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扎鲁特旗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移支付)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预公示
【招标预告】扎鲁特旗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移支付)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预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通辽市 | 采购单位 | 扎鲁特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纵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扎鲁特旗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移支付)施工及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项目名称 | 扎鲁特旗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移支付)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预公示 |
| 项目编号 | |
| 公告类型 | 招标文件预公示 |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
| 公告标段(包)编号 |
扎鲁特旗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移支付)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高标准农田施工 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扎鲁特旗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移支付)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NMGZHZBDL@163.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团结街道裕景花园10#楼1层1-5室
邮编:028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扎鲁特旗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移支付)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6年10月05日至2026年10月08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纵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NMGZHZBDL@163.com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团结街道裕景花园10#楼1层1-5室
招标人:扎鲁特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
电话:***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内蒙古纵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5日
附件:
施工预公示文件.pdf
监理预公示文件.pdf
扎鲁特旗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移支付)施工及监理
(监理标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标人:扎鲁特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纵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二○二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扎鲁特旗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移支付)施工及监理招标
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扎鲁特旗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移支付)施工及监理已
由通辽市农牧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扎鲁特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
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扎鲁特旗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移支付)施工及监理
2.2建设地点:通辽市扎鲁特旗
2.3招标规模:高标准农田施工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项目计划投资:7890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扎鲁特旗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移支付)监理标段 | |
| 招标范围 | 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78.9 | 工期(日历天) | 15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
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
理服务的能力。
3.3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
成立以来的整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2.业绩要求:无。3.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法定代
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
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以上查询截图,不包括投标截止前已撤销或修复的不良行
为记录)(2)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总监的行贿犯罪结果,对于有行贿犯罪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投
标活动。(提供以上查询截图)(3)投标人未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2022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3〕121号)、《内蒙古
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内农牧建发
〔2024〕395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
价结果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663号)中被评为D级;(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网
站2022-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截图;未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建过高标准农田
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诚实守信履约的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声明函格式
自拟。);4.项目总监资格:本项目要求项目总监应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
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
监理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公司注册。并提供投标
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加盖社保章)(如是新入职
的人员,自入职之月起算,须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如是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退休证明及
返聘合同),要求拟派的项目总监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在建项目指:中标通知书签发
之日起至甲方提供竣工证明之日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期间)。5.专业监理工
程师:至少配备1名电力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以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为准,
如上述证件未注明专业的则需要同时提供相关专业的职称证书。6.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
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投标,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
标人全部损失。(2)监理企业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投标
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为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提
供网站信用档案公示通知截图,投标人以企业身份登录查询截图无效)。(3)按照内农牧建
发【2025】545号文件要求,履约期间项目组成人员实行人脸识别每日打卡考勤方式,投标人
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XX-XX23:00至2026-XX-XX23:59(北京时间,
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
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XX-XX09:30,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
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
7.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
合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扎鲁特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通辽市扎鲁特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内蒙古纵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团结街道裕景花园10#楼1层1-5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业监管:扎鲁特旗农牧局
地址:通辽市扎鲁特旗
联系人:王小童
联系电话:0475-7688070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
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
【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内古白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备为了进一步规范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
标投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
屋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米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结合全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内依法必须进行招
