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气设备及配件选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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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赤峰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气设备及配件选商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内容:
谈判采购文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气设备及配件选商项目).docx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气设备及配件选商项目
(采购编号:ZS-QCCF-H-2026-1043)
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08日
目录
第一章采购邀请书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
1.总则13
2.采购文件14
3.响应文件15
4.响应文件的递交16
5.开启响应文件17
6.谈判和评审18
7.合同授予20
8.异议20
9.纪律要求21
10.是否采用电子化平台实施22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
第三章评审办法23
第四章合同条款与格式28
第五章采购需求56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6
一、响应函5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1
二、授权委托书62
三、联合体协议书63
四、响应保证金(适用于保函)64
四、响应保证金(适用于电汇)65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6
六、开标一览表67
七、资格审查资料68
八、响应方案71
九、其他资料72
第一章采购邀请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气设备及配件选商项目采购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气设备及配件选商项目。
1.2采购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
1.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气设备及配件选商项目,为宁城甸子加油加气站及元宝山古山加油站采购LNG加液机、LNG潜液泵,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5成交人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1.6分包及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气设备及配件选商项目,为宁城甸子加油加气站及元宝山古山加油站采购LNG加液机、LNG潜液泵,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2预算金额:61.50万元。
2.3采购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2.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达。
2.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内蒙古赤峰市)。
2.6质保期:6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有类似项目的合格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提供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服务内容页、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
(3)供应商近三年内(2023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格式自拟)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处于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级和省级或自治区级“三商”黑名单惩戒范围之内(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或在冻结或暂停状态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失信积分累计达到8分及以上,且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5)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谈判文件获取。
4.2谈判文件售价2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4.3谈判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4投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投标人即报名成功,获得下载谈判文件的权限。未在报名截止前支付谈判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谈判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5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4009033175;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6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5.响应文件制作与递交
响应文件的制作
5.1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5.2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5.3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谈判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5.4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导出加密电子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的递交
5.5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谈判文件。
5.6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上传递交;
5.7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
5.8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9033175进行咨询。
5.9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详细投标流程见附件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远程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邀请书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平台上发布。
8.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天义路南段13号
联系人:***
电话:***
9.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邮编:010010
联系人:***
电话:***
邮箱:nmgzszb@163.com
10.投标保证金、标书费汇款地址
开户银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万正支行
帐户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0050111110100020137-000001
行号:313191001135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09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正文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总则
1.1采购方式
本项目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进行谈判采购。谈判采购是指同时与3个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经评审确定成交人的竞争采购方式。
1.2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1.2.1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书/采购邀请书。
1.2.2第一章采购邀请书/采购邀请书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2.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参与资格;
(5)在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供应商相互串通,妨碍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7)供应商与采购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中国石油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8)供应商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等对采购有影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务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
(9)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与采购活动、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加采购活动。
(10)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3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踏勘现场
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采购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采购预备会。
1.9分包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且接受分包的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内容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可分包内容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响应和偏差
1.10.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0.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提供的施工方案、技术性能指标、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0.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10.4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邀请书(或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与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响应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开标一览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响应方案;
(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采购活动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2)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第一章采购邀请书或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
3.2报价
3.2.1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含税价,报价中已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的税率、税额。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开标一览表中进行报价。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因素。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按采购需求的约定进行增加或减少。
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本项目的报价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响应保证金)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向除成交候选人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向成交人和未成交的其他成交候选人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发生违法失信行为等)。
3.5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9)的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采购邀请书(或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3.6响应方案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
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供货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供货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PDF主文件应清晰可辨,若因文件模糊、无法识别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视为响应文件存在实质性偏差,否决其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即时向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将予以拒收。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5.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市场供应情况确定是否公开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开开启响应文件的,开启活动应按本条规定进行。
5.1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启程序
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公布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响应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3递交响应文件的特殊情形
采购项目选择一家成交人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两家的,或采购项目选择多家成交人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采购人可选择终止采购或继续采购或转变采购方式。
6.谈判和评审
6.1评审小组
6.1.1采购人将组建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以及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谈判及评审工作。
6.1.4在谈判和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初步评审
6.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主要对响应文件的形式、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6.2.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2.3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评审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6.3谈判
6.3.1评审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轮次及谈判顺序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
6.3.2通过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且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预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的,评审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选择方法,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中选择预定数量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被选择的供应商不再参加后续的谈判活动,评审小组应对其进行告知;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其响应保证金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6.3.3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3.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参加该轮次谈判,但其仍有权参加后续轮次谈判采购活动。
6.4递交补充响应文件
6.4.1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等内容,但不得实质性改变评审标准或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评审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6.4.2评审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后,应要求供应商修改和补充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及要求相应地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即补充响应文件)。补充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并对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补充响应文件与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共同构成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者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为准。
6.4.3评审小组审查供应商补充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性进行评审。补充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评审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补充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该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评审小组应取消供应商的谈判资格并对其进行告知。
6.5递交最终报价(本项目不涉及)
评审小组在谈判中未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的,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评审小组修改和补充了采购文件的,评审小组应要求按照本章第6.4款规定递交了实质性响应的补充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6公开开启最终报价(本项目不涉及)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开开启最终报价的,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将在供应商递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并公布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6.7详细评审
6.7.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6.7.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7.3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均明显不合理的,采购人将终止谈判活动。
6.8特殊情形处理
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或递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数量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人数量相等时,采购人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决定继续或终止谈判活动;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或递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数量少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人数量的,采购人将终止谈判活动。
7.合同授予
7.1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采购人可对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成交候选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之一。
7.2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取公告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7.3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经对成交候选人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成交人。采购人已经公示成交候选人的,从公示的成交候选人中选择确定成交人。
7.4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或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向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告知成交结果。
7.5履约保证金
7.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提交时间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金额的5%。
7.5.2成交人不能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签订合同
7.6.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7特殊情形处理
因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成交人或组织重新采购。
8.异议
8.1提出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采购文件和候选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通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基本情况,包括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2异议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提出的问题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提出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做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进行反映。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8.3异议不予受理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不是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2)提起人不是潜在响应人、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3)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
(4)未按规定要求提供异议材料的;
(5)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
9.纪律要求
9.1对采购人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参与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参与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10.是否采用电子化平台实施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化平台实施,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11.2其他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1.评审方法(综合评价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初步评审程序
2.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以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评审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2.2.4最终报价(本项目不涉及)
本次采购,谈判后的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由供应商依照竞争性谈判情况填写,请供应商提前将最终开标一览表加盖公章备填,在接到最终报价通知后,将最终开标一览表填写完毕并扫描上传至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待所有实质性响应投标(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上传完毕后,采购工作人员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上统一开启最终报价、公布每位实质性响应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最终价格。
投标(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逾时不上传的,可视同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以首轮报价为准的评定。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3.1评审价格确定
3.1.1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以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
3.1.2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1.3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1.4最终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价格进行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开标一览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最终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最终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最终报价时,视同供应商最终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最终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最终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3.2详细评审(综合评价法)
