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K1500002026082501001001的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K1500002026082501001001的招标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蒙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呼铁外经集团公司二连分公司矿石作业区改造工程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项目名称 | 呼铁外经集团公司二连分公司矿石作业区改造工程 |
| 项目编号 | K1500002026082501 |
| 公告类型 | 招标文件 |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
| 公告标段(包)编号 | K1500002026082501001001 |
无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呼铁外经集团公司二连分公司矿石作业区改造工程
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HTSG2026-42
标段号:YHSG-1
招标人:内蒙古蒙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2026年9月23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
2.资格评审
3.响应性评审
二、详细评审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函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组织机构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材料
第一章招标公告
呼铁外经集团公司二连分公司矿石作业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铁外经集团公司二连分公司矿石作业区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
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蒙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呼铁外经集团公司二连分公司矿石作业区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二连浩特站
2.3招标规模:本项目为呼铁外经集团公司二连分公司既有散堆装货物作业区(货物线
824西侧),集装箱及散堆装货物作业区(货物线824东侧),包括作业区场地硬化,
增设排水设施等(详见施工图)。其中集卡道路、集装箱堆场铺面采用混凝土铺面,
货物线824东侧区域硬化面积44671㎡,货物线824西侧区域硬化面积20429㎡;排
水工程新建15.9m×15.9m×3.2m雨水调蓄池、雨水管道1233m、排水沟19.5m、
1-1.4m钢筋混凝土圆涵72m以及汇水井、雨水检查井等。
2.4项目计划投资:1974.6674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K1500002026082501001001 | 标段名称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铁路工程-站场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1821.4759 | 工期(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
3.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同时
具备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和能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
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其中:(1)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方案报批的能力,并承担工程实施过程中
的各种风险。
3.3其他要求:(1)业绩要求:需具有在近三年承担过2项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
理必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
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
质量问题。(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5)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
段进行投标。(6)信用、信誉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与骗
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
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纳
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
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
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7)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
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D级且在整改期内的
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0500:00至2026-10-09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
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0-26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
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
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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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
(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其他工程
7.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
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蒙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2号(呼铁科技大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业监管: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
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28号
联系人:叶玉竹
联系电话:0471-2243220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
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
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每
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92号呼
—5—
铁局科技大厦309室领取纸质施工图,开标结束后将施工图纸送还。请各投标人获取招
标文件后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并发送至邮箱:407602922@qq.com。因未发
送该表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电子银
行保函扫描件需放在投标文件中,若因系统随机推送原因导致电子保函无法正常办理,
投标人可办理纸质保函。银行保函复印件必须在2026年10月25日17时30分前,
递交至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92号呼铁局科技大厦309室。未按要求递交的,所
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
址:【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2026-09-23
招标文件下载情况登记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投标人名称 | |
| 报名包件号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邮箱 |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填写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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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此表至邮箱:407602922@qq.com。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内蒙古蒙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2号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mtxmglgs@126.com |
| 1.1.3 | 项目名称 | 呼铁外经集团公司二连分公司矿石作业区改造工程 |
| 1.1.4 | 建设地点 | 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 |
| 1.1.5 | 项目设计人 | 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1.1.6 | 项目监理人 | / |
| 1.1.7 | 项目代建人 | / |
| 1.2.1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1.2.2 | 出资比例 | /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 1.3.2 | 计划工期 | 总工期:27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9月30日各标段分阶段工期见附件1。 |
| 1.3.3 | 质量要求 | 必须符合国家和铁路行业有关验收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达到设计速度目标值要求,一次开通成功。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见附件2表2-1。财务要求:见附件2表2-2。业绩要求:见附件2表2-3。信誉要求:见附件2表2-4。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见附件2表2-5。其他要求:(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2)设备要求;(3)分包要求;见附件2表2-6。 |
