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F1509002026090401001004的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发布日期: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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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乌兰察布市 采购单位 四子王旗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众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四子王旗大清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文件 四子王旗大清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造价咨 询服务 标段编号:F1509002026090401001004 招标人:四子王旗水利局 招标代理:内蒙古众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零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评标办法 ....................................................3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8 第五章工程概况、工程背景说明 ......................................52 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55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58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60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开标一览表) ....................................62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四、授权委托书 .......................................................64 六、服务方案.........................................................66 七、项目管理机构 ....................................................67 八、符合性审查资料...................................................69 第一章招标公告 四子王旗大清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子王旗大清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已由乌兰察布市水 利局批准建设(乌水发(2026)74 号),招标人为四子王旗水利局,建设资金来 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 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子王旗大清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境内 2.3 招标规模:四子王旗大清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位于内蒙古乌兰察布 市四子王旗,涉及库伦图镇、忽鸡图乡,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332.42km²,建设坡 地治理、拦沙坝、护地堤、支毛沟治理、造林种草、封育及监测等措施。拦沙坝 工程等别Ⅱ等、主要建筑物 2 级、最大坝高 8.2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项目计划投资:28260 万元 2.5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F150900202609040 1001001标段名称四子王旗大清河流域水土 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水土保持
合同估算价(万元)25710.79工期(日历天)1158
标段编号F150900202609040 1001002标段名称四子王旗大清河流域水土 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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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工程-监理-水利工程-水土保持
合同估算价(万元)363.65工期(日历天)1553
标段编号F150900202609040 1001003标段名称四子王旗大清河流域水土 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监测服 务
招标范围服务-公共咨询-咨询服务-水文咨询
合同估算价(万元)511.64工期(日历天)1553
标段编号F150900202609040 1001004标段名称四子王旗大清河流域水土 保持综合治理项目造价咨 询服务
招标范围工程-工程造价-土建工程-水利
合同估算价(万元)140工期(日历天)155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3.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3.2.2 一标段(施工标段): (1)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住建部最新资质标准,建市〔2020〕94 号);如 投标人尚未申办新资质,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 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财务、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人员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须牵头单位提供)须为注册在本-2- 企业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 内),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监理标段): (1)企业资质: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施 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资质: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 格证书(水土保持专业)并在本单位注册。 三标段(监测服务标段): 人员资质:拟派项⽬负责⼈须水利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四标段(造价咨询服务标段): 人员资质:拟派项⽬负责⼈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在本 单位注册 3.2.3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页(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法定代表人及 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3.2.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08 00:00 至 2026-09-28 10:00(北京时 间 , 下 同 ) , 通 过 请 登 录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 -3-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 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9-28 10:00,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 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ggzyjy.nm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水利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 20 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子王旗水利局 地址: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内蒙古众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亚辰商务中心 19 楼西 联系人:*** 电话:*** 行业监管:乌兰察布市水利局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联系人:靳斌 联系电话:13789546995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 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 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 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 下载地址: 10.3 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招标人:四子王旗水利局 地址: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联系人:*** 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内蒙古众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亚辰商务中心 19 楼西 联系人:***、李亚茹、周雪梅、苏晓宁 电话:***
1.1.4项目名称四子王旗大清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
1.1.4(1)标段名称四子王旗大清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1.1.4(2)标段编号F1509002026090401001004
1.1.5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境内。
1.1.6建设规模四子王旗大清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位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四子王旗,涉及库伦图镇、忽鸡图乡,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332.42km ²,建设坡地治理、拦沙坝 6 座、护地堤、支毛沟治理、造林种草、封育及监测等措施,总投资 25779.74 万元,属水利水电类工程。拦 沙坝工程等别Ⅱ等、主要建筑物 2 级、最大坝高 8.2m。
1.1.7合同估算价约 140 万元
1.2.1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造价咨询服务覆盖本项目施工、竣工两个阶段,具体包括: 施工阶段: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工程计量与进度款支付审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造价审核、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管理、主要材料 设备价格咨询、索赔与反索赔造价咨询; 竣工阶段:竣工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配合财政、审计部 门开展结算审计及决算相关工作; 其他服务:工程造价资料整理归档、造价指标分析与咨询,以及发 包人委托的其他造价咨询事项。
1.3.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553 天
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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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须在⼈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负责⼈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造价工程师证书。(注:提供⼈员⾝份证、职称证及本单位社保证明,如是退休人员,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截图;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法定代 表人及单位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注: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 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 他情形/
1.4.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
1.11.1分包☑不允许 □允许
1.12.3偏离☑不允许 □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本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及附件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内的“网上答疑”栏目以网上提问的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所做出的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可查看。
2.2.2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内的“答疑文件下载”栏目以电子澄清答疑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 收受人。澄清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日期不够十五天,要延长投标时 间。