3.2.1分值构成和评审标准
(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2评分。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汇总。评审小组对每个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进行汇总,计算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3.2.4排序。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4.评审结果
4.1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4.2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合同条款与格式
合同编号:
买卖合同
买方:
与
卖方:
本设备买卖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在赤峰市签订。
买方:
住所:赤峰市新城区天义路南段13号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0720109768H
法定代表(负责)人:
卖方:
住所: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负责)人:
买方和卖方以下合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合同标的及质量要求
合同标的
本合同的标的为
质量要求
设备的技术和设计标准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应满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产业标准以及合同及附件所规定的各项技术参数、要求和对产品技术性能的各项描述。
卖方应从生产商或指定生产商采购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标准及技术参数的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对设备的质量负责。卖方是代理商而非生产商的,应当提供相应生产商的授权销售证明。
卖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均为全新、未经使用,且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
卖方应保证本合同软件不存在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软件缺陷。如果发现由于非买方原因导致的设备软件缺陷,卖方应自费负责纠正该软件缺陷,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卖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设备明细及技术标准的约定。
其他约定:无。
设备包装
包装标准:本合同中约定的设备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设备必须使用适于陆运的原厂标准出厂包装。设备必须用全新未曾使用过的专用包装箱进行包装。包装必须坚固,适合远程陆运及多次搬运,适宜于长途运输,防湿、防潮、防锈、防蚀、防震荡。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包装应优先采取可循环、可降解或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由于对设备包装不当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充分致使设备损坏、丢失以致影响买方对设备的使用时,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降低价格(具体降低价格事宜,双方协商确定)或者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日内予以免费的修理、更换或补发货,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卖方应承担本合同第十八条约定的违约责任。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部分零件损坏、丢失以致影响买方对货物的使用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免费更换零部件,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卖方应承担本合同第十八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包括松散配件在内的所有包装箱应由卖方做出标记,注明合同号且应在包装箱的两侧显著标明下列内容:合同号、设备名称及件数、运输标记、收货人、目的地、箱号、毛重/净重、尺寸(长X宽X高)。此外,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操作指南等说明。
按运输中每个集装箱的特性及不同要求,包装还应标明“小心轻放”“此面向上”“保持干燥”等中文字样。
卖方应对包装箱内的每种配件和辅料进行标签,注明“备件”或“工具”,并注明合同号、箱号,如任何配件与设备分装,则该配件须注明配件名称、相应的设备名称及其在安装图纸的编号。
如果包装箱内设备较重或体积较大,卖方应在包装箱上用行业贸易中通用的运输标志标出其重心位置和起吊位置,便于装卸和搬运。
如果卖方供应的设备属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危险设备,则卖方应按国家有关危险设备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书面材料提交买方。
每个包装箱应由卖方附装箱单。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上述设备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
其他要求:无。
设备运输和保险
运输方式:本合同下设备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
货运信息:
设备发送地点:由卖方就近安排发货。
设备到达地点:
收货人名称:
装运时间:在接到买方发货通知之日起3日内装运。
卖方交货时间:在接到买方发货通知之日起10日内交货。
装运条款
双方确认,由卖方负责与承运人签订从装运地至目的地的运输合同。
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签订运输合同,确保设备从装运地按时运至目的地。
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改变约定的或通常的运输路线及运输方式。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改变约定的或通常的运输路线及运输方式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4款约定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安排接收设备。
卖方按照约定将设备交运后,为便于买方接货、卸货,在每批设备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二十四(24)】小时内,卖方应以电子邮件将该批设备的如下信息通知买方:货运信息、发货日期、预计到达日期以及承运人联系方式。
若其他运载设备按时到达装运地,买方未能按约定接货、卸货,买方承担卖方因此实际合理发生的滞港费、仓储费及其他相关必要费用。
由卖方支付全部运费,买方不再另行支付运费。
卖方自行装运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将设备运至目的地,并承担设备交付前的全部风险和费用。因卖方的原因导致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受损的,卖方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装运通知
卖方应于完成设备装运后8小时内发出装运通知,通知买方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发票金额、包装件数、毛重、净重、尺寸、运载工具名称、启运日期、单证号以及预计抵达目的地日期等。如有任何易燃品或危险品,均应在装运通知中详细说明。
如因卖方未按时发出装运通知造成买方无法安排通关和接收设备等相关事宜,买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和产生的所有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卖方应根据陆运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设备价格110%的全部险,保险费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保险期限应至少涵盖设备发运至买方签发《初检合格证书》的期间,买方不另行支付保险费。若卖方未按上述约定购买保险的,则货运相关的所有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设备交付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根据买方实际情况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卖方应保证全部设备成套发运,其特殊安装工具材料应与设备同时到货。
双方将共同对运抵设备到达地点的设备和技术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供货清单、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验收报告、原产地证明、产品说明书)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进行核对和查验,并将根据核对和查验结果共同签署到货证明。
本合同项下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将在卖方所交付的设备、材料和技术资料验收合格之日转移至买方。
在交付设备时,卖方应同时向买方提供设备出厂测试记录、质量合格证和产地证明,以及涉及该等设备安装、测试、运行等方面的技术文件。
如果卖方交付的设备未达到本合同中确定的数量,买方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设备或接受已交付货物,并要求卖方在特定时间内(最长不超过3日)补足交货不足部分。卖方之补足交货不足部分应被视作本合同项下的延迟交货,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设备交付地点为:
卖方分批交付设备的,卖方对其中一批设备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设备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有权就该批设备解除合同;卖方不交付其中一批设备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设备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有权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设备解除本合同;买方如果就其中一批设备解除合同,该批设备与其他各批设备相互依存的,有权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设备解除合同。
其他:无。
合同价款与支付
双方确认,合同价款采取以下第1种约定的计价方式。
(1)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明的设备单价即为本合同约定的设备单价。本合同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税率为%,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合同价款包括本合同项下设备及相关配件、辅件的价格、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以及安装及调试等为实现合同目的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2)其他方式:无。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更调整的,本合同的不含税价保持不变,含税价随之进行调整,已结算款项不调整。
双方确认,合同价款按如下第a项约定的方式支付:
分阶段付款的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共计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订金;
2.自全部设备终验测试合格,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如下文件后六十(6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
2.1.买方签发的《终验合格证书》;
2.2.注明付款金额的终验合格付款通知书;
2.3.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其他:/。
3.剩余的相当于合同价款5%的金额将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满12个月后且卖方向买方提供如下文件后六十(6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扣除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而应扣减的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如有)后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3.1.买方签发的无质量问题的证明类材料;
3.2.注明付款金额的终验合格付款通知书;
3.3.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其他:/。
其他付款方式:/。
当月单笔单次支付金额超过20万元的应使用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支付方式:付现50%,50%开具六个月“商信通”或付现5%,95%开具三个月“商信通”。
卖方提交单证的数量及内容应完整准确。如因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单证致使买方不能通关及接收设备,买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和产生的所有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项下的价款应以现金结算/商业汇票支付至卖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卖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开具发票所需买方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50400720109768H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天义路南段
电话:0476-8330977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松山支行
0605020509022301077
如果卖方的开户银行和/或账号发生变更,卖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买方相关付款期限30日前,就该变化书面通知买方。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买方支付相应款项,买方将不承担逾期付款的任何责任。
验收
买方将对卖方所交付的所有设备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备到达地点开箱验收,卖方应当派遣其检验员到现场参加开箱检查,其费用将由卖方自行承担。
在开箱验收的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有短缺、损坏或不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情形,双方应作详细的记录并签字。该记录应被视作买方向卖方提出减少合同价格、更换、修理、补充或索赔的有效依据。
如发现因非买方的原因导致的短缺、损坏或不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情形,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减少合同价格、更换、修理或补充。如卖方未能在交货期内更换、修理或补充合同设备,则被视为迟延交付,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更换,修理或补充设备所发生的所有运输费、风险和检验费用均将由卖方承担。
如果买方有合理的初步证据表明,设备不符合标准,买方有权委托公证、第三方商品检测机构(“商检机构”)对所交付的所有设备进行商品检测,对不符合标准的设备,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买方遭受的损失,买方所支付的商品检测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如果卖方不能在开箱检验日参加开箱检验,将被视为委托买方检验并认同买方单方开箱检验的结果,买方将有权单方开箱检验,检验的法律效力等同于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约定的双方检验。
如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有异议,应在收到索赔通知的7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卖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将被视为接受了买方提出的上述索赔要求。
买方有权在发现已交付验收合格设备的任何隐蔽性缺陷之日起7日内将该缺陷通知卖方。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免费纠正和更换该缺陷设备,卖方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损失。
验收过程发生纠纷的,由验收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其他:无。
安装、测试、初验、试运行及终验
一般规定
双方将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进度和分工进行从设备的安装、测试到验收的各项工作。
双方将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各指定一名代表负责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技术事务,其工作计划将由双方代表协商制定。当发现技术问题或就技术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代表应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协商解决。设计、安装、调试及验收期间的工作进度、发现的问题、每天的主要工作及解决方法均须记录在工作日志上。工作日志每天的记录将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双方保留一份。
测试和验收应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参数和标准并满足初验及终验验收程序及测试标准。
本条约定的初验和终验应由双方共同进行,如果卖方不能在检验日期参加检验,将被视为委托买方进行检验,并认可其检验结果。
因卖方的原因进行设备或部件更换、部件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部分设备或部件运出买方工作地维修和运回买方工作地的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如果上述检修及更换部件的工作在买方的工作地进行,卖方技术人员可以使用已交付的备件,但所有费用,包括备件费和人工费等将由卖方承担。同时,卖方应在最终验收结束前把与使用的已交付的备件相同的备件交还给买方。
初验
初验测试将根据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时间,在设备经安装、测试与开通并稳定运行后进行。除非买方另行同意与卖方共同确定初验测试的方案及其日期,初验测试的方案及其日期将由买方确定并通知卖方。
买方代表将于设备及服务初验测试合格后的7日内签发。
试运行及终验测试
设备的试运行期为自签发之日起的7日。如设备在试运行期发生运行中断,试运行期应在导致中断的事项得到排除后重新计算。卖方对买方在试运行期间按照操作手册进行设备的操作及维护应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
除本合同另行规定的情形之外,设备及服务的终验测试应在试运行期结束之日之后的7日内进行。除非买方另行同意与卖方共同确定终验测试的方案及其日期,终验测试的方案及其日期将由买方确定并通知卖方。买方代表将于设备及服务终验测试合格后的7日内签发。
如果初验/终验测试未能达到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全部参数和指标要求以及性能,卖方应负责在7日内解决存在的问题。自卖方针对性地更换了设备部件和解决了存在的问题之日起,未通过初验的可再次进行初验测试;未通过终验的,设备将重新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限届满后进行第二次终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再次进行初验/终验测试的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如因卖方的原因使得设备及服务经两(2)次初验或终验测试后仍未能通过验收,则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在此情况下,卖方应在接到买方关于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的30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本合同下的价款并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其他:无。
双方的权利义务
买方的权利义务
要求卖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时间、地点、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付设备。
卖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将设备交付收货人之前,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中止运输、变更到达地或变更收货人,由此而导致的运输或储存费用变动的,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要求卖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妥善包装设备。
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就卖方提供设备存在的所有瑕疵通知卖方,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赔偿、更换、修理或补充责任。
买方有权在设备出厂前派遣技术人员前往卖方工厂进行厂验或参与出厂测试。买方的上述行为并不免除卖方根据本合同及其附件应当承担的任何责任,并且买方检验人员届时对设备表示的任何意见,均不代表买方对设备质量的认可。
按约定支付设备价款。
买方有权委派代表入驻卖方工厂监督设备的制造。
买方除了有权按照本款(g)项的约定委派驻场监造代表,还有权委任作为买方的授权代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决定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事项,具体授权范围为: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和与本合同有关业务的沟通、协调工作。买方及买方的授权代表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对卖方及卖方的授权代表作出的意思表示对本合同当事人均无约束力。买方更换授权代表,应在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其他:无。
卖方的权利义务
按照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交付设备,并向买方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应按国家有关危险物品的运输规定进行妥善保管,作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签,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设备安全,避免环境污染。对于可回收的废旧物资(危险废物除外),由卖方回收利用。
应就双方约定的某种设备和备品备件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买方对该设备的必要使用量。
卖方保证拥有设备的完整所有权(对设备中涉及/包括的部分第三方软件,卖方已取得其权利人合法有效授权,并有权转许可给买方使用),卖方有权将设备及设备中涉及/包括的部分第三方软件出售/许可给买方并具有提供设备及安装、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本合同规定的履约能力。任何第三人不会基于所有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任何其他对设备的担保利益而向买方主张对设备的权利。并保证设备无任何偷漏税、走私、其他能够造成任何行政扣押或者司法冻结、查封的违法情况,否则卖方应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买方的全部损失。
卖方承诺,其出售的设备为全新的,适合本合同的目的并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
卖方承诺,其依据本合同向买方提供的全部文件、数据、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和有效。
卖方承诺,依据本合同向买方交付相关技术资料。
卖方应及时参加设备安装、调试后的验收。否则,由此而造成的设备不能按期投入正常运行的责任,应由卖方承担。
为了保证买方在购买设备后对其能够进行正确的操作、管理、保养、维修甚至是改进,卖方有义务向买方有关人员提供全面而良好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如买方委派代表入驻卖方工厂监督设备的制造,卖方应为买方驻厂代表的现场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卖方有权委任作为卖方的授权代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决定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事项,具体授权范围为:本合同范围内所有事项的沟通、落实工作。卖方应对其授权代表的行为承担责任。卖方更换授权代表,应在7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
其他:无。
质量保修
卖方保证对所提供设备提供保修。质量保修期为买方按照技术规范书、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就设备签发之日起年。
保修期内,卖方提供免费保修服务,不论是否因卖方原因,只要卖方提供的设备出现任何毁损、故障以及任何其他可能或者已经影响该设备的通常用途的情形,卖方均应在买方发出通知之后24小时之内予以响应,并负责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3日之内将该设备修复恢复使用。此外,卖方应负责在修理该设备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向买方提供替代设备或部件,以确保满足买方的正常使用,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起算。
若卖方未能按照前款约定及时开始或完成维修工作,买方可聘请第三方完成该等工作,相应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该等维修费用的,不足部分应由卖方承担。
在质量保修期结束后的7日内,卖方应协助买方完成对设备及设备的运行状况的全面检修,检修后确认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的,买方应在检修完成后的3日内,向卖方签发。
其他:无。
备品备件
卖方保证自签发之日起至少十(10)年内向买方提供买方所需的设备备件,卖方应对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数量提供建议,并保证该建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若卖方决定停止生产某种备品备件,应至少提前六(6)个月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买方,以使买方有机会购买足够数量的该种备品备件。
卖方保证其向买方提供的备品备件的价格将不高于本合同及其附件中规定的该备品备件的成交价,折扣率将不低于10%,或当时的市场优惠价,取三者最低价。
其他:无。
履约保证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向买方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签发之日后的【六十(60)】日止。履约保函应是由买方认可的中国境内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的一份受益人为买方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包括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
符合上述条件的履约保函的提交为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税费
主管政府部门依据中国法律和规定向买方所征缴的与本合同的签订及对设备的购买、占有及使用有关的税费将由买方承担并缴纳。
主管政府部门依据中国法律和规定向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卖方征收的所有税费将由卖方承担并缴纳。
主管政府部门向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卖方征收的所有税费,按照中国有关部门的规定,需要由买方代扣代缴的,买方将按有关规定从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中预扣并代扣代缴。
