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度-2028年度电梯维保采购竞价采购(分散)公告(0001标段:2026年度-2028年度电梯维保采购)
【招标公告】2026年度-2028年度电梯维保采购竞价采购(分散)公告(0001标段:2026年度-2028年度电梯维保采购):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采购单位 | 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6年度-2028年度电梯维保采购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项目编号:JK20260929000009
采购单位: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1、服务地点: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2、服务期限:2年 3、服务范围和维保内容: 1.维保数量:共计货梯1部,位于生产车间。
监督联系人:宋宇飞
监督联系电话:18047459624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2026年度-2028年度电梯维保采购
标段包/编号:JK20260929000009-0001
报名开始时间:2026-10-08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10-16 10:00:00
截标/开标时间:2026-10-16 10:00:00
招标范围:(1)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轿厢、门系统、房/井道电梯各部件表面的清洁;包括但不限于门系统、运动部件的润滑;包括但不限于门系统、平层精度、制动器的调整和检查。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每次清洁、润滑、调整需在《维保记录表》中注明。 (2)定期维保: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需每月完成至少2次维护保养工作。每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3)免费提供单价2000元及以下部分电梯零部件和更换服务(详见附件1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内物品),如超出范围经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书面允许后方可安装。 (4)组织定期年检及参与每年定期应急演练1次(2027年度、2028年度) (5)每次维保工作时,条例(1)和条例(2)为每次维保的强制要求内容,条例(3)和条例(4)同样为必做项目,不得遗漏。
投标人资格要求: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公司具备电梯维保服务资质文件 c: 业绩证明,提供自2023年1月开始至少一份相关服务业绩合同证明,包含签约日期、服务内容、签章。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本文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3)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本文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4)其他要求: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中粮集团、中粮各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失信客商或惩戒名单;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本文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监督人名称:宋宇飞
监督人电话:18047459624
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本项目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CA办理:请投标人参与投标项目前,及时办理企业CA证书、按需办理法定代表人CA证书。
其他信息:境外企业投标说明:对于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境外企业,目前无法参与中粮E采平台发布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比采购、谈判采购、以及需要制作采购文件的竞价采购和直接采购项目。 签到提醒:参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进行签到,未签到则不可进入开标大厅操作, 自动视为无效投标,请各位投标人提前安排相关工作。其他采购方式无需签到操作。
公告PDF:2026年度-2028年度电梯维保采购.pdf
其他附件: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采购电梯维保项目采购文件V2.docx
更多信息咨询及报价地址:https://cofcoec.com/web-portal/#/trade-info-detail?id=1554524173141860352¬iceType=1&publishStatus=1&systemStatus
2026年度-2028年度电梯维保采购竞价采购(分散)公告
基本信息
公告/邀请函信息
采购单位信息
标段/包信息
(1)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轿厢、门系统
公告内容
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采购电梯维保项目
竞价采购文件
采购人: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
第二章采购需求....................5
第三章合同模版....................6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1、项目概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
二、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价采购方式。按照竞价采购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三、组织单位
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公司具备电梯维保服务资质文件
c:业绩证明,提供自2023年1月开始至少一份相关服务业绩合同证明,包含签约日期、服务内容、签章。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本文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3)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本文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4)其他要求: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中粮集团、中粮各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失信客商或惩戒名单;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本文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五、项目费用
报价方为准备相关文件和签署合同收集资料及调研所需的费用由报价方承担。
六、项目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元(含税),为二年服务期总限价;报价超出限价视为无效响应。合同一次性签订二年服务期,费用按年度支付。(报价方未单独列明分项价的将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予支付。)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乳业开发区盛乐西路东博物馆东街南侧
联系人:***
电话:***
监督人信息
中粮家佳康招标、采购监督联系方式
信访监督部门:中粮家佳康纪委办公室
信访举报电话:010-85005318;
信访邮箱:zlrsxf@cofco.com;
举报范围: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的检举控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供应商应依据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需求提供电梯维保服务。
二、采购需求:
1、服务地点: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2、服务期限:2年
3、服务范围和维保内容:
1.维保数量:共计货梯1部,位于生产车间。
2.维保内容:
(1)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轿厢、门系统、房/井道电梯各部件表面的清洁;包括但不限于门系统、运动部件的润滑;包括但不限于门系统、平层精度、制动器的调整和检查。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每次清洁、润滑、调整需在《维保记录表》中注明。
(2)定期维保: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需每月完成至少2次维护保养工作。每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3)免费提供单价1000元及以下部分电梯零部件和更换服务(详见附件1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内物品),如超出范围经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书面允许后方可安装。
(4)组织定期年检及参与每年定期应急演练1次(2027年度、2028年度)
(5)每次维保工作时,条例(1)和条例(2)为每次维保的强制要求内容,条例(3)和条例(4)同样为必做项目,不得遗漏。
3.其他服务:
乙方需配合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电梯的大修工作,提供必要专业技术支持;协助甲方制定合理的大修计划;配合相关机构开展大修前专项检测,并出具大修方案和评估结果。
三、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相关规定。
1.故障处理要求:紧急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时间(一般故障≤30分钟到场)、有人员被困时应当在20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修复率(8小时内解决)、重复故障率(同一问题一个月内≤3次)。
2.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应包含电梯运行情况、维护记录、保养记录等相关内容,在乙方每次例行电梯维保结束之后进行记录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次电梯维保结果的有效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普通维保、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3.安全生产要求:维保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确保维保人员和公司内人员的安全,如违规操作,导致事故则追责乙方相应责任。
4.验收标准: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
5.协助开展电梯大修工作
(1)乙方需协助甲方进行电梯大修,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支持;协助甲方制定合理的大修计划;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大修前专项检测。
(2)权责边界
本条款仅为双方合作意向声明,不视为甲方一定作出大修决策的承诺,具体实施需另行签订专项服务协议。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乙方提出的要求:合同期内的年检报验工作。
四、合同最高限价***元(贰万元整)。
第三章合同模版
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合同
甲方: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乙方: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2.维保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保的单位。
3.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4.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
5.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2000元及以下)电梯零部件免费更换。
6.大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电梯:曳引机.控制柜主板.曳引钢丝绳.轿厢装饰除外;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电机.控制柜主板除外)。
甲方: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乙方:
服务名称: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电梯维护保养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乳业开发区盛乐西路东博物馆东街南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日常维护保养电梯清单》(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1.维保数量:货梯1部,位于生产车间。
2.维保内容:
(1)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轿厢、门系统、房/井道电梯各部件表面的清洁;包括但不限于门系统、运动部件的润滑;包括但不限于门系统、平层精度、制动器的调整和检查。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每次清洁、润滑、调整需在《维保记录表》中注明。
(2)定期维保: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需每月完成至少2次维护保养工作。每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3)免费提供单价1000元及以下部分电梯零部件和更换服务(详见附件1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内物品),如超出范围经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书面允许后方可安装。
(4)组织定期年检及参与每年定期应急演练1次(2027年度、2028年度)
每次维保工作时,(1)和(2)为每次维保的强制要求内容,(3)和(4)同样为必做项目,不得遗漏。
3.其他服务:
乙方需配合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电梯的大修工作,提供必要专业技术支持;协助甲方制定合理的大修计划;配合相关机构开展大修前专项检测,并出具大修方案和评估结果。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相关规定。
1.故障处理要求:紧急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时间(一般故障≤30分钟到场)、有人员被困时应当在20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修复率(8小时内解决)、重复故障率(同一问题一个月内≤3次)。
2.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应包含电梯运行情况、维护记录、保养记录等相关内容,在乙方每次例行电梯维保结束之后进行记录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次电梯维保结果的有效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普通维保、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把下面的内容放到了上面,他应该属于标准里的内容)
3.安全生产要求:维保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确保维保人员和公司内人员的安全,如违规操作,导致事故则追责乙方相应责任。
4.验收标准: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
5.协助开展电梯大修工作
(1)乙方需协助甲方进行电梯大修,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支持;协助甲方制定合理的大修计划;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大修前专项检测。
(2)权责边界
本条款仅为双方合作意向声明,不视为甲方一定作出大修决策的承诺,具体实施需另行签订专项服务协议。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乙方提出的要求:合同期内的年检报验工作。
第四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贰年,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个完整自然年止。
第五条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总计元(人民币),大写:。
第六条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月□季□半年■年)支付维护保养费。本合同一次性签订二年服务期,服务费按年度分别支付,每一年度费用支付流程如下:合同生效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年度合同价款总额的25%;该年度服务满6个月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年度合同价款总额的50%;该年度服务期满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当年度合同价款总额的25%。第一年度服务费全部支付完毕后,启动第二年度服务费支付流程。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金额为含税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开具的款项。乙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后甲方履行付款义务。
(三)支付方式:□支票■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付款方式:甲方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相关费用至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
账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名称: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50123MA7NKABH6K
地址、电话: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乳业开发区盛乐西路东博物馆东街南侧
开户行及帐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川开发区支行15050170669400001063
第七条日常维护保养方式:□清包■半包□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费用在2000元及以下的,由乙方免费提供及安装。(该名词定义详见合同的使用说明)
第八条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一般故障30分钟内排除解决,严重故障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排除(特别零配件购置时间除外)。
第九条服务约定
甲方对乙方的电梯保养工作的安排、维保质量进行监管,如乙方在维保过程中处理不当,所造成的责任事故和其他影响,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维保保养费给乙方。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质量、安全等提出意见要求乙方整改。
3.甲方有权对维保服务的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完成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甲方维保服务质量要求的人员。有权查验乙方工作人员专业证照的持有及有效期限。
4.甲方有义务提前告知乙方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风险因素。
5.甲方有权对乙方维保服务人员进行安全和保密义务宣贯,必要时可要求乙方维保人员签订安全和保密责任书。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维保时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7.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电气原理图;
(2)电气敷设图;
(3)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4)故障及事故记录;
(5)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6)特种设备登记卡;
(7)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8)在电梯维护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9)当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甲方支付年检费。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前述服务。
2.乙方有义务对维保人员的个人情况进行排查,确保派员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和无犯罪记录。
3.乙方有义务提前对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或病史问询,确保派员身体健康能够执行合同要求的内容。
4.乙方有义务提前告知维保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在征得其同意后方可派至甲方。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维保人员所持有的资质证照并由甲方进行备份和保存。
5.乙方与维保人员应签订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乙方有义务为维保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
6.乙方应负责处理与维保人员之间发生的任何劳动纠纷或其他经济纠纷,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甲方对于此类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且纠纷的处理不得影响甲方业务的正常运营。
7.乙方需制定针对完成甲方服务的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计划并确保实施,对维保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安全消防的教育。
8.乙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服务,乙方应提前3个自然日告知甲方,并提出解决方案,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体现。未提前告知甲方或解决方案未达成一致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9.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10.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11.向甲方提出电梯维护保养的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12.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13.应当主动联系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14.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5.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每次1000元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因乙方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并保养至梯检验检测合格为止。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保、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如遇呼和浩特市税金调整或其它费用的变化,合同应按照具体调整金额变更本合同金额,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疫情、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洪水或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个自然日内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或者对方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在延迟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四)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的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的管辖,并依其解释。
第十六条附则
1.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本条内简称“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并按下列信息中的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2.上款约定的各种通讯方式以下列方式确定其送达时间:
(1)若面呈的通知在被通知人签收时视为送达,被通知人未签收的不得视为有效的送达。
(2)若以邮寄方式(付清邮资)进行的通知均应采用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并在寄出后5个工作日视为已经送达通知人。