2.3.1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内的“答疑文件下载”栏目以电子澄清答疑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 收受人。澄清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日期不够十五天,要延长投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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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3.2.3报价方式报价方式采用总价报价
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 ***.00 元。2、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3.1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算起)
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 元)。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等 登 录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保 函 办 理 平 台 :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 nance/index。 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在诚信信息库中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确保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账户的正确,否则系统无法通 过校验。 2、每个标段对应一个子账户,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转 - 10 - 入标段对应的子账户中,否则保证金缴纳无效。 3、投标人缴纳完成后可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 本标段【工作台】-【保证金查询】-【子账号缴纳到账查询】-【查 询】按钮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4、交易主体可自行选择缴纳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两种方式具有同 等效力。未按以上要求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5 日内,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向未进入中标候选 人范围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近三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提 供自成立以来年份即可)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情况的时间要求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
3.7.1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编制与加密要求: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项目交 易系统点击手册下载。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1)签字、盖章位置及要求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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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法定代表人 签字。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印鉴。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章)”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投标 人公章。 (3)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要求“委托代理人(签 字)”之处,应由委托代理人本人亲笔签署姓名。电子投标文件中 如果无法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签章,可以先导出,在纸质版本上由委 托代理人签字后,导入至系统中,之后再进行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 电子签字、盖章。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字迹清晰,公章、法人章无遗 漏。
3.7.4投标文件份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交易平台) 注:本项目电子开评标,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 09 月 28 日上午 10:00 时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是
5.1开标时间和 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 标 地 点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建 设 工 程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5.2电子开标程序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等待开标:各交易主体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 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等待开标。2、查看投标人: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已到,开标大厅 自动提取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投递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 名单。 3、标书解密:按照系统提示,投标人在开始解密 30 分钟内自行解 密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4、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处理方式: (1)因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原因影响解密进程时,招标人可根据现场 投标情况延长解密时间; (2)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3)其他解密异常情况按照应急处理办法执行; 5、标书导入:解密全部完成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截止后,进 入标书导入环节。开标大厅展示最终解密结果,公布成功解密投标 人名单,并备注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原因(若有)。 6、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服务期限及其他 内容。 7、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期间在线提出,由招标人或代 理机构在线答复。 8、开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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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电子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时间为准)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 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上传投 标文件”处。 (2)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 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开始解密 30 分钟内点击投标单位解密按钮,插入 CA 锁,在弹出的密码输入框输 入密码,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视为撤回其 投标文件。(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12-58188511 、0471-5332612。)
6.1.1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代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 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 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6.3.3评标报告的内容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 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否决投标人的 原因及依据;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经评审的 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中标候选人的投 标文件载明的类似项目业绩、奖励、信用、惩罚等情况;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事 项纪要等。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否 ■是,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确定综合得分排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 标人
7.7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中约定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 标是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 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 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投标邀请书、投标人 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 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 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 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2合同款支付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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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中标公示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10.4中标公示的内容评标委员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中标价;服务期限;质 量要求;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人员名单;中标候选人的投 标文件载明的类似项目业绩、奖励、信用、惩罚等情况;招标文件 设置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否决投标人投标的原因及依据;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等。
10.5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 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 号)文件的规定计取,由招标单位一次性付清。
10.6服务方案(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不采用 ☑采用,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服务方 案编制要求”编制服务方案。 2.本次招标的技术部分(即服务方案)编制不得超过 500 页,超过 500 页按无效投标处理。
10.7其他要求1、本项目结束后,中标单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与电 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 4 份(用于备案存档),未中标的投标人不需要制作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统一按 A4 规格打印并采用胶贴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 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2、资格审查资料以上传至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版为准;
10.8公证费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向公证处缴纳公证费,详询公证处;