标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相关工程、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
动。
第=备本办法所规定必须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项目,是
指由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为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资金
进行建设的工程、货物和服务。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是指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30600-2020)要求建设内容以及自治区规定的其他
农田建设相关工程:货物是指构成高标准农田工程基本功能
所必需的设备和材料等:服务是指为完成高标准农田工程所
需的勘察、设计、监理、论证、验收、咨询等活动。
1
馆面攵按照商义饼”原则,依法必须公开标明
71目业人内古目,一议
公次六县中进行交易,推行金流程电化招杯投份
交易和远程异地评标。
上云八北资源方易中讲场条件的项目按3地
成面门要采眼相关法现我过1作
标采购。
工条真标准农用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上作头们现一观
导,分级管理。
长目收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高标农建以
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期内收部门免青指导并监督本行政域内的尚
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白区中收部门负责指导全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坝日
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街采直标准农田建设项月招标前要成项日法人,
行酒F人负制接照年招标1贝乐,
行切标有关法建视和规章制度,依法规井格标站
大标方安组织招标活动,处理异议和管处生权
等重点环节要加强内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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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三章投标
第十条投标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的相
关西并有稻定的项目团队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本人贝,
具备承相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能力。
第十一备列入自治区农牧厅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系统羔
么单的企业禁止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标。
第十二条投标人不得以恶意降低报价竞标,也不得借
用他人资质投标:不得采用租借、挂靠、转包,屋报业须寺
形式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虑作假,骗取中标。一经查实招标人
有权取消甘投标、中标资格,同时列入自治区农牧厅参建单
位信用评价系统里名单,二年内禁止参与自冶区内高标准农
田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十=务项目直接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时间、地占参加开标会议,对评标专家抽取和开、评标全过
程的程序性、合法性实施监督。
第十四备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托全区统一的综合
评标评审专家库,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共学优质专家
资源,提升评标评审效能。评标专家抽取要按流程进行,任
何单位和个人更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
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
4
第十五备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评标的管
机定,交观,公正地履行职务,对所提出的评审总见承担
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接触,不公止
评标造成国家利益损害,一经发现不规范行为,招标人应
取消评标资格,提出更换评标专家,同时列入自冶区农权
叁建单位信用评价系统里名单通报全区,三年内禁止参与内
蒙古自治区内高标准农田评标活动。
第十六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
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化信用管理和信息公开,防止“阴阳合同”“低中高结”
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
日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结算价应按照现行的《建设工程
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整。
迫加工程量导致预计结算总价超过中标总价10%的,应由原
审批单位进行审批,若追加工程量能够与原合同工程量分割
的单休工程应,当对追加部分工程量重新组织招标;着追加
工程量不能与原合同工程量分割的连体工程,招标人需经财
政评电或委托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确定合理价款,与中标人协
商达成一致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结算
第十七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
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
日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一经发现,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
5
2Lt人nyLiiil
品一年内家与内家目同
标投标活动。
上农级室成后,招投标代理机规与作
中工标评中标口京主1八
M1内公动,74X1
生Fpoy子贝动rIt人1
2l白区片尔1
中林肉士白治区内高杯次中为·
场标云及工当人同土文
大临门及柏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头施的置首官性。
第五章监督管理
一上控照字信激励,失信惩戒”“谁王官,
成2工WEN小又1221
云国a工TPPDX
上一上国格行投标天们为车m
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馆一+二条务级农牧主管部门应当加与发、取、
中信门次涌形成监督合力,对招标技
品后法挂的当员分大三DH
6
正并依法依规处理:依法受理,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相关投
诉,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二条各级农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中标后建设实
施的监管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
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开展信用评价,对招标代理、勘祭
设计、工程监理、施工单位、材料供应等企业信用等级评为
D级的全部列入参建单位信用黑名单并全区通报,三年内不
得叁与内古白治区内高标准农田项目招投标活动,有相关
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备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相关制度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7
是足
签发人:王洪江
通农牧发【2025]204号
关于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
和人员管理等要求的通知
各旗县区农牧局,奈曼旗、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开发区农
牧林业水务局:
为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
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质等级要求
项目法人单位需依据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按照自
治区明确的条件,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资质
等级。签订合同前,项目法人单位必须对中标单位进行系统
性复核,重点核查主体资格、信用等级、人员资质、履约能
力、业绩证明、承诺事项等。复核过程中需对照招标文件与
投标承诺逐项验证,对存疑材料应要求中标单位限期补正。
若发现伪造资质、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终止合同
签订程序,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将违规单位列入
信用黑名单。对于监理单位,需要额外核查其与被监理工程
无利益关系的书面声明。
二、强化参建人员管理
项目法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对勘察设
计、监理、施工等参建企业人员进行“押证管理”,投标文
件中明确的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程到场参与项目建设,参建
企业不得随意更换人员,确需更换的,更换人员资质和业绩
不得低于原项目人员,专业能力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经项目
法人单位批准后报市农牧局备案。项目建设期间,项目法人
单位要采用人脸识别方式对参建人员履约情况进行考勤打
卡,考勤记录按月报送市农牧局备案。
三、严肃追究违约责任
各旗县在高标准农田招标活动中,需将《内蒙古自治区
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
知》作为附件纳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
遵守相关规定进行承诺。合同协议中应载明“合同双方遵守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
和人员管理的通知》”。投标单位违反本通知承诺的,取消
中标资格;合同履行中违反本通知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并按照合同总价的5%—10%追索违约金
—2-
—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
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
2025年9月22日
—3—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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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农牧建发[2025]545号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
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
各盟市农牧局:
为规范落实高标准农田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
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属地责任,建立质量“回
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长效机
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事宜
通知如下:
-1-
一是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终
身责任制。市地级政府对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资金使用、运营管护等负主要监管责任。县级政府对项目实施、