(3)以传真方式发送,则于收到回复电码或其他确认讯号后,视为送达通知人。
(4)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自该变更发生之日起(含当日)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其他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前已经按照有效通讯方法发送的任何书面文件不受影响。邮寄送达的,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附件
附件一:日常维护保养电梯清单
附件二:安全管理协议书
附件三:廉洁承诺书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内容)
甲方: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以下无正文,为附件内容)
附件1:日常维护保养电梯清单
电梯维护保养标准及金额明细表
表A.2半月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样表)
A.3月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样表)
表A.4季度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样表)
表A.4(续)
经清洁、检查、润滑、调整、更换零部件等保养工作后功能正常的项目,在是/否一栏内划“√”;有不正常项目但不影响正常安全使用而要求另外安排处理的划“Χ”;无此项划“/”;有数据要求的填写实测数据。表A.5半年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样表)
表A.5(续)
表A.5(续)
经清洁、检查、润滑、调整、更换零部件等保养工作后功能正常的项目,在是/否一栏内划“√”;有不正常项目但不影响正常安全使用而要求另外安排处理的划“Χ”;无此项划“/”。有数据要求的填写实测数据。
附件2:安全管理协议书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乙方: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呼和浩特市消防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维保安全和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维保安全事故和火灾的发生,保障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公司内的正常生活、办公研发秩序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经甲方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维保安全及消防管理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甲方权力和义务:
1、依据审批的维保方案,对生产车间电梯维护保养进行监督。
2、负责向乙方介绍与本项目有关的安全规定,隐蔽工程的说明与现场维保前的技术交底。
3、甲方监督检查乙方维保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情况。
4、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安全体系落实情况,监督乙方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5、监督、检查乙方维保中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在发现乙方维护保养中存在危险、有害因素时,有权责令乙方改正直至下令停工,拒不停工的,甲方有权上报国家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6、负责现场维护保养的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管理事宜,督促工程维保维保单位遵守有关维保规定。
7、明确维保现场对接人,明确专人对电梯维保改造进行管理,指定维保物资堆放地点,维保垃圾暂存地点等。
8对乙方维保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9、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安全体系落实情况,监督乙方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10、监督、检查乙方遵守有关维保维保现场安全、消防管理规定,对乙方违反相关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制止,根据情节对乙方采取处理措施。
11、负责协调乙方维保中的用电、动火事宜。
12、审批维保作业许可单、动火作业许可证,审核办理维保维护人员维保单和物品出门单。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负责现场的电梯电梯维保、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建立安全体系,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
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安全体系落实情况,监督乙方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甲、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乙方应确定一名电梯维护负责人为现场消防安全、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并将所有维保人员基本情况明细表交至甲方备案。维保人员年龄未到法定成人年龄(年满18周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不允许进场作业。
2、在维保方案获得甲方审批后向甲方提交维保进度表,以便乙方进场维保维保事宜。
3、积极支持、配合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动,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4、进行电气维保、(设备)安装、电气焊、明火作业、高处、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前要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对进行上述危险作业的员工事先进行操作规程的教育,严格遵守操作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4.1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人员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由维保队负责人到甲方安保部办理动火许可手续,配备专职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4.2乙方在维保电梯维保过程中,严禁与电气焊交叉作业,进行作业时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填写《作业许可单》,维保方需同时提供使用原因、使用部位、使用时间、消防安全控制措施等书面说明。
5、现场禁止吸烟。冬季维保现场禁止使用俗称“小太阳”的强热光源照明。
6、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乙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6、1维保操作人员应有电梯维保保养服务证书操作证,并出示原件,将复印件报甲方-工程部存档备案。在用电前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由甲方工程部检查其配电箱合格后在指定开关处送电,责任界面以甲方出线开关下口为界,开关以上甲方负责,开关以下乙方负责。若使用单元内电源,电表以后由乙方负责。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
7、维保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配置要求为:每50平方米需配备2具5KG的干粉灭火器,依此类推。
8、发生消防事故应及时妥善处理,迅速通报甲方,打碎报警器进行报警,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9、现场当日废料应及时进行清理,特别是创花锯末应每天消除,设专人负责,维保废料或垃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
10、乙方维保人员下班时,应认真检查维保现场,防止留下火险等安全隐患。
11、乙方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规定,维保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带、安全帽、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
12、方应对维保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进行的监督检查应积极服从,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三、处罚细则:
1、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将拒绝乙方入场维保:
(1)在维保开始前未对全体维保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教育的。
(2)未制定维保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维保现场应急预案的。
2、乙方如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停工处理:
(1)维保现场区域内发现烟头的。
(2)维保现场区域内使用电炉、电暖气、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的。
(3)在甲方区域内有赌博、打架、故意大声喧哗的。
(4)维保现场发现使用失效和过期消防设施、器材的。
(5)甲方检查的现场隐患未及时进行整改的。
(6)未经甲方批准擅自遮挡维保区域烟感探头的。
3、乙方维保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现场管理规定,造成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经济损失的除按价赔偿外,甲方还要对乙方处罚,处罚金额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消防部门或派出所处理。
4、乙方在维保期间有盗窃破坏行为的,除追回被盗物品外,还要对其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金额1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甲方对乙方的违规处理,将以书面《现场违章罚款单》方式通知乙方,乙方签字确认后,在三日内上交至甲方财务部门,三日未交的,暂停乙方现场人员进入维保区域。甲方任何部门处罚时不收取现金,如果甲方工作人员处罚时有收取现金的行为,乙方可随时向甲方单位举报或投诉。
四、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期满乙方撤离维保现场后自动失效,协议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安全管理协议书》签署内容)
甲方(业主):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电话:
年月日
乙方(维保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电话:
年月日
附件3: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甲乙双方约定公司诚信守法经营,廉洁从业,共同抵制商业贿赂,维护合作方的商业利益,构建企业商业信誉。具体承诺如下:
1、甲乙双方及其员工不得向对方及其员工实施任何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给予回扣、礼品、馈赠、娱乐、招待等行为。
2、甲乙双方及其员工不得向对方及其员工索要财物。
3、当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员工向甲方或甲方员工实施前两款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主动配合甲方落实调查。
4、乙方发现甲方或甲方员工向乙方或乙方员工实施前两款行为的,乙方应向甲方予以举报,如乙方不予举报的,甲方发现后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监督人信息
中粮家佳康招标、采购监督联系方式
信访监督部门:中粮家佳康纪委办公室
信访举报电话:010-85005318;
信访邮箱:zlrsxf@cofco.com;
举报范围: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的检举控告。
(以下无正文,为《廉洁承诺书》签署内容)
第4章响应文件格式
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响应文件
响应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一、询价函
致: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电梯维保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按照我方最终报价提供电梯维保服务标的内容,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经研究,我方愿以
人民币(大写)(含税)
(小写)元(含税)
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税率:%