-11-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造价咨询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计划总投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造价咨询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2-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 资格审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3-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 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 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 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外, 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 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4-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概况、工程背景 (6)发包人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内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 以解答。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 统以电子答疑澄清文件的形式发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 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款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 统发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并且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15-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投标报价汇总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 (6)服务方案 (7)项目管理机构 (8)符合性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 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清单”中 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6-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 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17-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 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造价咨询服务合 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 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 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等复印件。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相关事 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项目交易系统点击手册下载。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 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造价咨询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 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18- 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 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 件。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如果撤回后 不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撤回后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以书面形 式通知招标人。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电子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2)公布投标人名称。 (3)公布工作人员、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名单。 (4)查看投标单位签到情况、文件递交状态、公布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5)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招标人对电子招标文件解密。 (6)批量导入投标文件,公布唱标信息(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总价、工期、 质量承诺)。 (7)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签章确认,如有异议可以通过开标大厅系统在-19- 线提出。 (8)开标会议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由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 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6.3.3 评标报告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 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20-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无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21-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22-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详见开标系统 -24-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 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 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 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25-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26-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标段名称)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7 款规 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字) 年月日 注:以最终发出的版本为准。 -27-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标段名称)造价咨询服务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 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28-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标段名称)造价 咨询服务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 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29-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 法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且加盖单位 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2”规定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1”规定
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1”规定
信誉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1”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1”规定;
2.1.3响应性评审标 准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3.2”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3.3”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3.1”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4.1”规定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3.2.4 款规定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投标报价:30 分 技术部分:55 分 商务部分:15 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 法评标基准价=A×70%+B×30%,即评标基准价为招 标控制价的 70%与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的 30%之和,A 为招标控制价,B 为有效投标报价 的算数平均值。
-30-
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为: 1.当 n(投标人个数,下同)≤5时,所有投标人 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当 5<n≤9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1 个最高、1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 3.当 9<n≤13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 掉 2 个最高、2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 以此类推。(被废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 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 的投标报价不参与 B 值的计算)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 基准价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2.4 (1)报价评分标准(30 分)投标报价 (30 分)投标报价: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以评标基准价为基 准,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 30 分,比评标基准 价每低 1%以 30 分为基数扣减 0.1 分,比评标基 准价每高 1%以 30 分为基数扣减 0.2 分,扣完为 止。(保留两位小数)
2.2.4(2)商务部分 评分标准(15 分)公司业绩 (6 分)2023 年 1 月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含水利工程或 水土保持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的,有一项得 1.5 分,最多得 6 分。 (提供合同关键页及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 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
项目人员 (3 分)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注:提供⼈员⾝份证、职称证及本单位社保证明,如是退休人员,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财务状况 (3 分)投标人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3-2025 年度的全部财务审计报告的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新注册企业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审计报告即可)
体系认证 (3 分)企业获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一项得 1 分,本 项最多得 3 分。
2.2.4(3)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55 分)总体服务思路(8 分)总体服务思路清晰,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得 6-8 分;总体服务思路基本清晰,基本符合国家 相关规范要求的得 3-6(含)分;总体服务思路不 清晰,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或没有的得 0-3(含)分。
对项目的理解(8 分)对项目的理解透彻,目标明确,方案内容明确具 体,依据充分的得 6-8 分;对项目的理解基本透 彻,目标基本明确,方案内容基本明确具体,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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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基本充分的得 3-6(含)分;对项目的理解不透 彻或没有的得 0-3(含)分。