| 1.4.2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具体标段为:YHSG-1。除满足本项正文所提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有一方在投标过程中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有不良信誉,联合体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影响联合的信誉评审。(2)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3)牵头方为A级或B级企业的,可申请对1个标段加分;但联合体成员有D级企业的,联合体不能申请加分,计A级或B级企业使用加分权; |
| 1.4.3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明示的任一情形 | 正文中1.4.3款中(9)-(19)规定的情形,应以铁路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或国铁集团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时间:,集合地点:。其他事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16天 |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要求见本章附表。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1)招标人制定的本项目标准化管理推进总体规划,“架子队”实施要求及现场管理要求。(2)……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9时30分。形式: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之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向招标人提出。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文件澄清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要求澄清截止时间后自行登录平台进行下载,如因投标人原因未取得以上招标文件澄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招标文件澄清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要求澄清截止时间后自行登录平台进行下载,如因投标人原因未取得以上招标文件澄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招标文件修改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平台进行下载,如因投标人原因未取得以上招标文件修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如因投标人原因未取得以上招标文件修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承诺书 |
| 3.2.1 | 增值税税金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18214759元其中:安全生产费:519316元总承包风险费:269184元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接受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提交的投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36万元人民币 |
| 3.4.4 |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投标人在投标后主动放弃投标或投标人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至评标结果公示前,投标人基本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应主动告知。未及时主动告知将造成其投标被否决的后果。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3年至2025年(近3年)。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23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6日(近3年)。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23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6日(近3年)。 |
| 3.6 | 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有关要求:。 |
| 3.7.3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所附证书证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 3.7.4 | 签字或盖章其他要求 | 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除此之外不要求逐页签字、盖章。 |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MGGCTF)一份(上传至交易平台)。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6日9时30分。 |
| 4.2.3 | 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退还时间:______________。 |
| 4.3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 |
| 4.4.2 | 投标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 时间: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20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解密。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子CA进行解密。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严格执行回避政策。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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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会确定中标人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前三名。 | ||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http://ggzyjy.nmg.gov.cn/)公示期限:3日。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 |
| 7.5.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含其他国家认可的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A-D)/A≤9%,提供合同价8%的银行保函。(2)9%<(A-D)/A≤12%,提供合同价9%的银行保函。(3)(A-D)/A>12%,提供合同价10%的银行保函。其中,A为最高投标限价扣除安全生产费后的费用,D为中标合同价扣除安全生产费后的费用。履约保证金的期限: | |
| 9.5 | 行政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28号电话:0471-2243220传真:/邮编:010030 |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 |
| 安全目标 |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
| 环保、水保目标 | 减少水土流失,环境监控达标。配合主体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通过专项验收。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投标人承诺 |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最低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递交“投标人承诺书”。 | ||
| 安全生产费 | 按照招标人公布的费用报价,不得删减。 | ||
|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 ||
| 计税方法和发票出具 | 投标人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编制投标文件,在收到预付款和工程价款结算时向建设单位出具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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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铁路工
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招标项目代建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5)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6)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由人民法院
判决、裁定生效的);
(19)国铁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评价D级且在整改期内的;
(2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13—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
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偏离范围和幅度。
—14—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
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
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
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
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5—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
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
数据电文形式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组织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
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报价应包括增值税税金,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投标有效期
—16—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
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
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
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定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
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gcweb.