的价格进行报价,并遵照采购文件(含附件)提出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实施本项目。报价明细清单附后(如有)。
2.我司承诺报价为固定总价,该报价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内、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接受采购人不接受调价的要求。
3.本项目负责人为:,***。
4.据此竞价文件,响应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司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邀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
(2)我司同意所提交的相应文件在有效期限内,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司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竞价采购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注:委托代理人签字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如有)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竞价采购项目资格申请文件、报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2025年度招标采购项目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竞价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理人:(签字/签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
二、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及必要证书
(2)电梯维保服务资质文件
(三)业绩证明,提供自2023年1月开始至少一份相关服务业绩合同证明,包含签约日期、服务内容、签章。
三、报价单
注:响应报价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四、供应商相关承诺
致: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一、本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选资格,无重大经济案件。
二、本单位郑重承诺,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三、本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中粮集团、中粮各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失信客商或惩戒名单的情形。
如后期采购人检查发现存在以上情况且与我方有关联关系企业共同参加同一项目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处罚:
(1)被列入永久惩戒名单(黑名单);
(2)已经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3)已经签订合同的,给予合同总价格20%的追偿。
四、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竞价报价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
五、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我方完全响应采购人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偏离;
(2)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响应你方合同条款;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采购单位: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1、服务地点: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2、服务期限:2年 3、服务范围和维保内容: 1.维保数量:共计货梯1部,位于生产车间。
监督联系人:宋宇飞
监督联系电话:18047459624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2026年度-2028年度电梯维保采购
标段包/编号:JK20260929000009-0001
报名开始时间:2026-10-08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10-16 10:00:00
截标/开标时间:2026-10-16 10:00:00
招标范围:(1)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轿厢、门系统、房/井道电梯各部件表面的清洁;包括但不限于门系统、运动部件的润滑;包括但不限于门系统、平层精度、制动器的调整和检查。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每次清洁、润滑、调整需在《维保记录表》中注明。 (2)定期维保: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需每月完成至少2次维护保养工作。每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3)免费提供单价2000元及以下部分电梯零部件和更换服务(详见附件1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内物品),如超出范围经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书面允许后方可安装。 (4)组织定期年检及参与每年定期应急演练1次(2027年度、2028年度) (5)每次维保工作时,条例(1)和条例(2)为每次维保的强制要求内容,条例(3)和条例(4)同样为必做项目,不得遗漏。
投标人资格要求: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公司具备电梯维保服务资质文件 c: 业绩证明,提供自2023年1月开始至少一份相关服务业绩合同证明,包含签约日期、服务内容、签章。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本文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3)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本文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4)其他要求: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中粮集团、中粮各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失信客商或惩戒名单;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本文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监督人名称:宋宇飞
监督人电话:18047459624
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本项目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CA办理:请投标人参与投标项目前,及时办理企业CA证书、按需办理法定代表人CA证书。
其他信息:境外企业投标说明:对于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境外企业,目前无法参与中粮E采平台发布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比采购、谈判采购、以及需要制作采购文件的竞价采购和直接采购项目。 签到提醒:参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进行签到,未签到则不可进入开标大厅操作, 自动视为无效投标,请各位投标人提前安排相关工作。其他采购方式无需签到操作。
公告PDF:2026年度-2028年度电梯维保采购.pdf
其他附件: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采购电梯维保项目采购文件V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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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2028年度电梯维保采购竞价采购(分散)公告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2026年度-2028年度电梯维保采购 | 项目编号: | JK20260929000009 |
| 项目类型: | 服务 | 采购方式: | 竞价采购(分散) |
| 行业分类: | A05,A051,A0511,A0512,A0513,A0519,A052,A0521,A0522,A0523,A0529,A053,A054 | ||
| 项目概况: | 1、服务地点: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2、服务期限:2年3、服务范围和维保内容:1.维保数量:共计货梯1部,位于生产车间。 | ||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
公告/邀请函信息
| 公告名称: | 2026年度-2028年度电梯维保采购竞价采购(分散)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 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10-0800:00 | 公告发布形式: | 网页模板 |
| 公告信息: | |||
| 项目组成员: | |||
采购单位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 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标段/包信息
| 标段/包名称: | 2026年度-2028年度电梯维保采购 | 标段/包编号: | JK20260929000009-0001 |
| 第三方系统编号: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6-10-1610:00 | ||
| 标书获取地点: | |||
| 开启地点: | |||
| 资格要求: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资质要求:a: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公司具备电梯维保服务资质文件c:业绩证明,提供自2023年1月开始至少一份相关服务业绩合同证明,包含签约日期、服务内容、签章。(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本文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3)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本文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 | ||
| 其他要求: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被中粮集团、中粮各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失信客商或惩戒名单;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本文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
(1)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轿厢、门系统
| 标段/包内容: | (1)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轿厢、门系统、房/井道电梯各部件表面的清洁;包括但不限于门系统、运动部件的润滑;包括但不限于门系统、平层精度、制动器的调整和检查。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每次清洁、润滑、调整需在《维保记录表》中注明。(2)定期维保: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需每月完成至少2次维护保养工作。每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3)免费提供单价2000元及以下部分电梯零部件和更换服务(详见附件1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内物品),如超出范围经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书面允许后方可安装。(4)组织定期年检及参与每年定期应急演练1次(2027年度、2028年度)(5)每次维保工作时,条例(1)和条例(2)为每次维保的强制要求内容,条例(3)和条例(4)同样为必做项目,不得遗漏。 |
公告内容
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采购电梯维保项目
竞价采购文件
采购人: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
第二章采购需求....................5
第三章合同模版....................6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1、项目概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