工程质量、资金使用、运营管护等负主体责任,统筹农牧、住建、
水利等行业和资质管理部门力量加强项目管理。县级政府应在设
计招标前书面确定项目法人单位,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勘察设计
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
及合同约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
程质量检测等工作负相应主体责任。项目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
监理工程师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在开工前签署项目工程质量终
身责任承诺书,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
任。旗县农牧部门会同项目法人对参建企业履约情况进行检查考
核及信用评价,完工后根据问题情况可对参建单位及相关项目负
责人履职不到位进行倒查、追责,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配合
住建、水利、市场监督等部门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给
予行政处罚。各级农牧部门发现严重问题或信用评价等级为C
或D的,报送或通报至旗县区人民政府,函送同级住建部门及
相关资质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在招投标中的结果运用,构成犯罪
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明确资质等级要求。项目法人依据项目规模和建设内
-2-
容,在招标前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要求,确保相
关企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勘察设计投标
企业应具有水利行业(含专业)工程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测
量或测绘机构同等资质,资质等级要求乙级以上。施工总承包或
承担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建设任务的
投标企业,均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
质。工程监理投标企业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
级)以上资质。
三是切实规范联合体投标。多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高标准
农田竞标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
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报酬分配方式,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
50%以上合同金额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共同投标协议应与投
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对共同投标协议中各自承担
工作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
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中
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是严格管控分包。除以工代赈外,施工专业分包或劳务分
包、农田输配电工程设计专业分包均应经项目法人书面批复同
意,其余工程、服务和物资采购不允许分包。依据《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
-3-
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
有约定,又未经项目法人书面批复同意,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
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合
同总金额40%以上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
建设工程再分包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
对项目法人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
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
任。
五是动态核实履约能力。评标期间,评标专家应对投标人资
质及有效期进行审查,有效期截止时间早于履约期的应要求投标
人进行书面说明,并对及时延续资质进行承诺。评标办法中应明
确可得分业绩为同类工程且规模相近。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签
订前,项目法人应检查核实中标人资质、业绩、社会信誉和拟投
入项目人员情况,存在伪造资质证书、业绩证明、人员职称、隐
瞒重大违法记录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中标无效,按照《招标投标
法》追究投标人责任。签发开工令前,监理单位严格检查施工单
位管理人员、施工机械、检测仪器投入情况,连同监理单位人员
投入情况共同提交项目法人审核,与投标文件不符且未经项目法
人批准的,不予开工。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法人应全程核实参
建企业资质情况,因资质到期未延续等各种原因导致原资质失效
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
-4-
业资质管理规定》等要求,要求参建单位停止继续履约,解除相
关合同,依法追偿经济和工期损失。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
擅自变更项目人员或项目人员与投标文件不匹配,项目法人应要
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5日内不能完成整改的,解除相关合同。
六是推行全过程人脸打卡。市县两级农牧部门加强对参建企
业人员在岗情况的全流程管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后,
应将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组成人员资质证书原件交项目法人处
保管。投标企业一经中标,不得随意更换人员,更换设计单位的
设计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
和技术负责人,新人员执业资格及职等等级不得低于原人员,且
必须由项目法人批准,并报市县两级农牧部门备案,上述人员不
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更换投标文件明确的其他项目人员,必须
报项目法人备案。旗县应采取人脸识别每日打卡考勤方式,确保
工程建设期间项目人员现场履约,考勤记录按月报送市级农牧部
门备案。履约期间施工方项目经理、监理方监理工程师、设计单
位主要设计人员不能按时考勤应须经项目法人书面同意,上述人
员考勤期间未经审批不在现场在施工期累计达5日的,或在盟市
及以上农牧部门检查中未经审批不在现场达2次的,认定为转包
挂靠,信用等级评为D级,按《建筑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
七条规定进行处罚,罚款金额按违法所得5倍计算。无违法所得
或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不得
-5-
在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到齐的情况下,开展第一次工地会议、
合同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各旗县区应在高标准农田招标活动中,将本《通知》作为附
件纳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对遵守本《通知》
相关规定进行承诺。合同协议书中应载明“合同双方遵守《关于
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投标单位
违反本通知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合同履行中违反本通知的,
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价的5%-10%追索违约金。
内蒙身治区农
月8日
-6-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2025年8月18日印发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扎鲁特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地址:通辽市扎鲁特旗联系人:***联系电话:***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纵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团结街道裕景花园10#楼1层1-5室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NMGZHZBDL@163.com |
| 1.1.4 | 项目名称 | 扎鲁特旗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移支付)施工及监理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巨日合镇:胜利村、友谊村、巨日合村、道老杜苏木:额日格图嘎查、北宝力皋图嘎查、巴彦芒哈林场、巴彦芒哈嘎查;鲁北镇:先锋村、巴彦塔拉苏木:水泉村;格日朝鲁苏木:格日朝鲁嘎查;巨日合镇:太平川村。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项目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2.63万亩,全部为新建。巨日合镇胜利村2748亩、友谊村1080亩、巨日合村2472亩、道老杜苏木额日格图嘎查1200亩、北宝力皋图嘎查2470亩、巴彦芒哈林场715亩、巴彦芒哈嘎查1100亩、鲁北镇先锋村4515亩、巴彦塔拉苏木水泉村1650亩、格日朝鲁苏木格日朝鲁嘎查3450亩、巨日合镇太平川村4900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计划工期:151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2026年12月1日至2027年5月1日。注:上述计划总服务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服务期按签订合同为准。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全部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扎鲁特旗约2.6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
| 1.3.2 | 监理服务期限 | 计划服务期限:151日历天,实际服务期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须满足投标人须知总则第1.4.3项要求。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若有需要可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