apps.ea.nra.gov.cn/web/module/home/home.html)上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网页截图打
印件(基本建设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初验报告)、
工程量清单(可节选)或业主方出具的业绩证明等复印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
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
—17—
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
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
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
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
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
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
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提交回执。
提交时间以提交回执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8—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
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投标文件的解密
4.4.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组织对投标文
件的解密,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4.4.2投标人应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时间解
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公布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4.4.3非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申请。成功解
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4.5电子招标投标特殊情况的处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应中止投标文件的递交,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递交投标文
件: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的;
(2)系统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系统服务器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的;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
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未参加的投标人,视同认可开标结
果。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9—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监督人员、招标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期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招标
人当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招标人代表、有异议的
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已集中载明评审标准和否决情形,且否决情形以“※”标注。评标
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0—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对中标候选人的公示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标段,中标候选人排
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或承诺,评分或者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情况,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
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工程业绩,异议受理部门及联
系方式等。
7.3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4中标通知
招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
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名称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公示3日。
7.5履约保证金
7.5.1在签定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
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
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5.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5.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签定合同
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21—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
—22—
4款、第5.3款和第7.3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
投诉时效期限内。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附件1:各标段分阶段工期要求
各标段分阶段工期要求
标段:YHSG-1
| 序号 | 项目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备注 |
| 1 | 总工期 | 274 | 2026年12月31日 | 2027年9月30日 | |
—24—
附件2:投标人资格要求
表2-1资格审查资质条件
标段:YHSG-1
| 序号 | 资质条件 |
| 1 |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2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3 | 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 4 |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除满足上述资质条件,还应满足(如果有):无 |
—25—
表2-2资格审查财务要求
标段:YHSG-1
| 序号 | 财务要求 |
| 1 | 投标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1000万元。 |
| 2 | 在2023年~2025年(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1000万元。 |
| 3 |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财务条件应满足(如果有):/。 |
| 4 | 其他要求:/。 |
备注:1.投标人的营运资金为最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流
动资产-流动负债+信贷额度;同时申请多个标段的,其数额应不少于最大标段要求。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的财务能力应与其承担的工程相匹配(如招标人不对联合
体各成员的财务能力作单独要求,则视为只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财务要求即可)。
—26—
表2-3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标段:YHSG-1
| 业绩类目 | 业绩要求 |
| 2023年10月26日~2026年10月26日(近3年)内承担过2项类似工程项目(项目中标及竣工时间需在上述期限之内)。 | |
| / | / |
| / | / |
备注:1.类似项目指与招标项目专业类似、规模相当的铁路、市政公用工程(地铁、城市轨道
交通工程)等。
—27—
表2-4资格审查信誉要求
标段:YHSG-1
| 序号 | 项目 | 资格要求 |
| 1 | 诉讼及仲裁 | 投标人在2023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6日(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 2 | 履约情况 | 投标人在2023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6日(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 3 | 失信被执行人 |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 4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5 |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 | 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
| 6 | 行贿犯罪情况 |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6日(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
| 7 | 信用评价 | 不存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D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
