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关于次氯酸水生成器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关于次氯酸水生成器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次氯酸水生成器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关于次氯酸水生成器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关于次氯酸水生成器采
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为做好次氯酸水生成器采购工作,充分了解市场产品、技术、价格
及供应情况,我院拟对次氯酸水生成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
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次氯酸水生成器采购项目。
2.采购用途:1台用于口腔科,可同时满足多台牙椅使用;1~2台
用于我院病区、公共区域环境物表及空气消毒,可消除卫生间异味。设
备同时兼顾院内日常消杀与野外应急演练使用。
3.采购数量:口腔科用设备1台;公共区域环境消杀用设备1~2台,
具体采购台数根据现场报价情况确定,并按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4.采购预算:单台设备预算限价为人民币5万元(¥***.00),
单台设备报价不得超出单台限价;超出单台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产品技术要求
1.设备须具备消毒产品相关资质(消证字)。
2.设备产出液体全部为次氯酸水,生产全过程不产生废水。
3.产出次氯酸水杀菌谱广,可杀灭细菌芽孢、真菌、病毒等。
4.产出次氯酸水pH值接近皮肤生理环境,无致敏性,无色无味,
对皮肤黏膜无刺激。
5.产水量:口腔科用设备不低于50L/h,且可同时满足多台牙椅使
用:公共区域环境消杀用设备不低于200L/h~500L/h。
6.供电:AC220V/50Hz;进水水压0.1~0.3MPa,进水为自来水
(带前置过滤)。
7.采用电解方式现场制备次氯酸水,原料为稀盐酸等和水,即产即
用,浓度可调节。其中稀盐酸应符合GB1886.9-2016《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食品添加剂盐酸》要求,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2022《生活
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电解法用水总硬度应小于25mg/L(以碳酸钙
计),以防止电解槽结垢、影响设备寿命。
8.在线监测:实时在线检测pH、ORP(氧化还原电位)、有效氯;
检测值不符合要求时应报警并自动停机保护。
9.功能要求:具备定量制水、定时启停、累计运行时长记录功能,
运行数据可存储并导出。
10.微生物杀灭指标: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
菌的杀灭对数值≥5.0,对白色念珠菌的杀灭对数值W4.0;可杀灭诺如
病毒、流感病毒等病毒。
11.金属腐蚀性:符合行业要求。
12.适用于病区、公共区域物表、空气消毒,可消除卫生间异味。
13,设备兼顾院内日常消杀与野外应急演练使用。
14.产品指标须符合WS/T10053-2026《次氯酸消毒液生成器卫生
要求》(该标准自2026年12月1日起实施):次氯酸水pH值在4.0~
6.5范围内,次氯酸和有效氯浓度应在标示中值±10%范围内,且不低于
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下限值,次氯酸浓度应占有效氯浓度的85%以上。
15.每升电解原料(稀盐酸)可制备次氯酸水不低于设备说明书标
示值。
16.设备应同时满足以下指标:工作环境温度5℃~45℃,相对湿度
不大于85%;连续运行2h内产出次氯酸水pH值波动不大于±0.5;电
极额定使用寿命不低于3000h;具备原料余量提醒功能。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须分别列明设备(机器)价格与耗材价格,其中设备
须按"口腔科用”和"公共区域用”两种规格分别报价,并按要求填报报价
表(见表1)。
2.报价须包含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税费及耗材等全部费用。
单台设备报价不得超出单台限价5万元,超出者按无效报价处理。公共
区域用设备的最终采购台数(2~3台)由我院根据现场报价情况确定,
并按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3.耗材指设备运行所需的稀盐酸等电解原料,供应商应一并列明耗
材规格、数量及价格。表1中耗材数量按"1升"填报,仅作为比价口径,
实际采购数量及价款由我院按合同约定另行确定。
表1报价表
注1:表中设备数量均按1台计,仅作比价口径(设备按单台报价比价,耗材按每升单价比价)。
公共区域用设备实际采购1~2台,由我院根据现场报价情况确定,并按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注2:表中耗材数量按"1升"计,仅作比价口径,不作实际采购数量;实际用量及结算价款由我
院按合同约定另行确定。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
2.所投产品具备消毒产品相关资质(消证字),能够提供产品资质
证明文件。
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推三年内具有两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消毒设备供货类),须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其合法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厂