在中国境内外产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和/或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将由卖方承担并缴纳。
陈述、保证和承诺
双方陈述和保证:
双方依照其注册地法律合法设立和有效存续,并符合各项法律规定;
双方拥有订立本合同所需的必要授权和批准,且拥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每一义务,以及按照本合同规定管理其财产、资产以开展其业务的必要授权和批准;
双方已采取授权其订立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行动,且其在本合同上签名的代表拥有充分授权签署本合同并受本合同约束;
本合同构成该方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双方签署本合同或该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将不抵触其营业执照、内部规章或章程的任何规定,或任何政府部门或机构的任何法律、规章、条例、授权或批准,或该方为一方或约束该方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任何规定,或导致对前述各项的违反或违约;
买方特此陈述和保证:
拥有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资质;
将合理审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卖方特此陈述和保证:
拥有销售、运输、交付本合同约定的各类商品的资质;
将合理审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保证其向买方提供的所有商品不存在知识产权、商标争议,由此引起的任何争议,由卖方承担。卖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如适用);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买方的名称、商标、标示、商号、Logo等买方相关标记以及买方的相关资料用于其商业宣传及其他宣传。
如买方要求,同意配合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包括代理商资质,相关检验报告等)。
保密
双方同意,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其他商业、技术、管理及财务信息(合称“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保密信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另一方支付含税合同价款/%的违约金。如该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另一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
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在从对方获得前,一方已经掌握且对方不反对披露的信息;
1.已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但该等信息为公众所知是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除外;
2.一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依一方的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
本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履行完毕等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在发生上述情形下,双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
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及本合同终止后10年。
知识产权
卖方确认,卖方基于本合同的约定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是卖方合法拥有/或经合法授权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知识产权。卖方保证,卖方将采取措施保持上述权利的持续有效,并将积极地对侵犯卖方知识产权的侵权人采取各种反侵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司法和行政等公力救济途径、谈判和发送警告等私力救济途径打击侵权行为)打击对卖方知识产权的侵害,因上述软件的知识产权侵权引发的法律后果由卖方自行承担。
对于卖方拥有知识产权的与设备配套的软件,卖方保证在交付设备前或交付设备同时向买方提供由卖方签署的授权使用证明;对卖方不拥有知识产权的设备软件,卖方提供由拥有知识产权的厂商签署的授权使用证明。
买方将有权持续并不受干扰地享有和/或使用卖方向其提供的设备软件,且除本合同约定的应支付的设备款项外,买方不必就使用上述软件而另外交纳任何其他费用。
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软件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约定。
卖方承诺在本合同中所采用的和提供给买方所有和/或使用的全部软件、硬件设备以及技术、方法、手段中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买方因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享有和/或使用卖方提供的软、硬件设备以及相应的技术、方法、手段而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或因此涉入诉讼、索赔或其他司法程序,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卖方应按照本条款的规定处理并赔偿买方损失,同时应支付所产生的行政处罚罚款、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的损害赔偿金额以及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如果在上述(a)项规定的侵权纠纷中有关法院、行政机关和/或其他有权机构禁止买方继续享有和/或使用软件的一部分或全部,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使买方免费重新获得使用上述软件的权利;
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对上述设备软件进行修改或更换,使其满足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让买方使用软件不受上述禁令限制,并继续使用设备。
无论采用上述何种方式,或卖方与它方交涉的结果如何,卖方均需承担全部费用。卖方除应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应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双方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买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买方承担;因卖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导致侵权的,由卖方承担责任。
诚信合规
合同双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安全环保质量管理、经营活动与市场竞争的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诚信、合规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合同文件。
卖方(包括其关联方、代理商、供应商、服务商等,下同)声明,已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买方的直接母公司和/或最终母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cnpc.com.cn/cnpc/index.shtml)上阅知《中国石油诚信合规手册》内容,并承诺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遵守该手册阐明的诚信合规原则。
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或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不得为下述目的向任何国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款项和报酬:(1)影响国家工作人员以职务身份作出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国家工作人员对政府机构开展的工作施加其影响;(3)诱使或奖励国家工作人员做出不当行为或发挥不当作用。
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应确保其行为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商业惯例、行业准则及对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行事,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给予对方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任何好处,包括但不限于给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回扣;资助出国、房屋装修;免费提供通讯和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报销或承担旅游、宴请、娱乐健身等费用;给予就业机会等非财产性利益;(2)擅自与另一方工作人员就购销等事宜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任何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前述合规义务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流程,开展合规教育培训,落实违规责任追究;(2)确保在其账簿和记录中准确地记录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交易,以便真实反映所涉及的业务活动。收到另一方书面要求后7日内,任何一方应提供相应书面材料,证明其已采取相关措施。
如一方及其工作人员(简称“违规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规方整改,违规方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整改。因违规方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违规方应自行承担相关损失、赔偿、费用、罚金和罚款等,并保证另一方免责;同时,另一方有权视违规方违规程度同时或单独采取不同救济措施,包括要求违规方停止违规行为、要求违规方支付含税合同价款/%的违约金、解除合同等;违规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另一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间接向对方主动索取或接受任何好处,包括但不限于:(1)以任何形式向对方索要赞助、回扣,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收受交通和通讯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2)接受对方提供的房屋装修或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对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3)参加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婚丧嫁娶等活动;(4)在对方报销任何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5)向对方和相关单位介绍该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该方项目合同有关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同项目合同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提供服务和劳务等经济活动;(6)向对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商或要求对方和相关单位购买机电设备买卖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如一方发现另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应主动向另一方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其他约定:无。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人为)、雷击、雪灾、海啸、风暴潮、台风、泥石流、滑坡、瘟疫、流行性疾病等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暴动、恐怖袭击、罢工、内乱等社会事件及政府征用、征收、禁令等行为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3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60日以上时,双方应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在60日内协商不成的则任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当一方因上述原因解除本合同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通知送达另一方时本合同终止。
违约责任
在检验、验收和质量保修期内,如发现设备存在质量瑕疵或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根据买方的选择,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相结合解决上述索赔:
卖方同意退货并在收到设备后的30日内以合同约定的同种货币将价款退还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回设备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根据设备质量问题可能使买方受到损失的情况,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和/或在买方提出要求之日起7日内修补或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设备,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赔偿买方受到的全部损失,卖方应相应顺延所更换设备的质量保修期。
如卖方自接到买方索赔通知之日起7日内未做出任何答复,则视为卖方已接受买方提出的索赔。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因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过错方应按以下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继续履行赔偿责任/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除不可抗力外,如因卖方原因造成迟延交货,每迟延交货一(1)日,按迟延交付部分含税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的支付不解除卖方的发货/交货责任。如果卖方未能在约定的交货期内按时交货,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卖方还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如果迟延交货超过5日,则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买方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间的利息,利息按照当期一年期LPR的/倍计算,并按照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
6.若卖方未能在交付设备之前或交付设备时提供系统所有软件的知识产权授权许可使用证明文件,买方有权拒付货款直至卖方提供所有证明文件或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按延迟交货违约金计算方式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7.若买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金额、方式向卖方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迟延支付部分含税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买方承担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上限不超过逾期支付部分含税合同价款的50%。
8.买方有权从合同价款的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卖方应付给买方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其他:无。
合同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做出变更或解除。
因合同变更导致的合同价款增减,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处理;无相关约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的合同解除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9.买方解除合同条件: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卖方破产或因其他原因丧失清偿能力的。
卖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诚信合规条款的行为,对买方进行商业贿赂的。
卖方延迟交货超过7日的。
其他约定:无。
10.卖方解除合同条件:
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买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买方延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超过30日的。
其他约定:无。
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终止并不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的责任。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保证、保密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通知
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双方之间的通知均可通过传真、邮递、快递、电子邮件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以下地址:
卖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收件人:
联系人:
买方: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天义路南段
电话:
邮箱:
联系人: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1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1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出通知一方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投递对方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收到被通知一方阅后自动回执)的当日。
双方的通讯地址可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地址,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在变动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双方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已签收。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照其进行解释。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开始后7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a种方式解决:
15.向买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7.提交双方共同上级协调解决。
在诉讼/仲裁/协调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双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修改、补充及变更,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方为有效。该等修改、补充及变更的书面协议将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卖方执份,买方执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与任何第三方。
其他:无。
附件:
附件一:设备明细及技术标准
附件二:HSE合同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设备买卖合同》签署页】
卖方: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
买方: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
附件一:设备明细及技术标准
1.1.设备明细表
1.2.交付地点:
联系人:
电话:
附件二:HSE合同
HSE合同
卖方:
买方:
为了确保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的安全进行,确保买卖双方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事项(HSE)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名词解释
1、违法、违规、违章:指HSE合同当事人违反HSE法律法规,违反HSE规定、标准,违反HSE规章的行为。
2、事故:指在HSE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3、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人为)、雷击、雪灾、瘟疫、流行性疾病、海啸、风暴潮、台风、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暴动、恐怖袭击、罢工、内乱等社会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
4、健康、安全、环境例卷:指卖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施工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以及将该危险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的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与主合同一致。
2、项目内容:与主合同一致。
3、项目所在地点:与主合同一致。
三、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权利
1、对卖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
2、要求卖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和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规定及买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3、要求卖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HSE作业计划书、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并报买方审核。对卖方未制定安全方案和措施或虽制定但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形,要求卖方暂停施工。
4、对卖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处理。
5、要求卖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止卖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6、对卖方没有经过入场安全教育的施工作业人员,有权要求其停止在现场施工作业。
7、要求卖方维护好买方各种器具及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和器材,并有权对卖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监督。
8、有权对卖方工程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着装及特殊防护用品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
9、发生事故后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并对事故统计上报。
10、对卖方工程施工人员违反买方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并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处罚。
(二)买方的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负责对卖方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并对其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前进行安全教育。对卖方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卖方人员的体检情况等进行检查。
3、向卖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施工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并向卖方提供安全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负责对卖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项目、安全技术、作业环境、危险程度、应急方法的安全交底,并监督检查执行。
5、为卖方提供工程施工作业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环境与劳动条件,该作业安全环境应符合国家标准。
6、为卖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提供各类票证办理及审批手续。
7、对交给卖方施工的装置、设备由双方项目负责人进行设备交出的安全确认,并在作业票上签字。
8、如卖方施工的装置需现场动火,由买卖双方派专人负责监护。动火作业由买方标明地下管道、电缆等隐蔽工程的标高及走向,同时进行现场确认标识。
9、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10、保障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投入,足额按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及项目职业健康、环境保护费用。
11、其他根据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
四、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权利
1、对买方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2、在日常作业中,对买方违章强令卖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要求买方对卖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要求买方提供符合安全工程施工的安全条件和环境。在装置区作业,要求买方进行安全交底,提供有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状况数据。
5、要求买方为卖方办理各种作业票证和审批。
6、发生严重危及卖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卖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二)卖方的义务:
1、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买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根据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的需要,应编制以下安全文件:
(1)安全组织机构的组成及安全工作计划;
(2)安全教育与培训:
(3)现场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
(4)现场安全施工的协调:
(5)现场安全卫生与急救;
(6)现场运输与交通安全:
(7)高处作业与脚手架使用手册;
(8)用火作业与消防;
(9)起吊作业与防护;
(10)有毒有害作业与防护;
(11)施工用电安全;
(12)现场照明:
(13)粉尘作业防护和噪声防护;
(14)有限空间内作业及防护;
(16)防暑降温与防寒防冻;