造价咨询服务方案(15 分)方案合理、科学、可行,能切合工程实际,充分 考虑了项目实际要求得 10-15 分;方案较合理、科学、可行,基本能切合工程实际,得 5-10(含)分;方案一般未充分考虑项目实际要求 得 0-5(含)分。
进度计划与措施(6 分)进度计划与措施合理可行,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满足总工期要求的得 4-6 分;进度计划与措施合 理基本可行,能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基本满足总 工期要求的得 2-4(含)分;进度计划与措施不合 理或没有的得 0-2(含)分。
质量保证措施(6 分)质量保证措施具体、严密、可靠性强的得 4-6 分;质量保证措施比较具体、严密,具有一定的可靠 性的得 2-4(含)分;质量保证措施不具体或没有 的得 0-2(含)分。
安全保证措施(6 分)安全保证措施具体、严密、可靠性强的得 4-6 分;安全保证措施比较具体、严密,具有一定的可靠 性的得 2-4(含)分;安全保证措施不具体或没有 的得 0-2(含)分。
工作重点、难点分 析(6 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具体、严密、可靠性强的得 4-6 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比较具体、严密,具有 一定的可靠性的得 2-4(含)分;工作重点、难点 分析不具体或没有的得 0-2(含)分。
-32-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服务方案得分高 的优先;如果服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 -33- 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签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评标纪律和其 他评标有关规定。 3.1.2 招标人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与评标有关的工程项目信息和资料,所提 供的资料和信息不得带有不公正、影响或排斥某些投标人的情况。 3.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独立研读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的处 理应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但澄清、说明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3.2 初步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 第 3.5.7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扫描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 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否决其投标。 3.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时间上传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加盖本单位(电子)公章以及未经 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未书面声明 哪一个有效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 (7)投标人不符合国家、自治区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投标人资 格审查未通过)的; (8)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10)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11)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3.3 详细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综合评估得分。 -34- (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A;(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B;(3)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C;(4)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 D。 3.3.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 投标人得分=A+B+C+D。 3.3.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 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 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 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 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6 评标争议处理 3.6.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6.2 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各成员意见不一致 的应进行表决。表决事项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超过半数以上同意视为有效,表 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3.6.3 本评标办法中需要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是指:(1)按本章 3.2 条款投标做否决其投标处理的; (2)按本章 3.3 条款投标做否决其投标处理的或投标人有关资格、业绩等-35- 认定的; (3)按本章 3.4 条款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其他有可能影响评标结果、可能对投标人产生不公,或者可能影响招 标人利益的。 3.6.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书面阐述其 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3.6.5 评标委员会形成的最终评审结论,应能体现大多数评委的评审意见,如有超过半数以上的评委提出异议的,应当场重新评审。 -36-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5—0212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37-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目录 制定 第一部分 协议书 .....................................................................................1 一、工程概况.........................................................................................1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 三、服务期限.........................................................................................1 四、质量标准.........................................................................................1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1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2 七、词语定义.........................................................................................2 八、合同订立.........................................................................................2 九、合同生效.........................................................................................2 十、合同份数.........................................................................................2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3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3 1.1 词语定义 .................................................................................................3 1.2 语言........................................................................................................4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38- 1.4 适用法律 .................................................................................................4 2.委托人的义务......................................................................................5 2.1 提供资料 .................................................................................................5 2.2 提供工作条件 ..........................................................................................5 2.3 合理工作时限 ..........................................................................................5 2.4 委托人代表..............................................................................................5 2.5 答复........................................................................................................5 2.6 支付........................................................................................................5 3.咨询人的义务......................................................................................5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6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6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7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7 4.违约责任.............................................................................................7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7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8 5.支付 ...................................................................................................8 5.1 支付货币 .................................................................................................8 5.2 支付申请 .................................................................................................8 -39- 5.3 支付酬金 .................................................................................................8 5.4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8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8 6.1 合同变更 .................................................................................................8 6.2 合同解除 .................................................................................................9 6.3 合同终止 ...............................................................................................10 7.