家授权书。
5.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推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需提交的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响应函(含报价表及分项明细);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
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产品消证字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5.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复印
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厂家授权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报价文件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统一装订成册并密
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包装封面应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
名称及"报价文件"字样。未按要求密封或标识的,我院有权拒收。
六、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由报价分与技术商务分构
成,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1.报价分(60分)。其中口腔科用设备报价分20分、公共区域用设
备报价分20分、耗材报价分20分。各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得满分,其
他供应商按"该类最低报价÷自身该类报价×该类分值"计分。设备类以
单台报价为比价口径,耗材以每升单价为比价口径。
2.技术商务分(40分),按表2所列评分维度及评分标准评定(见
表2)。
3.综合得分为报价分与技术商务分之和。综合得分相同的,报价低
者优先:综合得分相同且报价也相同的,按报价文件递交时间的先后顺
序确定,先递交者优先。
4.评审小组由我院后勤保障部、纪检监察、财务、院感等部门人员
组成,依据本公告载明的评审办法独立评审。
5.评审结果在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
日。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后勤
保障部提出,联系电话:0471-6921317。
表2技术商务评分表
资质(消证字);②
设备产出液体全部为
次氯酸水,生产全过
程不产生废水;③
产出次氯酸水杀菌谱
广,可杀灭细菌芽
孢、真菌、病毒等;
④产出次氯酸水pH
值接近皮肤生理环
1技术参数响应20分境,无致敏性,无色
无味,对皮肤黏膜无
刺激;⑤产水量:
口腔科用设备不低于
50L/h且可同时满足
多台牙椅使用,公共
区域环境消杀用设备
为200L/h~500
L/h;⑥供电AC
220V/50Hz,进水
水压0.1~0.3
MPa,进水为自来水
(带前置过滤);⑦
采用电解方式现场制
备次氯酸水,原料为
稀盐酸等和水,即产
即用,浓度可调节
(稀盐酸应符合GB
1886.9要求,生产用
水应符合GB5749要
求,电解法用水总硬
度小于25mg/L);
⑧在线监测:实时在
线检测pH、ORP
(氧化还原电位)、
有效氯,检测值不符
合要求时应报警并自
动停机保护;⑨功
能要求:具备定量制
水、定时启停、累计
运行时长记录功能,
运行数据可存储并导
出;⑩微生物杀灭
指标:对大肠杆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
绿假单胞菌的杀灭对
数值≥5.0,对白色
念珠菌的杀灭对数值
W4.0,可杀灭诺如
病毒、流感病毒等病
毒;金属腐蚀性
符合行业要求;
适用于病区、公共区
域物表、空气消毒,
可消除卫生间异味;
设备兼顾院内日常
消杀与野外应急演练
使用;④产品指标
须符合WS/T10053—
2026《次氯酸消毒液
生成器卫生要求》:
次氯酸水pH值在
4.0~6.5范围内,
次氯酸和有效氯浓度
应在标示中值±10%
范围内,且不低于产
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
下限值,次氯酸浓度
应占有效氯浓度的
85%以上;每升
电解原料(稀盐酸)
可制备次氯酸水不低
于设备说明书标示
值;工作环境温
度5℃~45℃、相
对湿度不大于85%,
连续运行2h内产出
次氯酸水pH值波动
不大于±0.5,电极
额定使用寿命不低于
3000h,具备原料余
量提醒功能。全部16
项完全响应得20
分;每出现1项负偏
离扣2分,扣完本项
20分为止。
1.产品消证字证书、
检验报告等资质证明
齐全得5分,缺项酌
情扣分;2.自本公
2企业资质及业绩10分告发布之日起前推三
年内类似消毒设备供
货项目业绩,每项得
2.5分,本小项最高
得5分。
每标准单位原料(每
升稀盐酸等电解原
料)制备次氯酸水的
产量:达到设备标示
3原料折算产水量2分值且参评供应商中产
量最高者得2分,其
余供应商按产量比例
折算得分。
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
方案,针对电解槽等
核心配件、整机使用
寿命、整机保修时
4售后服务8分限、设备维修响应时
间等承诺综合评定,
最高8分:优6—8
分,良3—5分,
般0—2分。
合计40分