(16)废料、废气、废水的处理和排放;
(17)安全施工措施;
(18)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19)其他。
3、根据买方要求针对工程施工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例卷或保证现场施工的安全措施方案,并报买方审批和备案,但买方审批不免除卖方的安全义务和责任。
4、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规、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买方的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要求,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接受买方安全部门的监督检查。
5、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监督体系,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现场作业要有专人负责安全。施工作业期间项目主要负责人在岗时间不得低于70%,同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变更。
6、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行为及时禁止,对重大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买方。
7、建立健全HSE应急、HSE信息上报制度,发生事故时,应及时上报给买方并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买方要求报告事故。
8、维护好买方所有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9、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法规、标准、技术等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进入现场施工的卖方人员、参加项目的工程师,以及工程监督、检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体检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并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卖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查到。
10、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买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11、卖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买方书面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如涉及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则相关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卖方招用分包离的安全责任由卖方承担。
12、卖方施工作业人员未接受安全教育严禁进入现场进行作业。
13、卖方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工器具。
14、卖方进入现场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证件、凭证;按程序逐级审批,安全措施逐项落实确认,作业现场必须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否则不许作业。
15、卖方进入现场作业的各种劳动保护、安全防护及消防器材应自备,临时借用买方的特殊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应及时归还、损坏要赔偿。
16、卖方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应在规定的区域内作业,未经买方许可不得超区域作业,不得擅自动用各种设备、阀门及管线。
17、卖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具,出入需服从保卫人员管理,节假日及夜间施工必须经买方同意。
18、卖方在场内的作业地点和工棚内禁止吸烟、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电褥子等非防爆自用电器。
19、卖方在地面开挖的井、沟、坑等处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在道路通行处应设防爆警示灯。
20、卖方在库站内作业必须服从所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指挥。
21、卖方在易燃易爆生产区域使用的临时电缆线中间不得有断头线,并要悬空以防水防漏电打火花。
22、卖方在生产区域施工作业严禁用铁器敲击现场设备和管线。
23、卖方在石化生产装置区内的所有动火作业都要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专人看护,动火作业许可证未经审批严禁动火、看护人不在现场严禁动火、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严禁动火。
24、卖方在装置内从事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许可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不落实或看护人不在现场者严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25、卖方在库站内动土必须办理动土作业票,占用库站道路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26、卖方在工程施工清理时严禁乱排、乱放、清理废弃物、可燃物。对废弃物应及时倒向指定地点。
27、卖方不得在生产装置中的高温设备和高温管线上烘烤衣物、手套和食物。
28、卖方不得用易燃液体物料擦洗工作服和擦洗设备及工具。
29、卖方严禁作业人员擅自动用买方生产中的设备或设施。
30、卖方所有机动车辆在库站行驶自觉接受门卫检查,要办证入场,佩带合格的阻火器,并限速行驶,严禁超速、超载、超抢会车。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现场耀区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1、卖方在库站使用的电叉车、电瓶车、农用车、专用机械等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带人。
32、卖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爆破器材、炸药进入买方库站后的运输和存放的安全管理负责。
33、若因卖方爆破设计内容、方案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卖方应对爆破过程中产生的倒塌物、爆炸物导致买方厂房、管架、设备、设施损坏及人员伤害负责。
34、卖方应将不低于合同金额1.5%的费用用于施工现场防护、现场施工人员防护等措施的落实。
五、违约责任
1、买卖双方违反HSE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时,违约者应依经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2、发生事故时,双方均有采取措施阻止事故扩大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调查后确认的责任方承担。
3、买方违约或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买方承担全部责任,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卖方违约造成的事故,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买方因此而导致的直接损失。买方有权从应付给卖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其损失。同时,卖方应按规定向买方提告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因卖方工程质量或购买的原材料质量导致的事故,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卖方违反该条约定,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5、买卖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对卖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买方市场的资格。
7、因卖方不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方案不到位,现场交底不清楚,标识有误造成的事故,由卖方承担责任。
8、买方承担物料、气体的隔离措施不严密、物料泄漏所造成的事故责任。
9、由于卖方违章作业,遭成卖方人员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卖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买方可立即与其解除合同。
10、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人员受到伤害或财产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11、卖方承担不接受买方安全教育,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具,不服从买方现场安全管理、超指定区域、超时限作业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12、卖方承担由于自身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擅自动用买方设备、管线及其他设施而造成的各类事故责任。
13、卖方承担未进行不间断检测分析、不及时采取措施所造成的各类事故责任。
14、卖方承担车辆未按规定接受入场检查,超速、超载、超高、超长或未按相定路线行驶、不佩带合格的阻火器、各类设备、物料乱放、求经许可占用消防通道,未办手续进入易燃易爆区域所造成的事故责任。
六、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其解决方式与主合同的约定保持一致。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作为主合同的补充,与主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同等效力。如主合同期限因故变更,本合同期限亦随之变更。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买方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系双方之间因具体业务所签订的业务合同《》的附件之一,无需双方另将签订盖章,本合同自主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一、采购清单
。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响应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开标一览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响应方案
九、其他资料
一、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完成/提供(项目名称)物资,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如有);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响应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开标一览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响应方案;
(9)其他资料
……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6)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90日历日。
(7)同意供应商须知3.4.3条款中关于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采购邀请书/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
说明:本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情况,身份证扫描件及盖章二者必须齐备。身份证有效期过期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谈判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等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国徽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国徽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人像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人像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有效期过期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采购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月日
四、响应保证金(适用于保函)
(采购人名称):
鉴于(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实质性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供应商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
本保函在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四、响应保证金(适用于电汇)
(采购人名称):
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供应商文件的,或者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供应商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供应商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附:电汇(转账)回单扫描件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月日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如没有偏差,则在表中“正偏差/负偏差”位置填写“无”。
六、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1.开标一览表必须有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7、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款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款的要求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五)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八、响应方案
(一)、投标(响应)货物的介绍和主要技术资料
1.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特点
2.质保期
3.供货范围
4.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
6.产品的技术佐证文件,如技术白皮书、说明书、检测报告(国家认证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手册等。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二)、投标(响应)货物的服务
1.保证交货期的措施(必要时提供生产计划周期表)。
2.货物安装、调试。
3.供货范围内其它服务。
(三)、投标(响应)货物的其他证明材料
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本次投标(响应)的其他证明材料(根据评标标准和货物需求一览表编写)。
九、其他资料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气设备及配件选商项目 |
| 项目概况: | 1.1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气设备及配件选商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 1.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气设备及配件选商项目,为宁城甸子加油加气站及元宝山古山加油站采购LNG加液机、LNG潜液泵,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5 成交人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1.6分包及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项目单位: | 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 |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有类似项目的合格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提供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服务内容页、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 (3)供应商近三年内(2023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格式自拟)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处于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级和省级或自治区级“三商”黑名单惩戒范围之内(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或在冻结或暂停状态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失信积分累计达到8分及以上,且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5)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 无 。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凡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谈判文件获取。 4.2谈判文件售价2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4.3谈判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4投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投标人即报名成功,获得下载谈判文件的权限。未在报名截止前支付谈判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谈判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5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400 903 3175;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6 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 |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4715223635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其他: | 无 |
谈判采购文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气设备及配件选商项目).docx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气设备及配件选商项目
(采购编号:ZS-QCCF-H-2026-1043)
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08日
目录
第一章采购邀请书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
1.总则13
2.采购文件14
3.响应文件15
4.响应文件的递交16
5.开启响应文件17
6.谈判和评审18
7.合同授予20
8.异议20
9.纪律要求21
10.是否采用电子化平台实施22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
第三章评审办法23
第四章合同条款与格式28
第五章采购需求56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6
一、响应函5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1
二、授权委托书62
三、联合体协议书63
四、响应保证金(适用于保函)64
四、响应保证金(适用于电汇)65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6
六、开标一览表67
七、资格审查资料68
八、响应方案71
九、其他资料72
第一章采购邀请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气设备及配件选商项目采购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气设备及配件选商项目。
1.2采购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
1.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气设备及配件选商项目,为宁城甸子加油加气站及元宝山古山加油站采购LNG加液机、LNG潜液泵,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5成交人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1.6分包及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气设备及配件选商项目,为宁城甸子加油加气站及元宝山古山加油站采购LNG加液机、LNG潜液泵,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2预算金额:61.50万元。
2.3采购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2.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达。
2.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内蒙古赤峰市)。
2.6质保期:6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有类似项目的合格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提供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服务内容页、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
(3)供应商近三年内(2023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格式自拟)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处于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级和省级或自治区级“三商”黑名单惩戒范围之内(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或在冻结或暂停状态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失信积分累计达到8分及以上,且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5)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谈判文件获取。
4.2谈判文件售价2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4.3谈判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4投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投标人即报名成功,获得下载谈判文件的权限。未在报名截止前支付谈判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谈判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5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4009033175;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6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5.响应文件制作与递交
响应文件的制作
5.1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5.2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5.3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谈判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5.4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导出加密电子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的递交
5.5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谈判文件。
5.6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上传递交;
5.7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
5.8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9033175进行咨询。
5.9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详细投标流程见附件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远程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邀请书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平台上发布。
8.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天义路南段13号
联系人:***
电话:***
9.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邮编:010010
联系人:***
电话:***
邮箱:nmgzszb@163.com
10.投标保证金、标书费汇款地址
开户银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万正支行
帐户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0050111110100020137-000001
行号:313191001135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09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正文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2.3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根据项目特点和合规管理需要,结合下列情况,明确进行重点核查的异常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采购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响应文件异常一致。①极小概率或者完全不可能一致的内容在不同响应文件中同时出现;②响应文件澄清内容高度一致。(三)采购活动异常关联。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注册/经营地址相同、电话 / 邮箱/联系人一致;②不同供应商的计算机硬件信息(芯片批次号、硬盘序列号、MAC地址号)一致③不同供应商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硬件特征码、投标文件上传硬件信息(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MAC地址)、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招标文件下载IP地址等信息相同,视为串通投标,予以否决。(四)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参与采购活动,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出现前款第(二)(三)项的具体情形,评审小组、采购人应主动要求供应商作出解释说明,经核查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及中石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