争议解决...........................................................................................10 7.1 协商......................................................................................................10 7.2 调解......................................................................................................10 7.3 仲裁或诉讼............................................................................................10 8.其他 .................................................................................................10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10 8.2 奖励......................................................................................................10 8.3 保密......................................................................................................10 8.4 联络......................................................................................................10 8.5 知识产权 ...............................................................................................11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2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2 1.2 语言......................................................................................................12 -40-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2 1.4 适用法律 ...............................................................................................12 2.委托人的义务 ....................................................................................12 2.1 提供资料 ...............................................................................................12 2.2 提供工作条件.........................................................................................12 2.4 委托人代表............................................................................................12 2.5 答复......................................................................................................12 3.咨询人的义务 ....................................................................................12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12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13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13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13 4.违约责任...........................................................................................13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13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13 5.支付 .................................................................................................13 5.1 支付货币 ...............................................................................................13 5.2 支付申请 ...............................................................................................13 5.3 支付酬金 ...............................................................................................14 -41-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14 6.1 合同变更 ...............................................................................................14 6.2 合同解除 ...............................................................................................14 7.争议解决...........................................................................................14 7.2 调解......................................................................................................14 7.3 仲裁或诉讼............................................................................................14 8.其他 .................................................................................................14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14 8.2 奖励......................................................................................................15 8.3 保密......................................................................................................15 8.4 联络......................................................................................................15 8.5 知识产权 ...............................................................................................15 9.补充条款...........................................................................................15 附录 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16 附录 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18 附录 C 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19 附录 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 .......................................................20 -42-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 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四子王旗大清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 2.工程地点:四子王旗。 3.工程规模:。 4.投资金额:。 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6.建设工期或周期:。 7.其他:。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__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及结算审 计服务___。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 A。 -1-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 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结。 四、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 __国家及相关主管单位要求并满足委托人使用需要__。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1.酬金:____________ (大写)(¥ )。 2.计取方式:_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 建协(2022)35 号)计算结果的 %_。 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 A。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3.专用条件及附录; 4.通用条件; 5.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 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 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订立地点:_四子王旗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签订之日起___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_____份,咨询人执 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盖章)咨询人: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理人:_________(签字)代理人:_________(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3- 住所:住所: 账号:账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4-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1 词语定义 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 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 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 的继承人。 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 的工作。 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 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 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 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 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 -5- 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 托人权利的人。 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 询人的金额。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 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 酬金。 1.1.14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 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5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 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 1.2 语言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 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 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6- 3.专用条件及附录; 4.通用条件; 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6.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 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 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 等规范性文件。 2.