七、资料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7时前;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传真等其他方式)
3.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后勤保障部(呼和浩特市新城
区健康街11号);
4.联系人:张老师;
5.联系电话:0471-6921317。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询价结果将作为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应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我院签订书面
采购合同。合同价款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支
付,不设质量保证金。
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取消其
参与资格。
4.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为3日。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2026年10月9日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关于次氯酸水生成器采
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为做好次氯酸水生成器采购工作,充分了解市场产品、技术、价格
及供应情况,我院拟对次氯酸水生成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
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次氯酸水生成器采购项目。
2.采购用途:1台用于口腔科,可同时满足多台牙椅使用;1~2台
用于我院病区、公共区域环境物表及空气消毒,可消除卫生间异味。设
备同时兼顾院内日常消杀与野外应急演练使用。
3.采购数量:口腔科用设备1台;公共区域环境消杀用设备1~2台,
具体采购台数根据现场报价情况确定,并按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4.采购预算:单台设备预算限价为人民币5万元(¥***.00),
单台设备报价不得超出单台限价;超出单台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产品技术要求
1.设备须具备消毒产品相关资质(消证字)。
2.设备产出液体全部为次氯酸水,生产全过程不产生废水。
3.产出次氯酸水杀菌谱广,可杀灭细菌芽孢、真菌、病毒等。
4.产出次氯酸水pH值接近皮肤生理环境,无致敏性,无色无味,
对皮肤黏膜无刺激。
5.产水量:口腔科用设备不低于50L/h,且可同时满足多台牙椅使
用:公共区域环境消杀用设备不低于200L/h~500L/h。
6.供电:AC220V/50Hz;进水水压0.1~0.3MPa,进水为自来水
(带前置过滤)。
7.采用电解方式现场制备次氯酸水,原料为稀盐酸等和水,即产即
用,浓度可调节。其中稀盐酸应符合GB1886.9-2016《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食品添加剂盐酸》要求,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2022《生活
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电解法用水总硬度应小于25mg/L(以碳酸钙
计),以防止电解槽结垢、影响设备寿命。
8.在线监测:实时在线检测pH、ORP(氧化还原电位)、有效氯;
检测值不符合要求时应报警并自动停机保护。
9.功能要求:具备定量制水、定时启停、累计运行时长记录功能,
运行数据可存储并导出。
10.微生物杀灭指标: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
菌的杀灭对数值≥5.0,对白色念珠菌的杀灭对数值W4.0;可杀灭诺如
病毒、流感病毒等病毒。
11.金属腐蚀性:符合行业要求。
12.适用于病区、公共区域物表、空气消毒,可消除卫生间异味。
13,设备兼顾院内日常消杀与野外应急演练使用。
14.产品指标须符合WS/T10053-2026《次氯酸消毒液生成器卫生
要求》(该标准自2026年12月1日起实施):次氯酸水pH值在4.0~
6.5范围内,次氯酸和有效氯浓度应在标示中值±10%范围内,且不低于
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下限值,次氯酸浓度应占有效氯浓度的85%以上。
15.每升电解原料(稀盐酸)可制备次氯酸水不低于设备说明书标
示值。
16.设备应同时满足以下指标:工作环境温度5℃~45℃,相对湿度
不大于85%;连续运行2h内产出次氯酸水pH值波动不大于±0.5;电
极额定使用寿命不低于3000h;具备原料余量提醒功能。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须分别列明设备(机器)价格与耗材价格,其中设备
须按"口腔科用”和"公共区域用”两种规格分别报价,并按要求填报报价
表(见表1)。
2.报价须包含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税费及耗材等全部费用。
单台设备报价不得超出单台限价5万元,超出者按无效报价处理。公共
区域用设备的最终采购台数(2~3台)由我院根据现场报价情况确定,
并按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3.耗材指设备运行所需的稀盐酸等电解原料,供应商应一并列明耗
材规格、数量及价格。表1中耗材数量按"1升"填报,仅作为比价口径,
实际采购数量及价款由我院按合同约定另行确定。