二、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价采购方式。按照竞价采购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三、组织单位
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公司具备电梯维保服务资质文件
c:业绩证明,提供自2023年1月开始至少一份相关服务业绩合同证明,包含签约日期、服务内容、签章。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本文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3)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本文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4)其他要求: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中粮集团、中粮各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失信客商或惩戒名单;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本文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五、项目费用
报价方为准备相关文件和签署合同收集资料及调研所需的费用由报价方承担。
六、项目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元(含税),为二年服务期总限价;报价超出限价视为无效响应。合同一次性签订二年服务期,费用按年度支付。(报价方未单独列明分项价的将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予支付。)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乳业开发区盛乐西路东博物馆东街南侧
联系人:***
电话:***
监督人信息
中粮家佳康招标、采购监督联系方式
信访监督部门:中粮家佳康纪委办公室
信访举报电话:010-85005318;
信访邮箱:zlrsxf@cofco.com;
举报范围: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的检举控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供应商应依据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需求提供电梯维保服务。
二、采购需求:
1、服务地点: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2、服务期限:2年
3、服务范围和维保内容:
1.维保数量:共计货梯1部,位于生产车间。
2.维保内容:
(1)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轿厢、门系统、房/井道电梯各部件表面的清洁;包括但不限于门系统、运动部件的润滑;包括但不限于门系统、平层精度、制动器的调整和检查。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每次清洁、润滑、调整需在《维保记录表》中注明。
(2)定期维保: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需每月完成至少2次维护保养工作。每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3)免费提供单价1000元及以下部分电梯零部件和更换服务(详见附件1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内物品),如超出范围经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书面允许后方可安装。
(4)组织定期年检及参与每年定期应急演练1次(2027年度、2028年度)
(5)每次维保工作时,条例(1)和条例(2)为每次维保的强制要求内容,条例(3)和条例(4)同样为必做项目,不得遗漏。
3.其他服务:
乙方需配合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电梯的大修工作,提供必要专业技术支持;协助甲方制定合理的大修计划;配合相关机构开展大修前专项检测,并出具大修方案和评估结果。
三、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相关规定。
1.故障处理要求:紧急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时间(一般故障≤30分钟到场)、有人员被困时应当在20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修复率(8小时内解决)、重复故障率(同一问题一个月内≤3次)。
2.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应包含电梯运行情况、维护记录、保养记录等相关内容,在乙方每次例行电梯维保结束之后进行记录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次电梯维保结果的有效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普通维保、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3.安全生产要求:维保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确保维保人员和公司内人员的安全,如违规操作,导致事故则追责乙方相应责任。
4.验收标准: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
5.协助开展电梯大修工作
(1)乙方需协助甲方进行电梯大修,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支持;协助甲方制定合理的大修计划;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大修前专项检测。
(2)权责边界
本条款仅为双方合作意向声明,不视为甲方一定作出大修决策的承诺,具体实施需另行签订专项服务协议。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乙方提出的要求:合同期内的年检报验工作。
四、合同最高限价***元(贰万元整)。
第三章合同模版
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合同
甲方: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乙方: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2.维保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保的单位。
3.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4.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
5.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2000元及以下)电梯零部件免费更换。
6.大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电梯:曳引机.控制柜主板.曳引钢丝绳.轿厢装饰除外;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电机.控制柜主板除外)。
甲方: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乙方:
服务名称: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电梯维护保养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乳业开发区盛乐西路东博物馆东街南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日常维护保养电梯清单》(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1.维保数量:货梯1部,位于生产车间。
2.维保内容:
(1)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轿厢、门系统、房/井道电梯各部件表面的清洁;包括但不限于门系统、运动部件的润滑;包括但不限于门系统、平层精度、制动器的调整和检查。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每次清洁、润滑、调整需在《维保记录表》中注明。
(2)定期维保: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需每月完成至少2次维护保养工作。每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3)免费提供单价1000元及以下部分电梯零部件和更换服务(详见附件1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内物品),如超出范围经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书面允许后方可安装。
(4)组织定期年检及参与每年定期应急演练1次(2027年度、2028年度)
每次维保工作时,(1)和(2)为每次维保的强制要求内容,(3)和(4)同样为必做项目,不得遗漏。
3.其他服务:
乙方需配合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电梯的大修工作,提供必要专业技术支持;协助甲方制定合理的大修计划;配合相关机构开展大修前专项检测,并出具大修方案和评估结果。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相关规定。
1.故障处理要求:紧急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时间(一般故障≤30分钟到场)、有人员被困时应当在20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修复率(8小时内解决)、重复故障率(同一问题一个月内≤3次)。
2.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应包含电梯运行情况、维护记录、保养记录等相关内容,在乙方每次例行电梯维保结束之后进行记录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次电梯维保结果的有效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普通维保、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把下面的内容放到了上面,他应该属于标准里的内容)
3.安全生产要求:维保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确保维保人员和公司内人员的安全,如违规操作,导致事故则追责乙方相应责任。
4.验收标准: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
5.协助开展电梯大修工作
(1)乙方需协助甲方进行电梯大修,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支持;协助甲方制定合理的大修计划;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大修前专项检测。
(2)权责边界
本条款仅为双方合作意向声明,不视为甲方一定作出大修决策的承诺,具体实施需另行签订专项服务协议。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乙方提出的要求:合同期内的年检报验工作。
第四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贰年,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个完整自然年止。
第五条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总计元(人民币),大写:。
第六条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月□季□半年■年)支付维护保养费。本合同一次性签订二年服务期,服务费按年度分别支付,每一年度费用支付流程如下:合同生效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年度合同价款总额的25%;该年度服务满6个月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年度合同价款总额的50%;该年度服务期满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当年度合同价款总额的25%。第一年度服务费全部支付完毕后,启动第二年度服务费支付流程。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金额为含税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开具的款项。乙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后甲方履行付款义务。
(三)支付方式:□支票■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付款方式:甲方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相关费用至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
账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名称: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50123MA7NKABH6K
地址、电话: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乳业开发区盛乐西路东博物馆东街南侧