委托人的义务 2.1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 C 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 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 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 负责。 2.2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 -7- 2.2.1 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 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 D 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 2.2.2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 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3 合理工作时限 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 2.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 7 日内,将 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 7 日 书面通知咨询人。 2.5 答复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 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2.6 支付 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3.咨询人的义务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1.1 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 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 3.1.2 项目负责人 -8- 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 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 3.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 常进行。 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 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 7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 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 3 日向委 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 3.1.4 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 换: (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 (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2.1 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 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 -9- 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 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 3.2.2 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 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 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 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 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 增加服务酬金。 3.2.3 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 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 3.2.4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 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 3.2.5 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 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2.6 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10-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 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 性标准、规范。 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 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 C 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 应予以协助。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 4.违约责任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1.1 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 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1.2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 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4.1.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14 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 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 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11- 4.2.1 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 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2.2 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 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5.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 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 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 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 后 7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 部分的款项按第 7 条约定办理。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 6.1.1 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12- 6.1.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 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 条件中约定。 6.1.3 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 6.1.4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 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 合同解除 6.2.1 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6.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 人可以解除合同; (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 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 28 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13- 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除 合同的其他条件。 6.2.3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 6.2.4 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 金。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 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 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 6.2.5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 6.3 合同终止 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 (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 7.争议解决 7.1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7.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 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14- 7.3 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 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2 奖励 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 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 酬金同期支付。 8.3 保密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联络 8.4.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 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8.4.2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 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 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5- 8.4.3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 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 8.5 知识产权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 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 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 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 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 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 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 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 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 人承担责任。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 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 部门的检查。 -16-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2 语言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_______无___________。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____执行通用条款______。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 执行通用条款。 2.委托人的义务 2.1 提供资料 委托人按照附录 C 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 _________无________。 2.2 提供工作条件 2.2.1 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 D 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 为:无。 2.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其权限范围:___全权代表委托人履行本 合同___。 