5 因非受托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 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7.2.6 因工程规模、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范围的变化导致受托人的正常工作量 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7.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 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7.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或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 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 受托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受托人应做出合理安排,使损失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受托人的部分义务,导致受托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 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7.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受托人的原因导致工程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 人可通知受托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受托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损 失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受托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7.3.3 当受托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受托人 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受托人接到通知后的 7 天内未收到受托人书面形式的合理 解释,则可在 7 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受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受托人之日,但 受托人应承担第 5.1 款约定的责任。 7.3.4 受托人在专用条件 6.3 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28 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 15 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 14 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受托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受托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 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 14 天内,受托人仍未获 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受托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 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 5.2.3 款约定的责任。 7.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7.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 然有效。 7.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7.4.1 受托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7.4.2 委托人与受托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8 争议解决 8.1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8.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 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8.3 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其他 9.1 外出考察费用 16 由委托人提出的外出考察,要求受托人参加或负责的,相应费用由委托人支 付。 9.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受托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 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9.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受托人组织的相关评审、咨询和论证等会 议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9.4 奖励 受托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 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 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9.5 守法诚信 受托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得从其他参建方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9.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其他参建方所提供的保密资 料。保密事项的具体约定见专用条件。 9.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 面签收。 9.8 知识产权 9.8.1 委托人提供给受托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 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受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 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 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7 9.8.2 受托人为实施咨询服务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可因 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 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受托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合同 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8.3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受 托人在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 引起的责任,由受托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工程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 担责任。 9.8.4 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 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 图片材料。 9.8.5 受托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 包含在酬金中。 9.9 联合体 9.9.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 向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9.9.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工作责 任义务,经委托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 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9.9.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委托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管理、组织协调联 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18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解释 1.1.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2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 本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范围包括: 对工程建设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负责委派熟悉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专 业技术人员协助项目法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要求。对经批复的设计文 件范围内的农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 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及农业土壤质量提升工程等工程内容的建设管理等相关工 作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1.3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依据 1.3.1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工作依据。 1.3.2 委托人要求使用其他国家和地区技术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所使 用技术标准的名称及提供方,并约定技术标准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 用承担等事项。 2 委托人的义务 2.1 提供资料 签订合同生效时,委托人应按照受托人提供的所需资料清单无偿向受托人提 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如所需资料委托人有相关保密要求的,双方在保密协议中约 定具体事宜。 2.2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明确本项目派遣的人员名单(包含姓名、联系方式、负责的工作内 19 容等)。 2.3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 2.4 服务开始日期 合同生效后即服务开始日期。 2.5 审核与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7 天内,对受托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 复。 3 受托人的义务 3.1 咨询服务依据及使用标准 3.1.1 依据包括: (1)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依据包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 现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范和标准。 (2)使用其他国家和地区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方、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 / 。 3.2 咨询服务机构和人员 3.2.1 咨询服务机构人员配备:根据投标文件。 3.2.2 更换受托人员的其他情形:按委托人要求。 3.3 提交报告 受托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时间和份数: 各节点相关工程咨询报告书或工程咨询意见书 5 份。 4 管理及目标 4.1 进度管理 4.1.1 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进度目标,编制项目总体控制计划,并报委托 20 人审批,以经委托人审批的总进度计划作为整个项目进度管理的依据。 4.1.2 受托人有权审核其他各参建方的进度计划,对进度计划进行分级管理,通过不断地检查、调整、预测,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实现工期目标。4.1.3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托人应进行进度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及时向 委托人汇报进度控制情况。 4.1.4 工期延期 工期延期包括下列情况 (1)委托方原因; (2)不可抗力; (3)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情况,由委托方批准的工期顺延。 发生工期延期,委托方按照本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附加工作酬金计算标准向 受托方支付报酬。 4.1.5 工期延误 工期延误包括下列情况; (1)受托人原因; (2)其他参建方原因。 发生工期延误,受托人必须积极有效的进行进度控制。由于受托人原因造成 的工期延误,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4.2 质量管理 4.2.1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管理目标,编制相应的质量管理实施计划,并报 送委托人认定。由于受托人原因造成质量管理目标不能实现,受托人按照专用条 件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2.2 受托人应参加设计交底会议,分析、确定质量控制重点、难点;安排其 他参建方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工作。 4.2.3 受托人在征得委托人认可后,有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决定权。有权会 同其他参建方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 21 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其他参建方组织更换;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 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其他参建方组织整改、返工。4.2.4 受托人负责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 4.2.5 受托人应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测会和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 量情况,协调其他参建方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 4.3 安全、文明管理 4.3.1 受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安全文明目标,组织编制安全文明管理 实施计划及安全应急预案,并报送委托人审核。 4.3.2 受托人应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要求配置必要的资源,确保施工安全,保证目标实现。 4.3.3 受托人应当督促其他参建方落实安全保证体系,不定期协同委托人组织 工地安全文明检查,会同委托人、其他参建方处理工地各种纠纷。 4.4 投资管理 4.4.1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投资控制目标,编制相应的投资管理实施 计划。 4.4.2 受托人负责编制年度、季度、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报送委托人审批。