| 1.7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 1.8 | 采购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1.9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其他要求: |
| 1.10.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第一章采购邀请书(或采购邀请书)、第三章评审办法或第五章采购需求 |
| 1.10.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
| 2.1(7)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 | 投标截止日前3天 |
| 2.2.2 | 采购文件澄清发出形式 | 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上发出 |
| 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其他: |
| 3.2.3 | 最高限价 | ☑无,本项目不涉招标控制价,供应商无需报价□有,最高限价。□包含税金□不包含税金 |
| 3.2.4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
| 3.4.1 | 响应保证金 |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接受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将保函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银行保函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开户银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万正支行帐 户 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0050111110100020137-000001行号:313191001135 |
| 3.4.3 |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 供应商出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所列异常情形存在串通、弄虚作假的,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 3.5(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
| 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1)资质条件: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有类似项目的合格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提供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服务内容页、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3)供应商近三年内(2023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格式自拟) |
| 3.5(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
| 3.5(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 近年是指:2023至今。应附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订单□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业主证明□其他材料: |
| 3.5(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口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 |
| 3.5(6)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 口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第—章“采购邀请书”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 3.5(7) |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无 |
| 3.5(8) |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1.2.3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口不需提供证明材料☑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处于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级和省级或自治区级“三商”黑名单惩戒范围之内(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或在冻结或暂停状态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4)失信积分累计达到8分及以上,且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5)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8)其他: 无 。 |
| 3.5(9) |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口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7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按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线下签字,把签字页扫描成图片插入word或WPS中,然后转成PDF格式导入“中招联合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工具,在“中招联合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工具中加盖电子签章(公章)。(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 |
| 4.1.1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供应商于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同时递交/上传商务技术标、经济标电子响应文件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2)主持人进行开标。(3)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对响应文件完成解密。(4) 主持人在供应商状态栏都显示“解密完成”后,主持人完成解封操作。(5) 开标结束 |
| 4.2.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见采购邀请书 |
| 4.2.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见采购邀请书 |
| 5.1 |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 是否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否☑是,开启时间及地点见采购邀请书 |
| 5.2 | 开启程序 | 采购人或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采购文件或澄清文件规定的时间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组织开启,所有供应商可以在线参加。供应商不参加网上开启的,视为接受开启过程及开启结果,且不得对开启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投诉。 |
| 5.3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 | 成交人为1家时,供应商不足的数量要求: 3 家。成交人为多家时,供应商不足的数量要求: 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时,可按以下处理:□继续采购□转变为直接采购方式☑终止采购 |
| 6.3.1 | 谈判轮次及谈判顺序 | 本项目不报价 |
| 6.3.2 | 选择谈判供应商 | 预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全部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选择方法: 通过初步审查 退还未被选择的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时间: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
| 6.3.3 | 是否允许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供应商参加后续谈判采购活动 | ☑否□是 |
| 6.6 | 是否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 ☑否□是 |
| 6.7.2 |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序和数量 | 是否排序:□否☑是数量:3家。 |
| 7.2 |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中国石油招标投标平台(https://www.cnpcbidding.com/?#/)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
| 7.3 | 成交原则 | ☑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其他: |
| 7.5.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
| 8.1 | 异议渠道 |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活动有异议的,应向异议受理联系人提出,联系方式见采购邀请书(或采购邀请书)。1)对采购文件的异议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2)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3)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
| 10 | 是否采用电子化实施 | 是,具体要求:1.此次采购采用电子化方式,响应文件以网上电子版文件为准。因供应商网络及操作等原因出现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能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文件开启继续进行,退还响应保证金。2.请供应商注意:为确保响应文件递交有效,对于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客户端编制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加密和上传后,确保显示确认时间,可打印回执,才视为成功提交响应文件。其它状态都是响应文件递交不成功,请供应商密切关注!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拒收。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由于网络带宽、众多供应商并发上载等网络因素造成无法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之前完成响应文件递交和验签事宜,建议响应文件递交参考采取以下方式:(1)使用良好的网络环境,确保足够带宽,特别是上行带宽。(2)由于电子化采购方式过程完全可以保证响应文件在开启前不会被解密,因此建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充分预留响应文件上传所需要的时间,尤其避免在接近截止期之前才开始上传响应文件造成的网络拥堵。(3)所有扫描件和图片等电子文件,使用合适的分辨率,避免过高分辨率造成文件过大。(4)建议证明文件根据采购需求扫描相关关键页,不一定对所有页做扫描,避免文件过大。5.建议供应商根据投标客户端提示要求上传对应证明资料,漏传、缺失、或未在对应评审项上传对应证明资料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11.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服务费金额:固定金额8000.00元。(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用银行电汇、现金、银行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万正支行帐 户 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0050111110100020137-000001行号:313191001135 |
| 11.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若供应商被列入内蒙古销售公司或上级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采购人有权自供应商被列入该黑名单之日起,视情况采取单方解除、终止合同或其他相关措施,由此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
1.总则
1.1采购方式
本项目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进行谈判采购。谈判采购是指同时与3个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经评审确定成交人的竞争采购方式。
1.2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1.2.1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书/采购邀请书。
1.2.2第一章采购邀请书/采购邀请书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2.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参与资格;
(5)在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供应商相互串通,妨碍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7)供应商与采购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中国石油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8)供应商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等对采购有影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务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
(9)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与采购活动、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加采购活动。
(10)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3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踏勘现场
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采购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采购预备会。
1.9分包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且接受分包的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内容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可分包内容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响应和偏差
1.10.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0.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提供的施工方案、技术性能指标、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0.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10.4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邀请书(或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与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响应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开标一览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响应方案;
(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采购活动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2)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第一章采购邀请书或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
3.2报价
3.2.1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含税价,报价中已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的税率、税额。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开标一览表中进行报价。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因素。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按采购需求的约定进行增加或减少。
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本项目的报价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响应保证金)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向除成交候选人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向成交人和未成交的其他成交候选人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发生违法失信行为等)。
3.5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9)的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采购邀请书(或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3.6响应方案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
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供货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供货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PDF主文件应清晰可辨,若因文件模糊、无法识别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视为响应文件存在实质性偏差,否决其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即时向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将予以拒收。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5.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市场供应情况确定是否公开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开开启响应文件的,开启活动应按本条规定进行。
5.1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启程序
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公布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响应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3递交响应文件的特殊情形
采购项目选择一家成交人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两家的,或采购项目选择多家成交人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采购人可选择终止采购或继续采购或转变采购方式。
6.谈判和评审
6.1评审小组
6.1.1采购人将组建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以及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谈判及评审工作。
6.1.4在谈判和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初步评审
6.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主要对响应文件的形式、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6.2.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2.3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评审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6.3谈判
6.3.1评审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轮次及谈判顺序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
6.3.2通过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且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预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的,评审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选择方法,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中选择预定数量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被选择的供应商不再参加后续的谈判活动,评审小组应对其进行告知;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其响应保证金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6.3.3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3.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参加该轮次谈判,但其仍有权参加后续轮次谈判采购活动。
6.4递交补充响应文件
6.4.1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等内容,但不得实质性改变评审标准或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评审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6.4.2评审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后,应要求供应商修改和补充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及要求相应地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即补充响应文件)。补充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并对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补充响应文件与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共同构成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者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为准。
6.4.3评审小组审查供应商补充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性进行评审。补充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评审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补充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该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评审小组应取消供应商的谈判资格并对其进行告知。
6.5递交最终报价(本项目不涉及)
评审小组在谈判中未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的,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评审小组修改和补充了采购文件的,评审小组应要求按照本章第6.4款规定递交了实质性响应的补充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6公开开启最终报价(本项目不涉及)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开开启最终报价的,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将在供应商递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并公布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6.7详细评审
6.7.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6.7.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7.3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均明显不合理的,采购人将终止谈判活动。
6.8特殊情形处理
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或递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数量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人数量相等时,采购人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决定继续或终止谈判活动;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或递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数量少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人数量的,采购人将终止谈判活动。
7.合同授予
7.1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采购人可对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成交候选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之一。
7.2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取公告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7.3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经对成交候选人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成交人。采购人已经公示成交候选人的,从公示的成交候选人中选择确定成交人。
7.4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或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向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告知成交结果。
7.5履约保证金
7.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提交时间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金额的5%。
7.5.2成交人不能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签订合同
7.6.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7特殊情形处理
因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成交人或组织重新采购。
8.异议
