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城区医院信息化软件运维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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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采购单位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北院区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新城区医院信息化软件运维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城区医院信息化软件运维服务
2. 采购项目编号:xcqyy-20260923
3. 采购内容:新城区医院信息化软件运维服务
4. 预算金额:12万元。
二、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相关说明
(一)本项目运维服务需针对我院现有HIS系统提供技术保障,涵盖系统巡检、故障响应、数据备份、性能调优、补丁升级及业务功能微调等核心工作.由于该系统由成电医星软件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建设,其核心业务逻辑、数据库架构、接口协议及底层代码体系均属于公司专有技术资产,且医院业务数据已深度运行于该技术框架之上.若更换其他运维服务商,将面临核心技术不掌握、故障定位周期长、数据安全风险高等问题,无法保障医院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成电医星软件有限公司作为原系统建设方是唯一具备完整技术能力提供原厂级运维保障的服务商,具有不可替代性。
(二)本次采购内容需与我院现有HIS系统深度对接,其数据接口成电医星软件有限公司具有专有技术体系,若选用其他厂商产品仍需成电医星软件有限公司配合进行接口开发与数据联调,故该厂商产品具有技术唯一性与不可替代性。
(三)法律依据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
三、专家论证意见
我院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专家组经充分讨论后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成电医星软件有限公司承担新城区医院信息化软件运维服务。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成电医星软件有限公司
五、公示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财政部门。
六、公示期限
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北院区
地 址:新城区山水路12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初 审:杨翔宇
复 审:张鑫磊
终 审:李树全
1.采购项目名称:新城区医院信息化软件运维服务
2. 采购项目编号:xcqyy-20260923
3. 采购内容:新城区医院信息化软件运维服务
4. 预算金额:12万元。
二、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相关说明
(一)本项目运维服务需针对我院现有HIS系统提供技术保障,涵盖系统巡检、故障响应、数据备份、性能调优、补丁升级及业务功能微调等核心工作.由于该系统由成电医星软件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建设,其核心业务逻辑、数据库架构、接口协议及底层代码体系均属于公司专有技术资产,且医院业务数据已深度运行于该技术框架之上.若更换其他运维服务商,将面临核心技术不掌握、故障定位周期长、数据安全风险高等问题,无法保障医院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成电医星软件有限公司作为原系统建设方是唯一具备完整技术能力提供原厂级运维保障的服务商,具有不可替代性。
(二)本次采购内容需与我院现有HIS系统深度对接,其数据接口成电医星软件有限公司具有专有技术体系,若选用其他厂商产品仍需成电医星软件有限公司配合进行接口开发与数据联调,故该厂商产品具有技术唯一性与不可替代性。
(三)法律依据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
三、专家论证意见
我院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专家组经充分讨论后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成电医星软件有限公司承担新城区医院信息化软件运维服务。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成电医星软件有限公司
五、公示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财政部门。
六、公示期限
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北院区
地 址:新城区山水路12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初 审:杨翔宇
复 审:张鑫磊
终 审:李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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