| 8 | 投标资格 | 不存在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 |
| 9 | 辖内失信(如果作为条件) | 投标人在2023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6日不曾在招标人管辖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的。 |
| 10 | 其他信誉要求 | /。 |
备注:1.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将覆盖整个招标阶段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为止。
2.投标人的信誉状况由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负责查证,投标文件无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若查
实存在失信情形的,将被否决投标。
3.诉讼及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
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4.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是指国家行业监管部门、国铁集团通报或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公
司发现并作出通报处理的。
—28—
表2-5资格审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标段:YHSG-1
| 人员 | 资格要求 |
| 项目经理 | 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及以上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或5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2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仅适用于营业线项目招标);自2023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6日(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铁路工程专业或铁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5年及以上铁路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从事铁路工程项目技术工作10年及以上;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备注:1.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专业要求:综合工程和站前工程应为铁路工程专业,站房工程
应为建筑工程专业,四电工程应为铁路工程或通信广电或机电工程专业。
2.允许投标人使用一套人员配置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个别人员重
复的视为重复配置)。
—29—
表2-6资格审查其他要求
表2-6-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YHSG-1
| 序号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1 | 项目副经理 | 1 | 具有中级职称,5年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5年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 2 | 计划合同负责人 | 1 | 具有\专业中级职称、5年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5年以上类似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工作3年以上。 |
| 3 | 财务负责人 | 1 | 具有中级职称,5年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5年以上类似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从事财务工作3年以上。 |
| 4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中级职称,5年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5年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3年以上。 |
| 5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职称,5年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5年以上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任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年以上。 |
| 6 | 试验负责人 | 1 | 具有国家规定试验从业资格,中级职称,5年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5年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工程试验工作3年以上。 |
| 7 | 物资设备管理负责人 | 1 | 具有\专业中级职称、5年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5年以上类似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物资设备管理工作3年以上。 |
| 8 | 专业工程师 | 2 | 具有中级职称,3年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3年以上桥涵等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桥涵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
| 9 | 2 | 具有中级职称,3年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3年以上房屋建筑等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房屋建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 |
| 10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1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年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5年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
| 11 | 自有产业工人数量 | / | 拟上场的自有产业工人在劳动力中的占比30%以上。 |
注:1.上述人员须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自有产业工人无需提供证明,但需在
投标人承诺书中承诺);投标人填报的个人铁路工程项目业绩在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有记录
的(基本建设项目需提供),两者信息应一致,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查证不实的,投标人将承担被
否决投标的后果。
2.允许投标人使用一套人员配置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个别人员重
复的视为重复配置)。
—30—
表2-6-2专用设备要求
标段:YHSG-1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套) | 备注 |
| 1 | 挖掘机 | ≤2.5m³ | 1 | |
| 2 | 自卸汽车 | ≤20T | 2 | |
| 3 | 装载机 | 1 | ||
| 5 | 柴油发电机组 | ≥120KW | 2 | |
| 6 | 混凝土输送车 | ≥8m³ | 3 | |
| 7 | 混凝土输送泵 | ≥60m³/h | 2 | |
| 8 | 钢筋加工设备 | 2 | ||
| 9 | 起重机 | 120T | 2 | |
| 10 | 全站仪 | 2 |
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只要求专用设备,其他常规设备可不作要求。
表2-6-3分包要求
标段:YHSG-1
主体结构、关键工程不得分包。
分包的具体要求:
分包1.本招标项目允许分包的工程:无。
2.对分包人的资质、财务、设备、人员和业绩等的要求:\。
3.其他要求:\。
备注:1.分包内容: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
的专项工程。
2.分包金额:同一标段专业工程分包的合同额累计不超过标段合同额的三分之一(不计迁改工
程)
3.分包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4.分包单位的信誉要求应满足本招标项目对于投标人的信誉要求,并不得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
须知正文1.4.3款的任一情形。
—31—
附件3:开标记录表
呼铁外经集团公司二连分公司矿石作业区改造工程
YHSG-1标段
施工总价承包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签名 |
| 招标人的最高投标限价 | ||||||
| 抽取的有关系数 | 抽取人签字: | |||||
| 开标现场异议情况 |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32—
附件4: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总价承包)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标段的投
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
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33—
附件5:问题澄清
问题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施工(总价承包)招标评标委员会:
对我方标段投标文件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34—