8.1提出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采购文件和候选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通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基本情况,包括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2异议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提出的问题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提出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做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进行反映。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8.3异议不予受理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不是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2)提起人不是潜在响应人、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3)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
(4)未按规定要求提供异议材料的;
(5)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
9.纪律要求
9.1对采购人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参与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参与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10.是否采用电子化平台实施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化平台实施,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11.2其他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审方法 | 成交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评价法☑综合评价法□其他 |
| 2.1初步评审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的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类似项目业绩 | 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有类似项目的合格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提供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服务内容页、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 | ||
| 信誉 | 供应商近年内(2023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格式自拟) | ||
| 承诺函 |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或在冻结或暂停状态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 ||
| 其他要求 | 符合采购公告3.2规定,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禁止情形 |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
| 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 ||
| 质保期 |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 ||
| 3.1评审价格计算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价格评审/调整标准 | |
| 3.1(1) | 详细评 审标准 | 是否进行加价评审 | □是☑否 |
| 3.1(2) | 增值税处理 | 本项目以评审后的☑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为评审价格进行评审。 | |
| 3.1(3) | 其他 | 无 | |
| 3.2 详细评审(综合评价法)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3.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 28 分技术部分: 72 分 | |
| 3.2.2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所有投标人有效最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 |
| 3.2.5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第一时,比较投标(响应)总价,此分项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响应)总价得分相同,依次比较技术指标及商务得分项。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写出评标报告,报送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3.2.2(1) | 商务评分标准 | 同类项目的业绩(20分) | 提供 2023年至今类似销售业绩,每提供1份得2分,最多得20分。注:1.列明销售业绩明细总表,注明采购单位、时间、金额、数量及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2.每份销售业绩需要提供采购合同或采购框架协议(框架买卖合同) |
| 产品技术(研发)中心(5分) | 设置有国家或省级政府/科技部门批准设立的研发机构:如技术中心、国家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专精特新小巨人、知识产权示范单位,五项全具有得5分,每少一项扣1分。 | ||
| HSE管理体系认证或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认证证书(3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或相对应的HSE管理体系认证)每通过1项得1分,最多得3分。 | ||
| 3.2.2 (2) | 技术评分标准 | 产品质量(17分) |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提供材料性能、产品质量证明材料,评审小组根据本项目需求,给予质量评价。1.参与谈判设备的材料性能、产品质量优良,配置合理完整,配套零部件完善,备品备件充足得[11-17]分;2.参与谈判产品的材料性能、产品质量符合要求,配置完整,配套零部件较好,备品备件较充足得[6-11)分;3.参与谈判产品的材料性能、产品质量基本符合要求,配置基本完整,配套零部件基本合格,备品备件基本满足要求得[0-6)分。备注:谈判文件在文字描述的基础上可以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材料性能、设备检测报告等相应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图片。 |
| 安装方案(15分) | 提供 LNG 设备安装实施方案,包含安装总体部署、施工工序流程、关键工艺控制、质量管控、资源配置、验收要点等;方案完整得[10-15],方案基本完整得[5-10),方案简略得[1-5),没有方案或较差不得分。 | ||
| 调试方案(15分) | 提供 LNG 设备指导上线调试方案,包含调试准备、调试总体流程、分系统调试步骤、故障处置、调试验收标准等,方案完整得[10-15],方案基本完整得[5-10),方案简略得[1-5),没有方案或较差不得分。 | ||
| 售后服务(10分) | 服务响应时间、故障处理时间、售后服务网点配置及内蒙古本地自有人员、车辆等信息、服务承诺、售后维修服务方案、流程、应急处理响应方案,方案优得[7-10]分,良得[3-7)分,一般得[0-3)分,没有方案或较差不得分。 | ||
| 现场培训(5分) | 提供承诺质保期内为谈判人免费提供现场培训,全年2次及以上得 5 分,少于2次不得分。 | ||
| 承诺到货时间(5分) | 投标人承诺供货期满足谈判文件的不得分,每提前1天供货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 质保期(5分) | 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得1分,最高得5分 | ||
1.评审方法(综合评价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初步评审程序
2.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以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评审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2.2.4最终报价(本项目不涉及)
本次采购,谈判后的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由供应商依照竞争性谈判情况填写,请供应商提前将最终开标一览表加盖公章备填,在接到最终报价通知后,将最终开标一览表填写完毕并扫描上传至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待所有实质性响应投标(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上传完毕后,采购工作人员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上统一开启最终报价、公布每位实质性响应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最终价格。
投标(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逾时不上传的,可视同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以首轮报价为准的评定。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3.1评审价格确定
3.1.1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以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
3.1.2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1.3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1.4最终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价格进行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开标一览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最终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最终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最终报价时,视同供应商最终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最终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最终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3.2详细评审(综合评价法)
3.2.1分值构成和评审标准
(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2评分。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汇总。评审小组对每个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进行汇总,计算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3.2.4排序。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4.评审结果
4.1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4.2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合同条款与格式
合同编号:
买卖合同
买方:
与
卖方:
本设备买卖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在赤峰市签订。
买方:
住所:赤峰市新城区天义路南段13号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0720109768H
法定代表(负责)人:
卖方:
住所: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负责)人:
买方和卖方以下合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合同标的及质量要求
合同标的
本合同的标的为
质量要求
设备的技术和设计标准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应满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产业标准以及合同及附件所规定的各项技术参数、要求和对产品技术性能的各项描述。
卖方应从生产商或指定生产商采购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标准及技术参数的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对设备的质量负责。卖方是代理商而非生产商的,应当提供相应生产商的授权销售证明。
卖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均为全新、未经使用,且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
卖方应保证本合同软件不存在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软件缺陷。如果发现由于非买方原因导致的设备软件缺陷,卖方应自费负责纠正该软件缺陷,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卖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设备明细及技术标准的约定。
其他约定:无。
设备包装
包装标准:本合同中约定的设备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设备必须使用适于陆运的原厂标准出厂包装。设备必须用全新未曾使用过的专用包装箱进行包装。包装必须坚固,适合远程陆运及多次搬运,适宜于长途运输,防湿、防潮、防锈、防蚀、防震荡。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包装应优先采取可循环、可降解或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由于对设备包装不当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充分致使设备损坏、丢失以致影响买方对设备的使用时,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降低价格(具体降低价格事宜,双方协商确定)或者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日内予以免费的修理、更换或补发货,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卖方应承担本合同第十八条约定的违约责任。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部分零件损坏、丢失以致影响买方对货物的使用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免费更换零部件,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卖方应承担本合同第十八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包括松散配件在内的所有包装箱应由卖方做出标记,注明合同号且应在包装箱的两侧显著标明下列内容:合同号、设备名称及件数、运输标记、收货人、目的地、箱号、毛重/净重、尺寸(长X宽X高)。此外,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操作指南等说明。
按运输中每个集装箱的特性及不同要求,包装还应标明“小心轻放”“此面向上”“保持干燥”等中文字样。
卖方应对包装箱内的每种配件和辅料进行标签,注明“备件”或“工具”,并注明合同号、箱号,如任何配件与设备分装,则该配件须注明配件名称、相应的设备名称及其在安装图纸的编号。
如果包装箱内设备较重或体积较大,卖方应在包装箱上用行业贸易中通用的运输标志标出其重心位置和起吊位置,便于装卸和搬运。
如果卖方供应的设备属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危险设备,则卖方应按国家有关危险设备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书面材料提交买方。
每个包装箱应由卖方附装箱单。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上述设备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
其他要求:无。
设备运输和保险
运输方式:本合同下设备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
货运信息:
设备发送地点:由卖方就近安排发货。
设备到达地点:
收货人名称:
装运时间:在接到买方发货通知之日起3日内装运。
卖方交货时间:在接到买方发货通知之日起10日内交货。
装运条款
双方确认,由卖方负责与承运人签订从装运地至目的地的运输合同。
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签订运输合同,确保设备从装运地按时运至目的地。
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改变约定的或通常的运输路线及运输方式。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改变约定的或通常的运输路线及运输方式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4款约定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安排接收设备。
卖方按照约定将设备交运后,为便于买方接货、卸货,在每批设备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二十四(24)】小时内,卖方应以电子邮件将该批设备的如下信息通知买方:货运信息、发货日期、预计到达日期以及承运人联系方式。
若其他运载设备按时到达装运地,买方未能按约定接货、卸货,买方承担卖方因此实际合理发生的滞港费、仓储费及其他相关必要费用。
由卖方支付全部运费,买方不再另行支付运费。
卖方自行装运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将设备运至目的地,并承担设备交付前的全部风险和费用。因卖方的原因导致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受损的,卖方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装运通知
卖方应于完成设备装运后8小时内发出装运通知,通知买方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发票金额、包装件数、毛重、净重、尺寸、运载工具名称、启运日期、单证号以及预计抵达目的地日期等。如有任何易燃品或危险品,均应在装运通知中详细说明。
如因卖方未按时发出装运通知造成买方无法安排通关和接收设备等相关事宜,买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和产生的所有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卖方应根据陆运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设备价格110%的全部险,保险费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保险期限应至少涵盖设备发运至买方签发《初检合格证书》的期间,买方不另行支付保险费。若卖方未按上述约定购买保险的,则货运相关的所有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设备交付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根据买方实际情况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卖方应保证全部设备成套发运,其特殊安装工具材料应与设备同时到货。
双方将共同对运抵设备到达地点的设备和技术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供货清单、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验收报告、原产地证明、产品说明书)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进行核对和查验,并将根据核对和查验结果共同签署到货证明。
本合同项下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将在卖方所交付的设备、材料和技术资料验收合格之日转移至买方。
在交付设备时,卖方应同时向买方提供设备出厂测试记录、质量合格证和产地证明,以及涉及该等设备安装、测试、运行等方面的技术文件。
如果卖方交付的设备未达到本合同中确定的数量,买方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设备或接受已交付货物,并要求卖方在特定时间内(最长不超过3日)补足交货不足部分。卖方之补足交货不足部分应被视作本合同项下的延迟交货,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设备交付地点为:
卖方分批交付设备的,卖方对其中一批设备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设备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有权就该批设备解除合同;卖方不交付其中一批设备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设备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有权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设备解除本合同;买方如果就其中一批设备解除合同,该批设备与其他各批设备相互依存的,有权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设备解除合同。
其他:无。
合同价款与支付
双方确认,合同价款采取以下第1种约定的计价方式。
(1)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明的设备单价即为本合同约定的设备单价。本合同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税率为%,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合同价款包括本合同项下设备及相关配件、辅件的价格、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以及安装及调试等为实现合同目的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2)其他方式:无。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更调整的,本合同的不含税价保持不变,含税价随之进行调整,已结算款项不调整。
双方确认,合同价款按如下第a项约定的方式支付:
分阶段付款的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共计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订金;
2.自全部设备终验测试合格,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如下文件后六十(6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
2.1.买方签发的《终验合格证书》;
2.2.注明付款金额的终验合格付款通知书;
2.3.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其他:/。
3.剩余的相当于合同价款5%的金额将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满12个月后且卖方向买方提供如下文件后六十(6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扣除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而应扣减的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如有)后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3.1.买方签发的无质量问题的证明类材料;
3.2.注明付款金额的终验合格付款通知书;
3.3.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其他:/。
其他付款方式:/。
当月单笔单次支付金额超过20万元的应使用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支付方式:付现50%,50%开具六个月“商信通”或付现5%,95%开具三个月“商信通”。
卖方提交单证的数量及内容应完整准确。如因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单证致使买方不能通关及接收设备,买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和产生的所有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项下的价款应以现金结算/商业汇票支付至卖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卖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开具发票所需买方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50400720109768H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天义路南段
电话:0476-8330977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松山支行
0605020509022301077
如果卖方的开户银行和/或账号发生变更,卖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买方相关付款期限30日前,就该变化书面通知买方。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买方支付相应款项,买方将不承担逾期付款的任何责任。
验收
买方将对卖方所交付的所有设备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备到达地点开箱验收,卖方应当派遣其检验员到现场参加开箱检查,其费用将由卖方自行承担。
在开箱验收的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有短缺、损坏或不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情形,双方应作详细的记录并签字。该记录应被视作买方向卖方提出减少合同价格、更换、修理、补充或索赔的有效依据。
如发现因非买方的原因导致的短缺、损坏或不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情形,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减少合同价格、更换、修理或补充。如卖方未能在交货期内更换、修理或补充合同设备,则被视为迟延交付,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更换,修理或补充设备所发生的所有运输费、风险和检验费用均将由卖方承担。
如果买方有合理的初步证据表明,设备不符合标准,买方有权委托公证、第三方商品检测机构(“商检机构”)对所交付的所有设备进行商品检测,对不符合标准的设备,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买方遭受的损失,买方所支付的商品检测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如果卖方不能在开箱检验日参加开箱检验,将被视为委托买方检验并认同买方单方开箱检验的结果,买方将有权单方开箱检验,检验的法律效力等同于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约定的双方检验。
如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有异议,应在收到索赔通知的7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卖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将被视为接受了买方提出的上述索赔要求。
买方有权在发现已交付验收合格设备的任何隐蔽性缺陷之日起7日内将该缺陷通知卖方。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免费纠正和更换该缺陷设备,卖方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损失。
验收过程发生纠纷的,由验收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其他:无。
安装、测试、初验、试运行及终验
一般规定
双方将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进度和分工进行从设备的安装、测试到验收的各项工作。
双方将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各指定一名代表负责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技术事务,其工作计划将由双方代表协商制定。当发现技术问题或就技术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代表应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协商解决。设计、安装、调试及验收期间的工作进度、发现的问题、每天的主要工作及解决方法均须记录在工作日志上。工作日志每天的记录将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双方保留一份。