| 1.12.3 | 偏差 | 重大偏离:不允许。细微偏离:允许,但不能超出招标文件允许的范围和幅度。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资格申请文件的有效性。(七部委12号令第二十六条)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如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将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发出,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查看。请投标人自行登陆并关注,招标人和代理公司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最新通知文件要求响应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投标人无需回函确认,所有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如有遗漏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发出,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查看。请投标人自行登陆并关注,招标人和代理公司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最新通知文件要求响应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投标人无需回函确认,所有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如有遗漏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承担。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1.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的真实性和投标人不存在被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函(格式自拟);2.投标文件澄清说明(如有);3.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4.投标人认为对本次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如有)。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0%,且可能低于该投标人个别成本影响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该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合理性、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和人工费用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作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控制价:78.9万元;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时间算起)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2.采用银行转账、电汇、保函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者电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3.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它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获取,以系统内自动生成账号为准。为防止围标、串标,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发现私下串通,相互交易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依法进行严肃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以个人名义打入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注: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的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选择使用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单、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方等方式递交,投标保函实行电子化,电子保函(保单)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操作流程:1.投标人登录电子保函服务管理平台,选择对应项目点击“立即申请”,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电子保函(保单)办理。系统审核通过后,跳转支付页面,根据提示转账到指定账户并上传缴费凭证。3.待上一步操作成功后,在“用户中心”处点击“下载保函”,下载加密保函(单)。在开标时,用户可在“用户中心”下载解密保函(单),详见操作手册。账户名称: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获取开户银行: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获取银行账号: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获取(汇款附言上简要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第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
| 3.5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内规定的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详细评审等全部证明材料及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声明函、承诺函等均应包含在投标文件内,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在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料评标委员会将从投标人的诚信信息库中调取,并与开标情况及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相结合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和诚信库中提供的信息应当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做无效投标处理,并报有关部门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整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投标人公章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印章姓名必须与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为了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要求在规定位置签字、加盖电子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章)。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电子招投标不适用)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同开标时间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6年XX月XX日09:30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采用互联网不见面形式开标(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12-58188511、0471-5332612。 |
| 5.2 | 开标程序 | 按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流程执行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6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 |
| 抽取语音通知的方式确定。 | ||
|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更换的具体情形:存在应当回避的事由、擅 | ||
| 离职守或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评标工作、在评标工程中不客观公 | ||
| 正履行评标职责、拒不遵守评标纪律影响评标正常进行。被更换 | ||
|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 | ||
| 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 ||
| 6.3.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 否,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一)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nmg.gov.cn(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价款的10%(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前打到招标人指定账号)。具体内容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1)本项目实行互联网不见面开标,不接受开标现场投标解密(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到现场开标);(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内蒙古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后上传;(3)投标人应于开标前60分钟内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因未按时进入而造成错过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时限:30分钟,投标文件未在时限内解密或无法解密(包括经过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后依然无法解密的情形),按放弃投标处理。投标单位全部完成解密,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5)公布开标结果时限:10分钟,投标人对唱标内容无异议,点击页面下方“确定”,所有投标人均确定后可提前结束本环节,进入下一环节。(确认前投标人可提出异议,结束后不能提出异议。)注:具体(最新)操作流程请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投标人登录页面—《操作手册》等相关信息。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 | 监理工程师任职 | 拟派本项目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应自觉遵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
| 10.2 | 政策执行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控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3〕132号)文件要求,中标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1、中标企业签订合同10日内,须把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组成人员资质证书原件交项目法人处保管。施工期间施工方项目经理、监理方监理工程师离开现场或替换人员须经项目法人书面同意,同时报盟市农牧局备案。旗县(市、区)农牧部门对人员在岗情况开展每日常规检查,盟市农牧部门对所有项目开展检查不少于2轮。对相关人员请假手续未备案而不在现场的,一次扣除信用分值10分,两次按照转包挂靠评为D级信用等级,并按《建筑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罚款金额按违法所得5倍计算。 |
| 10.3 | 技术标暗标编制及评审要求 | 根据《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通公资联发〔2024〕4号)要求,本项目技术标暗标制评审采用智能清标。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内容应科学合理,简洁明晰,杜绝重复冗余。依据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通发改法规字〔2025〕260号)中相关要求,技术标暗标编制内容不超过300页。 |
| 10.4 | 禁止围标、串标 | 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为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并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 10.5 | 付款方式 | 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