开户行及帐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川开发区支行15050170669400001063
第七条日常维护保养方式:□清包■半包□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费用在2000元及以下的,由乙方免费提供及安装。(该名词定义详见合同的使用说明)
第八条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一般故障30分钟内排除解决,严重故障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排除(特别零配件购置时间除外)。
第九条服务约定
甲方对乙方的电梯保养工作的安排、维保质量进行监管,如乙方在维保过程中处理不当,所造成的责任事故和其他影响,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维保保养费给乙方。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质量、安全等提出意见要求乙方整改。
3.甲方有权对维保服务的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完成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甲方维保服务质量要求的人员。有权查验乙方工作人员专业证照的持有及有效期限。
4.甲方有义务提前告知乙方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风险因素。
5.甲方有权对乙方维保服务人员进行安全和保密义务宣贯,必要时可要求乙方维保人员签订安全和保密责任书。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维保时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7.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电气原理图;
(2)电气敷设图;
(3)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4)故障及事故记录;
(5)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6)特种设备登记卡;
(7)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8)在电梯维护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9)当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甲方支付年检费。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前述服务。
2.乙方有义务对维保人员的个人情况进行排查,确保派员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和无犯罪记录。
3.乙方有义务提前对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或病史问询,确保派员身体健康能够执行合同要求的内容。
4.乙方有义务提前告知维保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在征得其同意后方可派至甲方。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维保人员所持有的资质证照并由甲方进行备份和保存。
5.乙方与维保人员应签订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乙方有义务为维保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
6.乙方应负责处理与维保人员之间发生的任何劳动纠纷或其他经济纠纷,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甲方对于此类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且纠纷的处理不得影响甲方业务的正常运营。
7.乙方需制定针对完成甲方服务的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计划并确保实施,对维保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安全消防的教育。
8.乙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服务,乙方应提前3个自然日告知甲方,并提出解决方案,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体现。未提前告知甲方或解决方案未达成一致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9.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10.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11.向甲方提出电梯维护保养的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12.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13.应当主动联系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14.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5.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每次1000元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因乙方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并保养至梯检验检测合格为止。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保、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如遇呼和浩特市税金调整或其它费用的变化,合同应按照具体调整金额变更本合同金额,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疫情、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洪水或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个自然日内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或者对方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在延迟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四)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的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的管辖,并依其解释。
第十六条附则
1.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本条内简称“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并按下列信息中的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2.上款约定的各种通讯方式以下列方式确定其送达时间:
(1)若面呈的通知在被通知人签收时视为送达,被通知人未签收的不得视为有效的送达。
(2)若以邮寄方式(付清邮资)进行的通知均应采用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并在寄出后5个工作日视为已经送达通知人。
(3)以传真方式发送,则于收到回复电码或其他确认讯号后,视为送达通知人。
(4)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自该变更发生之日起(含当日)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其他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前已经按照有效通讯方法发送的任何书面文件不受影响。邮寄送达的,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附件
附件一:日常维护保养电梯清单
附件二:安全管理协议书
附件三:廉洁承诺书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内容)
甲方: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以下无正文,为附件内容)
附件1:日常维护保养电梯清单
| 楼号 | 梯号 | 类型 | 梯型 | 额定载荷 | 层/站 | 数量 | 基本维保保养费/台 | 合计 |
| L1 | 货梯 | 雷登 | 2000KG | 7/7 | 1 | |||
| 合计: 元 | ||||||||
电梯维护保养标准及金额明细表
| 表A.1 1000元以下配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 | |||
| 序号 | 电梯易损件材料 | 序号 | 电梯易损件材料 |
| 1 | 镇流器 | 31 | 安全钳开关 |
| 2 | 到站钟 | 32 | 保险管 |
| 3 | 操纵箱开关 | 33 | 门机皮带 |
| 4 | 轿门连锁开关 | 34 | 照明继电器 |
| 5 | 消防开关 | 35 | 底坑接油盒 |
| 6 | 轿顶检修开关 | 36 | 限速器开关 |
| 7 | 厅门锁芯 | 37 | 运行接触器 |
| 8 | 安全继电器 | 38 | 门滑块 |
| 9 | 导靴靴衬 | 39 | 门挂轮 |
| 10 | 凸轮 | 40 | 灯泡、灯管 |
| 11 | 轿内操纵箱锁 | 41 | 外呼按钮 |
| 12 | 紧急照明灯 | 42 | 相序继电器 |
| 13 | 超载蜂鸣器 | 43 | 厅门传动门绳 |
| 14 | 缓冲开关 | 44 | 油杯 |
| 15 | 轿顶停止开关 | 45 | 机油 |
| 16 | 底坑急停开关 | 46 | 锂基质黄油 |
| 17 | 底坑涨绳轮开关 | 47 | 煤油 |
| 18 | 轿顶安全照明开关 | 48 | 棉丝 |
| 19 | 钥匙组件 | 49 | 补充齿轮油 |
| 20 | 运行继电器 | 50 | 安全触板线 |
| 21 | 厅外梯锁 | 51 | 楼层显示模块 |
| 22 | 门嵌条 | 52 | 继电器 |
| 23 | 内选按钮 | 53 | 主接触器(国产) |
| 24 | 安全触板开关 | 54 | 温度保险管 |
| 25 | 上下限位开关 | 55 | 保险管 |
| 26 | 减速开关 | 56 | 警铃 |
| 27 | 厅门触点 | 57 | 上下极限开关 |
| 28 | 润滑油 | 58 | 上下强缓开关 |
| 29 | 闸皮 | 59 | 平层感应器 |
| 30 | 安全窗开关 | 60 | 光幕 |
表A.2半月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样表)
| 序号 | 内 容 及 要 求 | 是/否 | |||
| 1 | 机房、滑轮间、轿顶、底坑应清洁 | ||||
| 2 | 警铃、通讯系统、应可靠有效 | ||||
| 3 | 轿厢照明应齐全,风扇工作应正常 | ||||
| 4 | 轿厢内应急照明应能正常工作 | ||||
| 5 | 轿厢内按钮应齐全有效 | ||||
| 6 | 轿厢内显示应正确 | ||||
| 7 | 候梯厅按钮应齐全有效 | ||||
| 8 | 候梯厅显示应齐全正确 | ||||
| 9 | 制动器动作应可靠,应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 ||||
| 10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应润滑,动作灵活 | ||||
| 11 | 制动衬磨损不应大于原厚度1/3 | ||||
| 12 | 制动器打开时,闸瓦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 | ||||
| 13 | 控制柜内各元器件应整洁,各仪表指示(显示)正确,各接线应紧固 | ||||
| 14 | 电机在运行时应平稳,无振动 | ||||
| 15 | 曳引机运行时不得有杂音、冲击和振动 | ||||
| 16 | 直流电机换向器工作正常 | ||||
| 17 | 测速发电机皮带工作正常,无裂纹 | ||||
| 18 | 选层器动静触点应清洁,无烧蚀 | ||||
| 19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转动灵活 | ||||
| 20 | 平层精度应达到标准要求 | ||||
| 21 | 自动门在开启和关闭时应平稳无振动,换速准确 | ||||
| 22 | 自动门防夹保护装置功能正常 | ||||
| 23 | 厅门自闭功能正常,用厅门钥匙开锁释放后能自动复位 | ||||
| 24 | 门锁触点应清洁,接触良好 | ||||
| 25 | 厅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不小于7mm | ||||
| 26 | 导靴油杯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保证油质 | ||||
| 更换配件情况 | |||||
| 维护保养人员(签字) | 保养日期 | ||||
| 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确认(签字) | 日 期 | ||||
A.3月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样表)
| 序号 | 内 容 及 要 求 | 是/否 |
| 1 | 机房、滑轮间、轿顶、底坑应清洁 | |
| 2 | 电机在运行时应平稳,无振动 | |
| 3 | 直流电机换向器工作正常 | |
| 4 | 测速发电机皮带工作正常,无裂纹 | |
| 5 | 电动机与曳引机连轴器螺栓无松动 | |
| 6 | 曳引机运行时不得有杂音、.冲击和振动 | |
| 7 | 减速箱内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箱体内油温不应高于85℃ | |