测试和验收应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参数和标准并满足初验及终验验收程序及测试标准。
本条约定的初验和终验应由双方共同进行,如果卖方不能在检验日期参加检验,将被视为委托买方进行检验,并认可其检验结果。
因卖方的原因进行设备或部件更换、部件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部分设备或部件运出买方工作地维修和运回买方工作地的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如果上述检修及更换部件的工作在买方的工作地进行,卖方技术人员可以使用已交付的备件,但所有费用,包括备件费和人工费等将由卖方承担。同时,卖方应在最终验收结束前把与使用的已交付的备件相同的备件交还给买方。
初验
初验测试将根据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时间,在设备经安装、测试与开通并稳定运行后进行。除非买方另行同意与卖方共同确定初验测试的方案及其日期,初验测试的方案及其日期将由买方确定并通知卖方。
买方代表将于设备及服务初验测试合格后的7日内签发。
试运行及终验测试
设备的试运行期为自签发之日起的7日。如设备在试运行期发生运行中断,试运行期应在导致中断的事项得到排除后重新计算。卖方对买方在试运行期间按照操作手册进行设备的操作及维护应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
除本合同另行规定的情形之外,设备及服务的终验测试应在试运行期结束之日之后的7日内进行。除非买方另行同意与卖方共同确定终验测试的方案及其日期,终验测试的方案及其日期将由买方确定并通知卖方。买方代表将于设备及服务终验测试合格后的7日内签发。
如果初验/终验测试未能达到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全部参数和指标要求以及性能,卖方应负责在7日内解决存在的问题。自卖方针对性地更换了设备部件和解决了存在的问题之日起,未通过初验的可再次进行初验测试;未通过终验的,设备将重新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限届满后进行第二次终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再次进行初验/终验测试的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如因卖方的原因使得设备及服务经两(2)次初验或终验测试后仍未能通过验收,则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在此情况下,卖方应在接到买方关于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的30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本合同下的价款并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其他:无。
双方的权利义务
买方的权利义务
要求卖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时间、地点、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付设备。
卖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将设备交付收货人之前,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中止运输、变更到达地或变更收货人,由此而导致的运输或储存费用变动的,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要求卖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妥善包装设备。
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就卖方提供设备存在的所有瑕疵通知卖方,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赔偿、更换、修理或补充责任。
买方有权在设备出厂前派遣技术人员前往卖方工厂进行厂验或参与出厂测试。买方的上述行为并不免除卖方根据本合同及其附件应当承担的任何责任,并且买方检验人员届时对设备表示的任何意见,均不代表买方对设备质量的认可。
按约定支付设备价款。
买方有权委派代表入驻卖方工厂监督设备的制造。
买方除了有权按照本款(g)项的约定委派驻场监造代表,还有权委任作为买方的授权代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决定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事项,具体授权范围为: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和与本合同有关业务的沟通、协调工作。买方及买方的授权代表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对卖方及卖方的授权代表作出的意思表示对本合同当事人均无约束力。买方更换授权代表,应在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其他:无。
卖方的权利义务
按照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交付设备,并向买方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应按国家有关危险物品的运输规定进行妥善保管,作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签,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设备安全,避免环境污染。对于可回收的废旧物资(危险废物除外),由卖方回收利用。
应就双方约定的某种设备和备品备件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买方对该设备的必要使用量。
卖方保证拥有设备的完整所有权(对设备中涉及/包括的部分第三方软件,卖方已取得其权利人合法有效授权,并有权转许可给买方使用),卖方有权将设备及设备中涉及/包括的部分第三方软件出售/许可给买方并具有提供设备及安装、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本合同规定的履约能力。任何第三人不会基于所有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任何其他对设备的担保利益而向买方主张对设备的权利。并保证设备无任何偷漏税、走私、其他能够造成任何行政扣押或者司法冻结、查封的违法情况,否则卖方应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买方的全部损失。
卖方承诺,其出售的设备为全新的,适合本合同的目的并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
卖方承诺,其依据本合同向买方提供的全部文件、数据、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和有效。
卖方承诺,依据本合同向买方交付相关技术资料。
卖方应及时参加设备安装、调试后的验收。否则,由此而造成的设备不能按期投入正常运行的责任,应由卖方承担。
为了保证买方在购买设备后对其能够进行正确的操作、管理、保养、维修甚至是改进,卖方有义务向买方有关人员提供全面而良好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如买方委派代表入驻卖方工厂监督设备的制造,卖方应为买方驻厂代表的现场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卖方有权委任作为卖方的授权代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决定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事项,具体授权范围为:本合同范围内所有事项的沟通、落实工作。卖方应对其授权代表的行为承担责任。卖方更换授权代表,应在7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
其他:无。
质量保修
卖方保证对所提供设备提供保修。质量保修期为买方按照技术规范书、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就设备签发之日起年。
保修期内,卖方提供免费保修服务,不论是否因卖方原因,只要卖方提供的设备出现任何毁损、故障以及任何其他可能或者已经影响该设备的通常用途的情形,卖方均应在买方发出通知之后24小时之内予以响应,并负责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3日之内将该设备修复恢复使用。此外,卖方应负责在修理该设备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向买方提供替代设备或部件,以确保满足买方的正常使用,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起算。
若卖方未能按照前款约定及时开始或完成维修工作,买方可聘请第三方完成该等工作,相应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该等维修费用的,不足部分应由卖方承担。
在质量保修期结束后的7日内,卖方应协助买方完成对设备及设备的运行状况的全面检修,检修后确认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的,买方应在检修完成后的3日内,向卖方签发。
其他:无。
备品备件
卖方保证自签发之日起至少十(10)年内向买方提供买方所需的设备备件,卖方应对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数量提供建议,并保证该建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若卖方决定停止生产某种备品备件,应至少提前六(6)个月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买方,以使买方有机会购买足够数量的该种备品备件。
卖方保证其向买方提供的备品备件的价格将不高于本合同及其附件中规定的该备品备件的成交价,折扣率将不低于10%,或当时的市场优惠价,取三者最低价。
其他:无。
履约保证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向买方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签发之日后的【六十(60)】日止。履约保函应是由买方认可的中国境内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的一份受益人为买方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包括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
符合上述条件的履约保函的提交为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税费
主管政府部门依据中国法律和规定向买方所征缴的与本合同的签订及对设备的购买、占有及使用有关的税费将由买方承担并缴纳。
主管政府部门依据中国法律和规定向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卖方征收的所有税费将由卖方承担并缴纳。
主管政府部门向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卖方征收的所有税费,按照中国有关部门的规定,需要由买方代扣代缴的,买方将按有关规定从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中预扣并代扣代缴。
在中国境内外产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和/或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将由卖方承担并缴纳。
陈述、保证和承诺
双方陈述和保证:
双方依照其注册地法律合法设立和有效存续,并符合各项法律规定;
双方拥有订立本合同所需的必要授权和批准,且拥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每一义务,以及按照本合同规定管理其财产、资产以开展其业务的必要授权和批准;
双方已采取授权其订立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行动,且其在本合同上签名的代表拥有充分授权签署本合同并受本合同约束;
本合同构成该方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双方签署本合同或该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将不抵触其营业执照、内部规章或章程的任何规定,或任何政府部门或机构的任何法律、规章、条例、授权或批准,或该方为一方或约束该方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任何规定,或导致对前述各项的违反或违约;
买方特此陈述和保证:
拥有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资质;
将合理审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卖方特此陈述和保证:
拥有销售、运输、交付本合同约定的各类商品的资质;
将合理审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保证其向买方提供的所有商品不存在知识产权、商标争议,由此引起的任何争议,由卖方承担。卖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如适用);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买方的名称、商标、标示、商号、Logo等买方相关标记以及买方的相关资料用于其商业宣传及其他宣传。
如买方要求,同意配合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包括代理商资质,相关检验报告等)。
保密
双方同意,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其他商业、技术、管理及财务信息(合称“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保密信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另一方支付含税合同价款/%的违约金。如该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另一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
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在从对方获得前,一方已经掌握且对方不反对披露的信息;
1.已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但该等信息为公众所知是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除外;
2.一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依一方的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
本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履行完毕等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在发生上述情形下,双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
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及本合同终止后10年。
知识产权
卖方确认,卖方基于本合同的约定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是卖方合法拥有/或经合法授权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知识产权。卖方保证,卖方将采取措施保持上述权利的持续有效,并将积极地对侵犯卖方知识产权的侵权人采取各种反侵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司法和行政等公力救济途径、谈判和发送警告等私力救济途径打击侵权行为)打击对卖方知识产权的侵害,因上述软件的知识产权侵权引发的法律后果由卖方自行承担。
对于卖方拥有知识产权的与设备配套的软件,卖方保证在交付设备前或交付设备同时向买方提供由卖方签署的授权使用证明;对卖方不拥有知识产权的设备软件,卖方提供由拥有知识产权的厂商签署的授权使用证明。
买方将有权持续并不受干扰地享有和/或使用卖方向其提供的设备软件,且除本合同约定的应支付的设备款项外,买方不必就使用上述软件而另外交纳任何其他费用。
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软件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约定。
卖方承诺在本合同中所采用的和提供给买方所有和/或使用的全部软件、硬件设备以及技术、方法、手段中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买方因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享有和/或使用卖方提供的软、硬件设备以及相应的技术、方法、手段而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或因此涉入诉讼、索赔或其他司法程序,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卖方应按照本条款的规定处理并赔偿买方损失,同时应支付所产生的行政处罚罚款、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的损害赔偿金额以及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如果在上述(a)项规定的侵权纠纷中有关法院、行政机关和/或其他有权机构禁止买方继续享有和/或使用软件的一部分或全部,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使买方免费重新获得使用上述软件的权利;
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对上述设备软件进行修改或更换,使其满足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让买方使用软件不受上述禁令限制,并继续使用设备。
无论采用上述何种方式,或卖方与它方交涉的结果如何,卖方均需承担全部费用。卖方除应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应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双方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买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买方承担;因卖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导致侵权的,由卖方承担责任。
诚信合规
合同双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安全环保质量管理、经营活动与市场竞争的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诚信、合规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合同文件。
卖方(包括其关联方、代理商、供应商、服务商等,下同)声明,已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买方的直接母公司和/或最终母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cnpc.com.cn/cnpc/index.shtml)上阅知《中国石油诚信合规手册》内容,并承诺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遵守该手册阐明的诚信合规原则。
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或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不得为下述目的向任何国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款项和报酬:(1)影响国家工作人员以职务身份作出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国家工作人员对政府机构开展的工作施加其影响;(3)诱使或奖励国家工作人员做出不当行为或发挥不当作用。
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应确保其行为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商业惯例、行业准则及对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行事,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给予对方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任何好处,包括但不限于给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回扣;资助出国、房屋装修;免费提供通讯和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报销或承担旅游、宴请、娱乐健身等费用;给予就业机会等非财产性利益;(2)擅自与另一方工作人员就购销等事宜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任何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前述合规义务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流程,开展合规教育培训,落实违规责任追究;(2)确保在其账簿和记录中准确地记录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交易,以便真实反映所涉及的业务活动。收到另一方书面要求后7日内,任何一方应提供相应书面材料,证明其已采取相关措施。
如一方及其工作人员(简称“违规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规方整改,违规方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整改。因违规方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违规方应自行承担相关损失、赔偿、费用、罚金和罚款等,并保证另一方免责;同时,另一方有权视违规方违规程度同时或单独采取不同救济措施,包括要求违规方停止违规行为、要求违规方支付含税合同价款/%的违约金、解除合同等;违规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另一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间接向对方主动索取或接受任何好处,包括但不限于:(1)以任何形式向对方索要赞助、回扣,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收受交通和通讯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2)接受对方提供的房屋装修或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对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3)参加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婚丧嫁娶等活动;(4)在对方报销任何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5)向对方和相关单位介绍该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该方项目合同有关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同项目合同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提供服务和劳务等经济活动;(6)向对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商或要求对方和相关单位购买机电设备买卖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如一方发现另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应主动向另一方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其他约定:无。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人为)、雷击、雪灾、海啸、风暴潮、台风、泥石流、滑坡、瘟疫、流行性疾病等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暴动、恐怖袭击、罢工、内乱等社会事件及政府征用、征收、禁令等行为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3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60日以上时,双方应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在60日内协商不成的则任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当一方因上述原因解除本合同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通知送达另一方时本合同终止。
违约责任
在检验、验收和质量保修期内,如发现设备存在质量瑕疵或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根据买方的选择,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相结合解决上述索赔:
卖方同意退货并在收到设备后的30日内以合同约定的同种货币将价款退还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回设备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根据设备质量问题可能使买方受到损失的情况,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和/或在买方提出要求之日起7日内修补或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设备,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赔偿买方受到的全部损失,卖方应相应顺延所更换设备的质量保修期。
如卖方自接到买方索赔通知之日起7日内未做出任何答复,则视为卖方已接受买方提出的索赔。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因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过错方应按以下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继续履行赔偿责任/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除不可抗力外,如因卖方原因造成迟延交货,每迟延交货一(1)日,按迟延交付部分含税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的支付不解除卖方的发货/交货责任。如果卖方未能在约定的交货期内按时交货,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卖方还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如果迟延交货超过5日,则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买方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间的利息,利息按照当期一年期LPR的/倍计算,并按照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
6.若卖方未能在交付设备之前或交付设备时提供系统所有软件的知识产权授权许可使用证明文件,买方有权拒付货款直至卖方提供所有证明文件或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按延迟交货违约金计算方式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7.若买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金额、方式向卖方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迟延支付部分含税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买方承担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上限不超过逾期支付部分含税合同价款的50%。
8.买方有权从合同价款的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卖方应付给买方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其他:无。
合同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做出变更或解除。
因合同变更导致的合同价款增减,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处理;无相关约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的合同解除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9.买方解除合同条件: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卖方破产或因其他原因丧失清偿能力的。
卖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诚信合规条款的行为,对买方进行商业贿赂的。
卖方延迟交货超过7日的。
其他约定:无。
10.卖方解除合同条件:
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买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买方延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超过30日的。
其他约定:无。
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终止并不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的责任。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保证、保密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通知