附件6: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
施工(总价承包)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
技术负责人:(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定施工承包合同,
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5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35—
附件7: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
目名称)标段施工(总价承包)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
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36—
附件8: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总
价承包)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37—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供各成员的上述证件并且名称一致 |
| 法定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 投标函及其附录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和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款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内容填写符合要求,签字盖章满足要求 | ||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项的要求,且投标文件唯一,即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的投标文件或施工组织方案(招标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资质证书 | 资质证书有效且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专用设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分包 |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
—38—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成员分工内容和责任明确,承诺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投标人的其他情况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报价总额 | 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 ||
| 安全生产费 | 按照招标人公布的费用报价 | |||
| 总承包风险费 | 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费用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 合同条款确认及权利义务 | 承诺完全确认招标文件载明的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权利义务,没有削弱或减少招标权利的内容 | |||
| 投标人承诺及其他 | 投标承诺书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没有与招标文件中有关“应(当)”、“必须”、“不得”、“禁止”等强制性和禁止性用语表示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相矛盾的 | |||
| 本章第3.1.2项、3.1.3项和3.2.4项规定的否决情形 | 不存在,其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包括如下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即以他人名义参加资格预审的; | |||
—39—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3)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4)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或社保关系证明;(5)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6)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
| 2.2.1 | 总分=A×50%+B×20%+C×30%+D |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A:100分项目组织机构(商务标)B:100分投标报价(报价标)C:100分信用评价加分D: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得分90分及以上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汇总得分计算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Z=B×K×0.4+〔(D1+D2+…+Di+…+Dn-Dmax-Dmin)/(n-2)〕×0.6其中:B—招标人公布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Di—第i个投标人的有效报价;Dmax—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报价;Dmin—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报价;n—本标段有效报价投标人总数。K—调整系数,从0.98、0.985、0.99、0.995、1.0五个系数中随机抽取一个系数当标段有效报价只有2家,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具备竞争可继续评审时,Z=B×K×0.4+〔(D1+D2)/2〕×0.6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40—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内容完整性(1) | 内容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酌情扣分 | 1 |
| 编制依据、编制范围(1) | 编制依据充分,依据文件或规定适合;编制范围与招标范围一致。否则酌情扣分 | 1 | ||
| 工程概况(1) | 工程概况、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工程特点、控制工程及重难点工程描述及引用准确、恰当,否则酌情扣分 | 1 | ||
|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特征(2) | 自然特征,交通运输情况、沿线水源、电源等可资利用的情况、当地建筑材料分布情况、其他与施工有关的情况叙述全面准确,否则酌情扣分 | |||
| 施工组织安排(15) | 施工总体目标(安全、质量、工期、环保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施工组织机构、队伍部署和施工区段划分合理,满足总体施工要求,施工总体布局合理,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示意图 | ||||
| 总体施工安排针对性强、可行,主要阶段工期合理可行,网络计划图和进度横道图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 | ||||
| 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可行 | ||||
| 施工准备和建设协调方案针对性强、合理可行 | ||||
| 接口工程方案合理、可行,为其他工程预留配合方案合理可行 | ||||
| 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方案(10) | 临时工程布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需要 | |||
| 临时工程实施方案可行,且有对应平面布置图 | ||||
| 过渡工程方案符合设计要求、可行 | 4 | |||
| 控制工程和重难点工程(包括高风险工程)施工方案(15) | 重点通信、电力排干方案合理、可行 | |||
| 重难点桥梁方案合理、可行 | 6 | |||
| 重难点营业线施工方案合理、可行 | 6 | |||
| 施工方案(20) | 专业施工方案全面 | 4 | ||
| 施工准备方案合理、可行 | ||||
| 通信、电力排干方案合理、可行 | ||||
| 桥梁工程方案合理、可行 | 4 | |||
| 营业线施工方案合理、可行 | 4 | |||
| 各专业工程施工组织衔接合理、可行 | 4 | |||
| 资源配置方案 | 劳动组织及劳动力配置计划合理,与进度匹配 | 1 | ||
—41—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10) | 有季度或月度劳动力计划图(或表) | 1 | ||
| 工程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合理,物流组织安排合理、措施可行 | 2 | |||
| 主要施工设备数量及规格配备计划合理,满足要求 | 2 | |||
| 施工测量、试验设备配备合理,满足要求 | 1 | |||
| 工程用款计划合理 | 1 | |||
| 外部电力需求计划合理,有自发电计划 | 1 | |||
| 临时用地计划合理(有临时用地计划表) | 1 | |||
| 管理措施(25) | 标准化管理措施合理、可行 | 2 | ||
| 质量管理措施合理、可行,有管理组织机构图、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 2 | |||
| 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有管理组织机构图、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 2 | |||
| 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合理、可行 | 2 | |||
| 工期控制措施合理、可行 | 2 | |||
| 信息化管理措施,信息化实施方案合理、可行,BIM技术应用实施方案合理、可行 | 1 | |||
| 投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 | 2 | |||