2.5 答复 -17- 委托人同意在__7__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咨询人的义务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1.1 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办理造价咨询业务相适应的资格条件, 团队人员的数量为_____________人。 3.1.2 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__ 全权代表咨询人履行本合同_。 3.1.3 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 需经委托人同意。 3.1.4 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无法满足委托人的管理要求。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2.1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 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阶段,工程进度款审核十日内出具阶段性成果报告。_ 结算时,在相关资料齐备后,全部竣工结算审核工作须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三十日 内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须在十五日内提出初步审核结果,三十日内出具成果报告。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_与造价相关的资料___。 3.2.2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_ 施工过程中对本项目进度款、变更、现场签证等工程量的计算,技术方案的经济分析等, 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工程结算审核质量,经甲方委托咨询单位(含上级部门)审计审定的 -18- 工程造价与本合同乙方已审定的工程造价相比误差率在±3%(含±3%)以内。__。详见 附录 B。 3.2.4 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_____7___日内给 予书面答复。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 为:__《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1-2007)及《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水总〔2014〕429 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试行)》(内水建〔2024〕22 号)及《内蒙古自治 区水利工程概算补充定额(试行)》(内水建〔2024〕55 号)__。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7__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 为___现场全部完好返还 ___。 4. 违约责任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1.1 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无。 4.1.2 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_________无_________。 4.1.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______无_______。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4.2.1 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1)根据工程项目,需要常驻人员工必须保证至少 1 名注册造价工程师驻 场(或项目负责人持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在全过程控制服务中,若未经业主 -19- 同意,无故不到岗的,每人次处经济责任费 2000 元; (2)所有工作对接均与投标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对接。 (3)投标项目组成员不得更换,若乙方不经过甲方允许,私自调换相关人员,则 给予合同金额 10%处罚,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2.2 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_人民币_,汇率为:_/_,其他约定:_/___。 5.2 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__15___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
第一次2027 年度工程量核定 完成后30%
第二次2028 年度工程量核定 完成后30%
第三次结算审核报告出具并经 委托人书面确认后 30 日内40%
-20- 6.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 6.1.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 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_执行本合同价款折算费率标准,按增加部分工程量对应 的送审(或审定)金额乘以本合同折算费率计取附加工作酬金,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 认_。 6.1.4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 金的调整方法:__执行本合同价款折算费率标准,按变化后的工程规模对应的送审(或 审定)金额乘以本合同折算费率重新计算服务酬金,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__。 6.2 合同解除 6.2.2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______无__________。 6.2.4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再向另一方 主张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但因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未采取必要措 施避免损失扩大的,其应就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损失仅指咨 询人已实际发生且合理的直接损失(已投入人工、成本),不包括预期利润、间接损失 及惩罚性赔偿。 6.2.5 无论因甲乙任意一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在合同解除通知送达后 15 日内,咨询人须无条件撤场并移交全部资料(列明资料类型);在合同解除后 30 日内双方共 同确认项目工程已完成进度造价。咨询人无故不配合的,委托人有权单方委托第三方核 定,该结果作为结算依据;解除通知按合同约定的送达方式发送即视为送达。咨询人异 议不影响其先行履行退场移交义务,以防损失扩大。逾期不退场及逾期不移交全部工程-21- 量和审核资料的,每逾期一日,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 2000 元/日的违约金,违约金不 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咨询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咨询人逾期或拒绝履行上述义务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赔 偿损失金额不受最高限额约束。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_/__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_/__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___2___种方式:(1)提请__工程所在地 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__工程所在地 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___咨询人____支付。 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 8.3 保密 任何一方均应当就对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因履行本合同所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等 承担保密义务,非经对方许可或主动公开的不得擅自透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但因履行 -22- 本合同所必要经手的双方工作人员、法律顾问、主管部门要求的除外)。保密期限不因 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直至保密事项由权利人主动公开之日止。 8.4 联络 8.4.1 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 3 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8.4.2 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_________,送达地点:__________,电子邮 箱:__________。 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_________,送达地点: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 咨询人应确保本合同记载的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各项信息的真 实有效性,甲方可通过以上任一方式通知乙方工作事宜。任何一方变更通信地址、指定 接收人、联系方式等送达信息的,均需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按原地址信 息进行的送达仍然有效。 咨询人确认以本合同记载的地址作为本合同项下争议所涉诉讼/仲裁文书的送达地 址。诉讼/仲裁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传票、开庭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限期 履行通知书等。上述送达约定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中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各个 阶段、对于上述送达地址,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 8.5 知识产权 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 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__委托人_。 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__咨询人__。-23- 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 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______无___。 9.补充条款 _____无 -24- 附录 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
服务阶段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备注
服务范围工作内容收费基数收费标准(比例)酬金数额(单位:万元)
决策阶段投资估算□编制□审核□调整
经济评价□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设计阶段设计概算□编制□审核□调整
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发承包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调整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审核□调整
-25-
投标报价分析□编制□审核□调整
清标报告□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实施阶段资金使用计划□编制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编制□审核□调整
合同价款调整□编制□审核□调整
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审核
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其他:
-26-
竣工阶段竣工结算□编制□审核□调整
竣工决算□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其他服务工程造价鉴定
注: 1.附录 A 中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未涉及的可在“其他”项中列明。 2.实行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工程,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按上表,酬金及计取方式为:。 -27- 附录 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
服务阶段成果文件名称成果文件组成提交时间份数质量标准
决策阶段
设计阶段
发承包阶段
实施阶段
竣工阶段
其他服务
-28- 附录 C 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
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29- 附录 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
名称数量面积、型号及规格提供时间