按 照委托人对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意见,修正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委托人认可的资 金使用计划,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控制项目投资。 4.4.3 受托人负责在招投标、合同谈判、合同拟定过程中,对建设资金有关内 容进行审核、分析。 4.4.4 受托人负责审核其他参建方的合同中与建设资金有关的条款。 4.5 竣工验收 4.5.1 委托人有权组织竣工验收,对受托人的工程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和审计。4.5.2 委托人应在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项目移交手 续。 4.5.3 工程竣工结算后 28 个工作日内,如有履约保证金,委托人应退还受托 22 人提交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4.5.4 受托人有权签认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 限。 4.5.5 受托人组织或协助委托人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 定时间内协助办理权属登记,并协助委托人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4.6 突发事件处理 受托人在分析工程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各类突发事件及不可抗力事件的 处理预案,积极应对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时间及不可抗力事件,并及时通 知委托人妥善处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期,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处 理。 4.7 变更与索赔管理 4.7.1 受托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以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签发变更指令、评估变更。 4.7.2 受托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 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超出初步设计批复范围的变更,由勘察、设计或施工 承包商提出,经受托人调查核实与相关方协调后,由受托人报委托人核准。4.7.3 受托人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工作中提出的优化变更,使委托人节约了 工程项目投资,委托人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4.7.4 合同双方有权就对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 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5 违约责任 5.1 受托人的违约责任 5.1.1 除通用条款受托人的违约责任外,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约定履 行任务的其他情况包括: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合同义务以及 5.1.3 中的情形。受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5.1.3 条款确定。 23 5.1.2 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受托人负责紧急处 理,做好善后工作,及时通知委托人;如因受托人管理不善引起重大安全事故的,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受托人处理不当给委托人造成名誉、财产及其他损失的,委 托人有权中止合同,同时向受托人追究经济以及其他责任。 5.1.3.受托人未依据合同约定期限提 受托人未依据合同约定期限提供合格报告,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项目竣工 验收后,由于受托人管理原因导致项目停工、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由受托人承担 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 等),并支付合同总价款 30%的违约金”。 5.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6 支付 6.1 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 / 。 6.2 支付酬金 6.2.1 酬金的支付:
类型支付次 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 额(万元)
服务费
6.2.2 委托人按合同要求中约定的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和支付金额,向受托人支付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酬金,专业咨询服务合同中另有约定时, 24 按约定支付。 6.2.3 非受托人原因造成的延期服务、其他附加工作和奖励费用的支付方 式。 6.2.4 每次付款前咨询人须向委托人出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方能付款。7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7.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 7.2 变更 7.2.1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受托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 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7.2.2 除不可抗力外,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受托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 时 , 其 善 后 工 作 以 及 恢 复 服 务 的 准 备 工 作 相 应 的 附 加 工 作 酬 金 确 定 方 法:。 7.2.3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7.2.4 因工程规模、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范围的变化导致受托人的正常工 作量减少时,。 7.3 解除 受托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导致受 托人遭受损失的,委托人不负任何责任。若本条与通用条款冲突,以专用条款为 准。 8 争议解决 8.1 调解 25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 8.2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 (1)提请 /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其他 9.1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9.2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和相关 商业机密。 受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10 补充条款 本项目采用技术咨询服务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10.1 技术咨询服务内容 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对工程建设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负责委派熟 悉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协助项目法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 要求。对经批复的设计文件范围内的农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 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及地力提升工程等工程内容的建 设管理等相关工作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10.2 其他要求 26 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工、检查、各类会议,隐蔽工程、竣工验收等过程节点 需要照片和影像资料,必要情况做专题材料留存。 27 第五章技术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合格标准且通过所涉及 的各项具体工作审查合格。 2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9 (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标段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0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一览表 六、投标服务类别清单(格式) 七、项目分项报价表 八、工作方案及具体实施措施 九、服务承诺书 十、辅助资料表 十一、其他材料 31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招标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标 段)招标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其他有关 文件后,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为投标报价, 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条件承包上述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服务期为: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 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4、我方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 5、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中标 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你方签定合同,按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开始 工作,开始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如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合同, 并选择其他单位中标。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 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7、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以法定 代表人的身份郑重保证:一旦发生投标须知第 3.4.5 条所述情况的前提下由我方 承担,我方的保证金将没收。 8、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 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中标的投标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3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 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33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 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34 四、投标保证金
银行汇款回执或电子保函扫描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35 五、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名称单位投标报价(元)备注
投标总价元大写: ¥:
服务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团队人员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注:开标一览表应严格按本格式填写。 36 六、投标服务类别清单(格式) 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编号
咨询服务费报价
计算依据及计算 过程
备注
注:表中位置不够可以另附页 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37 七、项目分项报价表
序号分项名称报价(人民币:元)
合计
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38 八、技术咨询服务方案及具体实施措施 (一) 服务方案 投标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工作经验,对委 托任务的目的和工作范围的理解,合理制定本项目服务方案。全过程 咨询服务方案应包括 (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1、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量 2、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3、项目管理服务的控制措施、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4、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理念及流程控制 5、质量保证措施 6、项目服务团队组织安排与分工 7、全过程服务工作安排及服务承诺 8、其他 39 九、服务承诺书 格式自拟。 40 十、辅助资料表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其中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万元)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信息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 41 (二)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专业拟担任职务
42 (三)主要服务人员简历表
姓名年龄专业
职称职务拟在本合 同工程担 任职务
毕业学校年月毕业于学校系(科)
为投标人服 务时间
经历
年~年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及主要特点担任何职备注
说明:“主要人员”指实际参加本合同咨询服务的人员。 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主要咨询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附:扫描件: 43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的规定。 44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合同价格
承担的工作
项目负责人
备注
备注:1、类似项目是指类似本工程项目业绩 2、本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附:项目扫描件: 45 (六)正在进行的项目一览表
建设单位 (业主)
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主要人员情况
投入高/中级职称技术 人员(人)
工作周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
46 十一、其它资料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放置的其他材料 1.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 询是否有失信记录截图。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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