| 10.6 | 项目管理机构 | 项目管理机构:1.按照内农牧建发【2025】545号文件要求,履约期间项目组成人员实行人脸识别每日打卡考勤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函。投标人一旦中标,具备开工条件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立即进场开展监理工作。进场人员须于投标文件载明的管理机构成员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处罚。并要求投标人承担所有违约责任,和由此为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2.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且工程施工期间必须全程现场管理;项目组织机构管理其他人员工程施工期间必 |
| 10.6 | 项目管理机构 | 须全程现场管理。 |
| 10.7 | 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 | 代理收费金额=中标金额*1.5%*0.95%,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
| 10.8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所有与投标相关图片及截图等,必须保证画面清晰、内容完整可辨(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标识等关键信息无模糊、无遮挡、无失真),若投标图片截图存在清晰度不足,无法分辨的情况,按内容无效处理 | |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
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
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
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
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
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
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
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
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均会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发出,
请投标人自行登陆并关注,招标人和代理公司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最新通知文件要求响应
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无需回函确认,所有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发布的与本项
目相关的信息,如有遗漏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均会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
资源交易网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发出,请投标人自行登陆并关注,招标人和代理公司不再
另行通知。未按最新通知文件要求响应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修改招标文
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
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无需回函确认,所有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本项目公告发布
媒介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如有遗漏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
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
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
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
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
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
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
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
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
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
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
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
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
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
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
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
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
置加盖电子印章。
(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CA锁)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项
目交易系统,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纸字版和电
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与投标时上传到电子交易系统中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完全一致,否则
引起的一起法律责任及不良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
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系统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地点采用互联网不见面公开开标,具体流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按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流程执行,具体流程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
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1.1.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
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
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1.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3评标
1.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
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合同授予
2.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
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2.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
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
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
查确认。
2.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2.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2.6履约保证金
2.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
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
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2.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2.7签订合同
2.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2.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3.纪律和监督
3.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
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3.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5投诉
3.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
的证明材料。
3.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
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
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以电子交易系统中为准)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万元) | 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服务期限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 最高投标限价: |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
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以电子交易系统中为准)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监理招标
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
标价:元。
监理服务期限:日历天。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监理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以电子交易系统中为准)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
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
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名章及加盖单位章。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变更过单位名称的,须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文件。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2.1.3 | 响应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监理大纲 |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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