第五章工程概况、工程背景说明 一、项目背景 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推动黄河流域生 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持续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投入力度。四子王旗 地处阴山北麓风沙区,水土流失类型以风力侵蚀为主、兼有季节性水力侵蚀,沟道溯源侵蚀活 跃,洪水淹没耕地、泥沙淤积问题突出,制约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为改善区域生态 环境、保障农牧业生产安全,国家及自治区安排实施本治理项目。 二、项目区概况 大清河发源于察哈尔右翼中旗广益隆镇,流经四子王旗后汇入塔布河,河道全长 67.011km,流域面积 1534.25km²,年输沙量 200.83 万吨。项目区位于四子王旗库伦图镇、忽鸡图乡,涉 及 29 个行政村、总人口 2.00 万人,土壤以栗钙土、棕钙土为主,植被为典型干草原类型,现 有林草覆盖率 15.73%。项目区总面积 568.15km²,其中水土流失面积 428.18km²,土壤侵蚀模 数 2400 t/(km²·a);区内道路通达性差、截排水设施匮乏、部分护地堤及截伏流老化失效, 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较弱。 三、工程建设内容与投资 本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332.42km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坡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734.54hm²、拦沙坝工程 6 座、护地堤工程 58.64km、支毛沟治理工程 305 处、截伏流及配套 工程 2 处、标志碑 4 座、造林种草 6066.42hm²、村庄绿化 7 处、封育工程 101.97km²、监 测措施 22 处。项目总投资 25779.74 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14830.00 万元、自 治区本级配套 10949.74 万元。 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一、项目名称 四子王旗大清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境内(库伦图镇、忽鸡图乡),属水利基本 建设工程,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总投资 25779.74 万元,水土 流失治理面积 332.42km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坡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734.54hm²、拦沙坝工 程 6 座、护地堤工程 58.64km、支毛沟治理工程 305 处、截伏流及配套工程 2 处、标志碑 4 座、造林种草 6066.42hm²、村庄绿化 7 处、封育工程 101.97km²、监测措施 22 处。项目总 工期 40 个月(2026 年 8 月~2029 年 11 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 三、服务范围 造价咨询服务覆盖本项目施工、竣工两个阶段,具体包括: 施工阶段: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工程计量与进度款支付审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 造价审核、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管理、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咨询、索赔与反索赔造价咨询;竣工阶段:竣工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开展结算审计及决算 相关工作; 其他服务:工程造价资料整理归档、造价指标分析与咨询,以及发包人委托的其他造价咨 询事项。 四、服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1)、《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24〕323 号)及国家和自治区现行计价依据、造价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造价咨 询业务规范标准; 《四子王旗大清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批复文件、招标文件、合 同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服务方案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符合性审查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 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服务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 和完成造价咨询服务,造价咨询服务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 随 同 本 投 标 函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一 份 ,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 大 写 ) :(¥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和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
1项目负责人1.1.2.8姓名:
2服务期1.1.4.3天数:日历天
……………………
……………………
……………………
……………………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 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开标一览表)
投标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企业等级
投标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投标报价大写: ¥ :元
服务期限
质量标准
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 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 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五、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 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按照招标文 件第二章第 3.4.4 条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递交投标保 证金人民币(大写)。 (注:须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或保函形式凭证)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六、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目录 一、总体服务思路; 二、对项目的理解; 三、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四、进度计划与措施; 五、质量保证措施; 六、安全保证措施; 七、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八、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服务方案(技术暗标部分)编制要求 1、纸张要求:标准 A4 纸张。 2、无封面,直接编写目录,使用统一的目录标题“服务方案目录”和序号。目录标题居 中,目录主项居左,不做缩进。目录主项统一使用招标文件中给出的目录格式,不得添加任何 其他主项及子项,不得擅自修改主项内容,如正文中对应目录主项无内容,则在正文中对应目 录主项下一行填写“无此项内容。”。正文中目录主项的序号亦同目录,每一个主项下的子项 使用“(一)1、【1】(1)”最多四个层次序号,序号中所有数字、括号在中文输入法状态 下使用半角输入。 3、标题排版要求:暗标文件页面行距为固定值 28 磅,页边距四边均为 2 厘米。不编制页 码、页眉、页脚。暗标文件一级标题(“一、” “二、”“三、”…)采用三号宋体加粗字 体,对齐方式为左对齐,不缩进,大纲级别选择为 1 级,其余均为正文部分,除表格内容外全 文不允许出现空格。 4、正文部分(包含二级及以下标题)字体采用四号宋体,不得做加粗、倾斜等处理,不 允许字符间距缩放,对齐方式为两端对齐。正文部分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 2 个中文字符,段 落其他各行不作缩进处理。正文中各段落、图表间不允许留有空行、空页。二级标题为 1、2、3、...,三级为 1.1、...2.1、...,四级标题为 1.1.1、...2.1.1、...(序号需以顿号结尾 例 1.1、)以此类推。 5、图表排版要求:图表大小、字体要求:图表均采用 WPS Word 文字处理软件黑白绘制,不得手写、手绘。图表居中放置,所有边框采用 0.5 磅黑色单实直线,图表标题(名称)文字 采用黑色四号宋体,两端对齐,缩进两个字符,图表单位两端对齐从右向左缩进两字符放在表 格右上角。图表内文字采用黑色五号宋体,行距为 28 磅,进度图横道线使用 2 磅线条。 6、其他排版要求:颜色要求:正文标题、字体、图表及图表内文字使用黑色。编写软件及 版本要求:使用 WPS 办公软件编制;监理大纲页数:不得超过 500 页;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 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 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以上要求如有任意一项违背一律按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做无效投标处理。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汇总表
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
应附各类人员证件及其他材料 (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年龄学历
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应附职称证、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八、符合性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说明: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 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加盖公章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的规定。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合同签订日期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造价咨询服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1、本表后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 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合同签订日期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造价咨询服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五)企业认为项目所需的其他材料及投标内容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一:关于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真实性的承诺 承诺书 招标人: 我单位承诺,在参加(项目名称)中,所提供的相关证件或者材料(包 括业绩、审计报告、企业荣誉、获奖证书等),全部真实有效。我公司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 性和履约性负责,如有违诺,将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作出的行政处罚,并且无条件承担 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在接受违法违规行为调查期间,同意暂停我公司在乌兰察布市参 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和直接发包资格。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六)资格审查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要求) 参加招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我公司自愿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 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所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同时郑重承诺: 在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乌兰察布市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乌兰察布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 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 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乌兰察布市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 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 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九、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投标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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