| 8 | 制动器动作应可靠,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 |
| 9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应润滑灵活 | |
| 10 | 制动衬磨损不应大于原厚度1/3 | |
| 11 | 制动器打开时,闸瓦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 | |
| 12 | 限速器销轴部位润滑转动灵活 | |
| 13 | 限速器轮槽清洁无油腻 | |
| 14 | 限速绳清洁无油腻 | |
| 15 | 限速器夹绳钳口无磨损,应有足够夹持力 | |
| 16 | 控制柜内各元器件应整洁,各仪表指示(显示)正确,各接线应紧固 | |
| 17 | 选层器动静触点应清洁,无烧蚀 | |
| 18 | 警铃、.通讯系统.应可靠有效 | |
| 19 | 轿厢照明应齐全,风扇工作应正常 | |
| 20 | 轿厢内应急照明应能正常工作 | |
| 21 | 轿厢内按钮应齐全有效 | |
| 22 | 轿厢内显示应正确 | |
| 23 | 候梯厅按钮应齐全有效 | |
| 24 | 候梯厅显示应齐全正确 | |
| 25 | 平层精度应达到标准要求 | |
| 26 | 厅轿门润滑 | |
| 27 | 厅轿门各固定部位无松动,间隙尺寸无变化 | |
| 28 | 轿门开关门终端位置开关工作正常 | |
| 29 | 自动门在开启和关闭时应平稳无振动,换速准确 |
表A.4季度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样表)
| 序号 | 内 容 及 要 求 | 是/否 |
| 1 | 机房、滑轮间、轿顶、底坑应清洁 | |
| 2 | 机房照明设备齐全,有足够照度 | |
| 3 | 电机在运行时应平稳,无振动 | |
| 4 | 直流电机换向器工作正常 | |
| 5 | 测速发电机皮带工作正常,无裂纹 | |
| 6 | 电动机与曳引机连轴器螺栓无松动 | |
| 7 | 曳引机运行时不得有杂音、冲击和振动 | |
| 8 | 减速箱内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箱体内油温不宜高于85℃ | |
| 9 | 制动器动作应可靠,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 |
| 10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应润滑灵活 | |
| 11 | 制动衬磨损不应大于原厚度1/3 | |
| 12 | 制动器打开时,闸瓦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 | |
| 13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润滑转动灵活 | |
| 14 | 限速器轮槽清洁无油腻 | |
| 15 | 限速绳清洁无油腻 | |
| 16 | 限速器夹绳钳口无磨损,应有足够夹持力 | |
| 17 | 控制柜内各元器件应整洁,各仪表指示(显示)正确,各接线应紧固 | |
| 18 | 控制柜接线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
| 19 | 位置脉冲发生器工作正常 | |
| 20 | 选层器动静触点应清洁,无烧蚀 | |
| 21 | 警铃、通讯系统应可靠有效 | |
| 22 | 轿厢照明应齐全,风扇工作应正常 | |
| 23 | 轿厢内应急照明应能正常工作 | |
| 24 | 轿厢内按钮应齐全有效 | |
| 25 | 轿厢内显示应正确 | |
| 26 | 候梯厅按钮应齐全有效 | |
| 27 | 候梯厅显示应齐全正确 | |
| 28 | 厅外消防开关正常、.有效 | |
| 29 | 平层精度应达到标准要求 | |
| 30 | 厅轿门门头、地坎无松动、变形 | |
| 31 | 厅轿门系统润滑 |
表A.4(续)
| 序号 | 内 容 及 要 求 | 是/否 | |||
| 32 | 厅轿门各固定部位无松动,间隙尺寸无变化 | ||||
| 33 | 轿门开关门终端位置开关工作正常 | ||||
| 34 | 自动门在开启和关闭时应平稳无振动,换速准确 | ||||
| 35 | 自动门防夹保护装置功能正常 | ||||
| 36 | 厅门自闭功能正常,用厅门钥匙开锁释放后能自动复位 | ||||
| 37 | 门锁触点应清洁,接触良好 | ||||
| 38 | 厅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不小于7mm | ||||
| 39 | 轿顶应清洁,检修功能正常 | ||||
| 40 | 导靴油杯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保证油质 | ||||
| 41 | 靴衬、滚轮无变形、脱落 | ||||
| 42 | 曳引绳张力均匀 | ||||
| 43 | 曳引绳绳头组合螺母无松动 | ||||
| 44 |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连接处固定无松动 | ||||
| 45 | 安全钳传动机构应灵活 | ||||
| 46 | 安全钳钳座固定无松动 | ||||
| 47 | 安全钳楔块与导轨间隙均匀,动作一致 | ||||
| 48 | 缓冲器固定无松动 | ||||
| 49 | 耗能缓冲器内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 ||||
| 50 | 轿厢称量装置有效、准确 | ||||
| 51 | 上下极限开关、限位开关、强迫换速开关应工作正常有效 | ||||
| 52 | 井道、底坑照明齐全 | ||||
| 更换配件情况 | |||||
| 维护保养人员(签字) | 保养日期 | ||||
| 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确认(签字) | 日 期 | ||||
经清洁、检查、润滑、调整、更换零部件等保养工作后功能正常的项目,在是/否一栏内划“√”;有不正常项目但不影响正常安全使用而要求另外安排处理的划“Χ”;无此项划“/”;有数据要求的填写实测数据。表A.5半年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样表)
| 序号 | 内 容 及 要 求 | 是/否 |
| 1 | 机房、滑轮间、轿顶、底坑应清洁 | |
| 2 | 机房照明设备齐全,有足够照度 | |
| 3 | 电机在运行时应平稳,无振动 | |
| 4 | 直流电机换向器工作正常 | |
| 5 | 直流电机碳刷及刷架工作正常 | |
| 6 | 测速发电机皮带工作正常,无裂纹 | |
| 7 | 电动机与曳引机连轴器螺栓无松动 | |
| 8 | 曳引机运行时不得有杂音、.冲击和振动 | |
| 9 | 曳引轮轮槽无变形,磨损不超标,轮槽无油腻 | |
| 10 | 导向轮轴承无异常 | |
| 11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接触器触点应清洁,无烧蚀 | |
| 12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机械装置应动作灵活,可靠 | |
| 13 | 减速箱内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箱体内油温不宜高于85℃ | |
| 14 | 制动器动作应可靠,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 |
| 15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应润滑灵活 | |
| 16 | 制动衬磨损不应大于原厚度1/3 | |
| 17 | 制动器打开时,闸瓦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 | |
| 18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润滑转动灵活 | |
| 19 | 限速器轮槽清洁无油腻 | |
| 20 | 限速绳清洁无油腻 | |
| 21 | 限速器夹绳钳口无磨损,应有足够夹持力 | |
| 22 | 控制柜内各元器件应整洁 | |
| 23 | 控制柜内各元器件应整洁,各仪表指示(显示)正确,各接线应紧固 | |
| 24 | 控制柜接线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
| 25 | 位置脉冲发生器工作证常 | |
| 26 | 选层器动静触点应清洁,无烧蚀 | |
| 27 | 警铃、通讯系统应可靠有效 |
表A.5(续)
| 序号 | 内 容 及 要 求 | 是/否 |
| 28 | 轿厢照明应齐全,风扇工作应正常 | |
| 29 | 轿厢内应急照明应能正常工作 | |
| 30 | 轿厢内按钮应齐全有效 | |
| 31 | 轿厢内显示应正确 | |
| 32 | 候梯厅按钮应齐全有效 | |
| 33 | 候梯厅显示应齐全正确 | |
| 34 | 厅外消防开关正常、有效 | |
| 35 | 平层精度应达到标准要求 | |
| 36 | 厅轿门润滑良好 | |
| 37 | 厅轿门门头、地坎及各固定部位无松动,间隙尺寸无变化 | |
| 38 | 轿门开关门终端位置开关工作正常 | |
| 39 | 开门机构清洁、润滑 | |
| 40 | 直流门机碳刷及换向器工作正常 | |
| 41 | 自动门在开启和关闭时应平稳无振动,换速准确。 | |
| 42 | 自动门防夹保护装置功能正常 | |
| 43 | 厅门自闭功能正常,用厅门钥匙开锁释放后能自动复位 | |
| 44 | 门锁触点应清洁,接触良好 | |
| 45 | 厅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不小于7mm | |
| 46 | 轿顶应清洁,检修功能正常 | |
| 47 | 导靴油杯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保证油质 | |
| 48 | 靴衬、滚轮无变形、脱落 | |
| 49 | 曳引绳磨损、断丝未超标 | |
| 50 | 补偿绳磨损、断丝未超标 | |
| 51 | 限速绳磨损、断丝未超标,无油腻 | |
| 52 | 曳引绳张力均匀 | |
| 53 | 曳引绳绳头组合螺母无松动 |
表A.5(续)
| 序号 | 内 容 及 要 求 | 是/否 | |||
| 54 |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连接处固定无松动 | ||||
| 55 | 导轨支架固定无松动 | ||||
| 56 | 安全钳传动机构应灵活 | ||||
| 57 | 安全钳钳座固定无松动 | ||||
| 58 | 安全钳楔块与导轨间隙均匀,动作一致 | ||||
| 59 | 以检修速度下行,安全钳功能试验 | ||||
| 60 | 缓冲器固定无松动 | ||||
| 61 | 耗能缓冲器内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 ||||
| 62 | 对重距缓冲器距离 | ||||
| 63 | 轿厢称量装置有效、准确 | ||||
| 64 | 上下极限开关、限位开关、强迫缓速开关应工作正常有效 | ||||
| 65 | 井道、底坑照明齐全 | ||||
| 更换配件情况 | |||||
| 维护保养人员(签字) | 保养日期 | ||||
| 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确认(签字) | 日 期 | ||||
经清洁、检查、润滑、调整、更换零部件等保养工作后功能正常的项目,在是/否一栏内划“√”;有不正常项目但不影响正常安全使用而要求另外安排处理的划“Χ”;无此项划“/”。有数据要求的填写实测数据。
附件2:安全管理协议书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乙方: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呼和浩特市消防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维保安全和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维保安全事故和火灾的发生,保障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公司内的正常生活、办公研发秩序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经甲方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维保安全及消防管理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甲方权力和义务:
1、依据审批的维保方案,对生产车间电梯维护保养进行监督。
2、负责向乙方介绍与本项目有关的安全规定,隐蔽工程的说明与现场维保前的技术交底。
3、甲方监督检查乙方维保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情况。
4、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安全体系落实情况,监督乙方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5、监督、检查乙方维保中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在发现乙方维护保养中存在危险、有害因素时,有权责令乙方改正直至下令停工,拒不停工的,甲方有权上报国家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6、负责现场维护保养的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管理事宜,督促工程维保维保单位遵守有关维保规定。
7、明确维保现场对接人,明确专人对电梯维保改造进行管理,指定维保物资堆放地点,维保垃圾暂存地点等。
8对乙方维保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9、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安全体系落实情况,监督乙方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10、监督、检查乙方遵守有关维保维保现场安全、消防管理规定,对乙方违反相关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制止,根据情节对乙方采取处理措施。
11、负责协调乙方维保中的用电、动火事宜。