| 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可行 | 1 | |||
| 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可行 | 1 | |||
| 文物保护措施合理、可行 | 1 | |||
| 文明施工措施合理、可行 | 1 | |||
| 冬季施工措施合理、可行 | 1 | |||
| 雨季施工措施合理、可行 | 1 | |||
| 夏季高温施工措施合理、可行 | 2 | |||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理、可行 | 2 | |||
|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合理、可行 | 1 | |||
| 医疗卫生及职业健康保障措施合理、可行 | 1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42—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2.2.4(2) | 项目组织机构评分标准(100) | 项目组织机构总体设置(20) |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有组织框图 | 10 |
| 各部门职责划分、管理制度合理可行 | 10 | |||
| 项目经理(20) | 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 | 20 | ||
| 技术负责人(20) | 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 | 20 | ||
| 其他主要人员(40) | 项目副经理资格符合要求 | 10 | ||
| 财务负责人资格符合要求 | 10 | |||
| 其他主要人员资格符合要求 | 10 | |||
| 自有产业工人数量(满足要求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10 | |||
| 失信行为 | 被铁路监管部门(国家铁路局及地区监督局)记录为严重失信行为的当事人在公布期限内的。 | 每项扣减10分 |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低价竞标 | 能按照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合理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 投标报价偏差率(例:根据偏差率在相应分数段按内插法计算报价得分,结果保留三位小数,最后一位小数四舍五入) | 以此类推,扣到零分为止 | 0 | ||
| +2.0 | 60 | |||
| +1.5 | 70 | |||
| +1.0 | 80 | |||
| +0.5 | 90 | |||
| 0 | 100 | |||
| -0.3 | 100 | |||
| -1.3 | 90 | |||
| -2.3 | 80 | |||
| -3.3 | 70 | |||
| -4.3 | 60 | |||
| -5.3 | 50 | |||
| 以此类推,扣到零分为止 | 0 |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 | 最近一期评价A级企业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加分时,得3分;最近一期评价B级企业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加分时,排序1至5位、6至10位的分别得2分、1分。(只能在1个标段使用,申请加分多于一个标段的,则申请无效并视为使用一次加分) | |
注:1.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带“※”的“评审因素”为可能导致投标人被否决的评审因素。
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编制时,“评分因素”(如“管理措施”)大分值不得调整,小分值
(如“管理措施”项下“标准化管理措施”)招标人确定,要与第八章“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匹配,
评分内容及分值可根据项目情况增删、设定,各项小分值之和要与该“评分因素”大分值相等。
—43—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
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
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
等的,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排序在前的优先推荐。一套人员配置投标多个标段的排序方法:
优先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在前的标段;综合评分排名相同的,优先推荐投标报价额度大的标段。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组织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组织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44—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
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
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
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
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组织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50%+B×20%+C×30%+D。
3.2.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
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澄清、说明是否低于成本价投标,必要时应当要求其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
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
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5—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6—
附表:评审工作表
评审工作表包括下列表格(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填写):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
表1-1形式评审表
2.资格评审
表2-1资格评审—资质条件、财务状况和业绩评审表
表2-2资格评审—信誉评审表
表2-3资格评审—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评审表
表2-4资格评审—其他主要人员、设备和分包评审表
表2-5资格评审—其他情况评审表
表2-6资格审查-评审汇总表
3.响应性评审
表3-1投标报价修正表
表3-2响应性评审
表3-3初步评审未通过原因汇总表
二、详细评审
表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表
表4-2项目组织机构评分表
表4-3投标报价评分表
表4-4评分汇总表
—47—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
表1-1形式评审表
标段:YHSG-1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应提供各成员的上述证件并且名称一致) | |||
| 法定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 投标函及其附录 | 内容填写完整,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和签字盖章 | 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款要求,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填写,内容和签字盖章满足要求。 | |||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项的要求,且投标文件唯一,即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的投标文件或施工组织方案。(招标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 |||
| 评审意见 | ||||
审查人:复核人:,日期:
备注:评审意见:通过评审标准的打“√”,未通过评审标准的打“×”。
—48—
2.资格评审
表2-1资格评审—资质、财务状况和业绩评审表
标段:YHSG-1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 | 审结果 | ||
| 1 | 资质条件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资质证书 | 有效且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 | |||||
| 其他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 | |||||
| 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
| 2 | 财务状况 | 营业收入 | 在2023年~2025年(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1000万元。 | |||
| 营运资金 | 投标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1000万元。 | |||||
| 其他要求 | 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 |||||
| 3 | 业绩要求 | 业绩 | 2023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6 | |||
| 评审意见 | ||||||
审查人:复核人:,日期:
备注:评审意见:通过评审标准的打“√”,未通过评审标准的打“×”。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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