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双方之间的通知均可通过传真、邮递、快递、电子邮件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以下地址:
卖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收件人:
联系人:
买方: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天义路南段
电话:
邮箱:
联系人: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1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1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出通知一方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投递对方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收到被通知一方阅后自动回执)的当日。
双方的通讯地址可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地址,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在变动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双方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已签收。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照其进行解释。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开始后7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a种方式解决:
15.向买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7.提交双方共同上级协调解决。
在诉讼/仲裁/协调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双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修改、补充及变更,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方为有效。该等修改、补充及变更的书面协议将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卖方执份,买方执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与任何第三方。
其他:无。
附件:
附件一:设备明细及技术标准
附件二:HSE合同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设备买卖合同》签署页】
卖方: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
买方: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
附件一:设备明细及技术标准
1.1.设备明细表
1.2.交付地点:
联系人:
电话:
附件二:HSE合同
HSE合同
卖方:
买方:
为了确保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的安全进行,确保买卖双方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事项(HSE)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名词解释
1、违法、违规、违章:指HSE合同当事人违反HSE法律法规,违反HSE规定、标准,违反HSE规章的行为。
2、事故:指在HSE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3、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人为)、雷击、雪灾、瘟疫、流行性疾病、海啸、风暴潮、台风、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暴动、恐怖袭击、罢工、内乱等社会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
4、健康、安全、环境例卷:指卖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施工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以及将该危险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的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与主合同一致。
2、项目内容:与主合同一致。
3、项目所在地点:与主合同一致。
三、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权利
1、对卖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
2、要求卖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和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规定及买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3、要求卖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HSE作业计划书、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并报买方审核。对卖方未制定安全方案和措施或虽制定但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形,要求卖方暂停施工。
4、对卖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处理。
5、要求卖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止卖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6、对卖方没有经过入场安全教育的施工作业人员,有权要求其停止在现场施工作业。
7、要求卖方维护好买方各种器具及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和器材,并有权对卖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监督。
8、有权对卖方工程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着装及特殊防护用品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
9、发生事故后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并对事故统计上报。
10、对卖方工程施工人员违反买方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并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处罚。
(二)买方的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负责对卖方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并对其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前进行安全教育。对卖方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卖方人员的体检情况等进行检查。
3、向卖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施工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并向卖方提供安全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负责对卖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项目、安全技术、作业环境、危险程度、应急方法的安全交底,并监督检查执行。
5、为卖方提供工程施工作业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环境与劳动条件,该作业安全环境应符合国家标准。
6、为卖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提供各类票证办理及审批手续。
7、对交给卖方施工的装置、设备由双方项目负责人进行设备交出的安全确认,并在作业票上签字。
8、如卖方施工的装置需现场动火,由买卖双方派专人负责监护。动火作业由买方标明地下管道、电缆等隐蔽工程的标高及走向,同时进行现场确认标识。
9、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10、保障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投入,足额按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及项目职业健康、环境保护费用。
11、其他根据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
四、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权利
1、对买方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2、在日常作业中,对买方违章强令卖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要求买方对卖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要求买方提供符合安全工程施工的安全条件和环境。在装置区作业,要求买方进行安全交底,提供有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状况数据。
5、要求买方为卖方办理各种作业票证和审批。
6、发生严重危及卖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卖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二)卖方的义务:
1、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买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根据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的需要,应编制以下安全文件:
(1)安全组织机构的组成及安全工作计划;
(2)安全教育与培训:
(3)现场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
(4)现场安全施工的协调:
(5)现场安全卫生与急救;
(6)现场运输与交通安全:
(7)高处作业与脚手架使用手册;
(8)用火作业与消防;
(9)起吊作业与防护;
(10)有毒有害作业与防护;
(11)施工用电安全;
(12)现场照明:
(13)粉尘作业防护和噪声防护;
(14)有限空间内作业及防护;
(16)防暑降温与防寒防冻;
(16)废料、废气、废水的处理和排放;
(17)安全施工措施;
(18)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19)其他。
3、根据买方要求针对工程施工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例卷或保证现场施工的安全措施方案,并报买方审批和备案,但买方审批不免除卖方的安全义务和责任。
4、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规、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买方的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要求,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接受买方安全部门的监督检查。
5、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监督体系,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现场作业要有专人负责安全。施工作业期间项目主要负责人在岗时间不得低于70%,同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变更。
6、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行为及时禁止,对重大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买方。
7、建立健全HSE应急、HSE信息上报制度,发生事故时,应及时上报给买方并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买方要求报告事故。
8、维护好买方所有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9、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法规、标准、技术等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进入现场施工的卖方人员、参加项目的工程师,以及工程监督、检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体检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并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卖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查到。
10、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买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11、卖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买方书面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如涉及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则相关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卖方招用分包离的安全责任由卖方承担。
12、卖方施工作业人员未接受安全教育严禁进入现场进行作业。
13、卖方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工器具。
14、卖方进入现场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证件、凭证;按程序逐级审批,安全措施逐项落实确认,作业现场必须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否则不许作业。
15、卖方进入现场作业的各种劳动保护、安全防护及消防器材应自备,临时借用买方的特殊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应及时归还、损坏要赔偿。
16、卖方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应在规定的区域内作业,未经买方许可不得超区域作业,不得擅自动用各种设备、阀门及管线。
17、卖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具,出入需服从保卫人员管理,节假日及夜间施工必须经买方同意。
18、卖方在场内的作业地点和工棚内禁止吸烟、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电褥子等非防爆自用电器。
19、卖方在地面开挖的井、沟、坑等处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在道路通行处应设防爆警示灯。
20、卖方在库站内作业必须服从所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指挥。
21、卖方在易燃易爆生产区域使用的临时电缆线中间不得有断头线,并要悬空以防水防漏电打火花。
22、卖方在生产区域施工作业严禁用铁器敲击现场设备和管线。
23、卖方在石化生产装置区内的所有动火作业都要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专人看护,动火作业许可证未经审批严禁动火、看护人不在现场严禁动火、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严禁动火。
24、卖方在装置内从事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许可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不落实或看护人不在现场者严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25、卖方在库站内动土必须办理动土作业票,占用库站道路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26、卖方在工程施工清理时严禁乱排、乱放、清理废弃物、可燃物。对废弃物应及时倒向指定地点。
27、卖方不得在生产装置中的高温设备和高温管线上烘烤衣物、手套和食物。
28、卖方不得用易燃液体物料擦洗工作服和擦洗设备及工具。
29、卖方严禁作业人员擅自动用买方生产中的设备或设施。
30、卖方所有机动车辆在库站行驶自觉接受门卫检查,要办证入场,佩带合格的阻火器,并限速行驶,严禁超速、超载、超抢会车。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现场耀区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1、卖方在库站使用的电叉车、电瓶车、农用车、专用机械等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带人。
32、卖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爆破器材、炸药进入买方库站后的运输和存放的安全管理负责。
33、若因卖方爆破设计内容、方案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卖方应对爆破过程中产生的倒塌物、爆炸物导致买方厂房、管架、设备、设施损坏及人员伤害负责。
34、卖方应将不低于合同金额1.5%的费用用于施工现场防护、现场施工人员防护等措施的落实。
五、违约责任
1、买卖双方违反HSE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时,违约者应依经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2、发生事故时,双方均有采取措施阻止事故扩大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调查后确认的责任方承担。
3、买方违约或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买方承担全部责任,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卖方违约造成的事故,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买方因此而导致的直接损失。买方有权从应付给卖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其损失。同时,卖方应按规定向买方提告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因卖方工程质量或购买的原材料质量导致的事故,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卖方违反该条约定,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5、买卖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对卖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买方市场的资格。
7、因卖方不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方案不到位,现场交底不清楚,标识有误造成的事故,由卖方承担责任。
8、买方承担物料、气体的隔离措施不严密、物料泄漏所造成的事故责任。
9、由于卖方违章作业,遭成卖方人员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卖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买方可立即与其解除合同。
10、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人员受到伤害或财产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11、卖方承担不接受买方安全教育,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具,不服从买方现场安全管理、超指定区域、超时限作业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12、卖方承担由于自身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擅自动用买方设备、管线及其他设施而造成的各类事故责任。
13、卖方承担未进行不间断检测分析、不及时采取措施所造成的各类事故责任。
14、卖方承担车辆未按规定接受入场检查,超速、超载、超高、超长或未按相定路线行驶、不佩带合格的阻火器、各类设备、物料乱放、求经许可占用消防通道,未办手续进入易燃易爆区域所造成的事故责任。
六、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其解决方式与主合同的约定保持一致。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作为主合同的补充,与主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同等效力。如主合同期限因故变更,本合同期限亦随之变更。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买方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系双方之间因具体业务所签订的业务合同《》的附件之一,无需双方另将签订盖章,本合同自主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一、采购清单
| 地市 | 油站名称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备注 | 单位 | 数量 | 招标价(元) | 总价(元) |
| 赤峰 | 宁城甸子加油加气站 | LNG加液机 | Q=3-80kg/min,双加液气动枪、双回气枪,双计量,双显。 | 流量计:安迪生 | 质保6年 | 台 | 1 | *** | *** |
| LNG潜液泵 | 绿源 | 功率≥22KW | 质保6年 | 台 | 2 | 120000 | 240000 | ||
| 元宝山古山加油站 | LNG潜液泵 | 绿源 | 功率≥15KW | 质保6年 | 台 | 1 | 105000 | 105000 | |
| 合计 | 陆拾壹万伍仟元整 | *** | |||||||
| 说明:1、以上报价含税,含运输、安装、调试,质保6年;2、本项目工艺管线由采购方负责进行安装;3、本项目以中标供应商2026年入围中石油区分公司协同集采物资时的成交价为最终结算价格。 | |||||||||
。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响应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开标一览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响应方案
九、其他资料
一、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完成/提供(项目名称)物资,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如有);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响应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开标一览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响应方案;
(9)其他资料
……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6)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90日历日。
(7)同意供应商须知3.4.3条款中关于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采购邀请书/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
说明:本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情况,身份证扫描件及盖章二者必须齐备。身份证有效期过期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谈判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等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国徽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国徽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人像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人像面复印、彩印或扫描在此位置要求轮廓清晰、字迹与印章等清楚可辨。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有效期过期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采购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月日
四、响应保证金(适用于保函)
(采购人名称):
鉴于(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实质性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供应商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
本保函在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四、响应保证金(适用于电汇)
(采购人名称):
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供应商文件的,或者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供应商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供应商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附:电汇(转账)回单扫描件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月日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序号 |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如没有偏差,则在表中“正偏差/负偏差”位置填写“无”。
六、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 1 | 质保期 | |
| 2 | 交货期 | |
| 3 | 交货地点 | |
| 4 | 备注 | 本项目包括设备费用、13%增值税、设备安装费(不含设备间工艺安装)、工艺安装指导、设备及系统调试费、培训费、运杂费(含一次到站接卸费)、质保期内服务费等全部费。本项目以中标供应商2026年入围中石油区分公司协同集采物资时的成交价为最终结算价格。 |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1.开标一览表必须有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7、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款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款的要求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物资名称 | |
| 规格和型号 | |
| 项目名称 | |
| 买方名称 |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 | |
| 备 注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五)主要人员简历表
| 姓 名 | 年 龄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 ||||||
| 职 称 | 学 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 工作年限 | 从事工作年限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 专业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八、响应方案
(一)、投标(响应)货物的介绍和主要技术资料
1.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特点
2.质保期
3.供货范围
4.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
6.产品的技术佐证文件,如技术白皮书、说明书、检测报告(国家认证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手册等。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二)、投标(响应)货物的服务
1.保证交货期的措施(必要时提供生产计划周期表)。
2.货物安装、调试。
3.供货范围内其它服务。
(三)、投标(响应)货物的其他证明材料
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本次投标(响应)的其他证明材料(根据评标标准和货物需求一览表编写)。
九、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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