12、审批维保作业许可单、动火作业许可证,审核办理维保维护人员维保单和物品出门单。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负责现场的电梯电梯维保、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建立安全体系,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
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安全体系落实情况,监督乙方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甲、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乙方应确定一名电梯维护负责人为现场消防安全、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并将所有维保人员基本情况明细表交至甲方备案。维保人员年龄未到法定成人年龄(年满18周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不允许进场作业。
2、在维保方案获得甲方审批后向甲方提交维保进度表,以便乙方进场维保维保事宜。
3、积极支持、配合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动,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4、进行电气维保、(设备)安装、电气焊、明火作业、高处、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前要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对进行上述危险作业的员工事先进行操作规程的教育,严格遵守操作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4.1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人员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由维保队负责人到甲方安保部办理动火许可手续,配备专职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4.2乙方在维保电梯维保过程中,严禁与电气焊交叉作业,进行作业时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填写《作业许可单》,维保方需同时提供使用原因、使用部位、使用时间、消防安全控制措施等书面说明。
5、现场禁止吸烟。冬季维保现场禁止使用俗称“小太阳”的强热光源照明。
6、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乙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6、1维保操作人员应有电梯维保保养服务证书操作证,并出示原件,将复印件报甲方-工程部存档备案。在用电前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由甲方工程部检查其配电箱合格后在指定开关处送电,责任界面以甲方出线开关下口为界,开关以上甲方负责,开关以下乙方负责。若使用单元内电源,电表以后由乙方负责。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
7、维保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配置要求为:每50平方米需配备2具5KG的干粉灭火器,依此类推。
8、发生消防事故应及时妥善处理,迅速通报甲方,打碎报警器进行报警,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9、现场当日废料应及时进行清理,特别是创花锯末应每天消除,设专人负责,维保废料或垃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
10、乙方维保人员下班时,应认真检查维保现场,防止留下火险等安全隐患。
11、乙方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规定,维保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带、安全帽、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
12、方应对维保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进行的监督检查应积极服从,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三、处罚细则:
1、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将拒绝乙方入场维保:
(1)在维保开始前未对全体维保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教育的。
(2)未制定维保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维保现场应急预案的。
2、乙方如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停工处理:
(1)维保现场区域内发现烟头的。
(2)维保现场区域内使用电炉、电暖气、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的。
(3)在甲方区域内有赌博、打架、故意大声喧哗的。
(4)维保现场发现使用失效和过期消防设施、器材的。
(5)甲方检查的现场隐患未及时进行整改的。
(6)未经甲方批准擅自遮挡维保区域烟感探头的。
3、乙方维保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现场管理规定,造成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经济损失的除按价赔偿外,甲方还要对乙方处罚,处罚金额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消防部门或派出所处理。
4、乙方在维保期间有盗窃破坏行为的,除追回被盗物品外,还要对其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金额1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甲方对乙方的违规处理,将以书面《现场违章罚款单》方式通知乙方,乙方签字确认后,在三日内上交至甲方财务部门,三日未交的,暂停乙方现场人员进入维保区域。甲方任何部门处罚时不收取现金,如果甲方工作人员处罚时有收取现金的行为,乙方可随时向甲方单位举报或投诉。
四、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期满乙方撤离维保现场后自动失效,协议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安全管理协议书》签署内容)
甲方(业主):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电话:
年月日
乙方(维保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电话:
年月日
附件3: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甲乙双方约定公司诚信守法经营,廉洁从业,共同抵制商业贿赂,维护合作方的商业利益,构建企业商业信誉。具体承诺如下:
1、甲乙双方及其员工不得向对方及其员工实施任何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给予回扣、礼品、馈赠、娱乐、招待等行为。
2、甲乙双方及其员工不得向对方及其员工索要财物。
3、当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员工向甲方或甲方员工实施前两款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主动配合甲方落实调查。
4、乙方发现甲方或甲方员工向乙方或乙方员工实施前两款行为的,乙方应向甲方予以举报,如乙方不予举报的,甲方发现后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监督人信息
中粮家佳康招标、采购监督联系方式
信访监督部门:中粮家佳康纪委办公室
信访举报电话:010-85005318;
信访邮箱:zlrsxf@cofco.com;
举报范围: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的检举控告。
(以下无正文,为《廉洁承诺书》签署内容)
| 甲 方: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盖章) | 乙 方:(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
|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第4章响应文件格式
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响应文件
响应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一、询价函
致: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电梯维保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按照我方最终报价提供电梯维保服务标的内容,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经研究,我方愿以
人民币(大写)(含税)
(小写)元(含税)
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税率:%
的价格进行报价,并遵照采购文件(含附件)提出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实施本项目。报价明细清单附后(如有)。
2.我司承诺报价为固定总价,该报价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内、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接受采购人不接受调价的要求。
3.本项目负责人为:,***。
4.据此竞价文件,响应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司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邀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
(2)我司同意所提交的相应文件在有效期限内,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司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竞价采购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注:委托代理人签字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如有)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竞价采购项目资格申请文件、报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2025年度招标采购项目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竞价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理人:(签字/签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
二、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及必要证书
(2)电梯维保服务资质文件
(三)业绩证明,提供自2023年1月开始至少一份相关服务业绩合同证明,包含签约日期、服务内容、签章。
三、报价单
| 序号 | 名称 | 含税价(元) |
| 1 | 维保服务费用 | |
| 含税总价(人民币):小写:大写: | ||
注:响应报价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四、供应商相关承诺
致:中粮饲料(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一、本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选资格,无重大经济案件。
二、本单位郑重承诺,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三、本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中粮集团、中粮各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失信客商或惩戒名单的情形。
如后期采购人检查发现存在以上情况且与我方有关联关系企业共同参加同一项目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处罚:
(1)被列入永久惩戒名单(黑名单);
(2)已经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3)已经签订合同的,给予合同总价格20%的追偿。
四、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竞价报价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
五、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我方完全响应采购人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偏离;
(2)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响应你方合同条款;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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