表1报价表
| 序号 | 报价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 | 次氯酸水生成器(口腔科用,产水量 | 台 | 1 | ||
| W50L/h) | |||||
| 2 | 次氯酸水生成器(公共区域用,产水量200~500L/h) | 台 | 1 | ||
| 3 | 配套耗材(稀盐酸等电解原料) | 升 | 1 | ||
| 报价合计(元) | |||||
注1:表中设备数量均按1台计,仅作比价口径(设备按单台报价比价,耗材按每升单价比价)。
公共区域用设备实际采购1~2台,由我院根据现场报价情况确定,并按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注2:表中耗材数量按"1升"计,仅作比价口径,不作实际采购数量;实际用量及结算价款由我
院按合同约定另行确定。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
2.所投产品具备消毒产品相关资质(消证字),能够提供产品资质
证明文件。
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推三年内具有两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消毒设备供货类),须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其合法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厂
家授权书。
5.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推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需提交的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响应函(含报价表及分项明细);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
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产品消证字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5.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复印
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厂家授权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报价文件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统一装订成册并密
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包装封面应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
名称及"报价文件"字样。未按要求密封或标识的,我院有权拒收。
六、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由报价分与技术商务分构
成,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1.报价分(60分)。其中口腔科用设备报价分20分、公共区域用设
备报价分20分、耗材报价分20分。各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得满分,其
他供应商按"该类最低报价÷自身该类报价×该类分值"计分。设备类以
单台报价为比价口径,耗材以每升单价为比价口径。
2.技术商务分(40分),按表2所列评分维度及评分标准评定(见
表2)。
3.综合得分为报价分与技术商务分之和。综合得分相同的,报价低
者优先:综合得分相同且报价也相同的,按报价文件递交时间的先后顺
序确定,先递交者优先。
4.评审小组由我院后勤保障部、纪检监察、财务、院感等部门人员
组成,依据本公告载明的评审办法独立评审。
5.评审结果在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
日。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后勤
保障部提出,联系电话:0471-6921317。
表2技术商务评分表
| 序号 | 评分维度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对照以下16项要求逐项评审:①设备须具备消毒产品相关 |
资质(消证字);②
设备产出液体全部为
次氯酸水,生产全过
程不产生废水;③
产出次氯酸水杀菌谱
广,可杀灭细菌芽
孢、真菌、病毒等;
④产出次氯酸水pH
值接近皮肤生理环
1技术参数响应20分境,无致敏性,无色
无味,对皮肤黏膜无
刺激;⑤产水量:
口腔科用设备不低于
50L/h且可同时满足
多台牙椅使用,公共
区域环境消杀用设备
为200L/h~500
L/h;⑥供电AC
220V/50Hz,进水
水压0.1~0.3
MPa,进水为自来水
(带前置过滤);⑦
采用电解方式现场制
备次氯酸水,原料为
稀盐酸等和水,即产
即用,浓度可调节
(稀盐酸应符合GB
1886.9要求,生产用
水应符合GB5749要
求,电解法用水总硬
度小于25mg/L);
⑧在线监测:实时在
线检测pH、ORP
(氧化还原电位)、
有效氯,检测值不符
合要求时应报警并自
动停机保护;⑨功
能要求:具备定量制
水、定时启停、累计
运行时长记录功能,
运行数据可存储并导
出;⑩微生物杀灭
指标:对大肠杆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
绿假单胞菌的杀灭对
数值≥5.0,对白色
念珠菌的杀灭对数值
W4.0,可杀灭诺如
病毒、流感病毒等病
毒;金属腐蚀性
符合行业要求;
适用于病区、公共区
域物表、空气消毒,
可消除卫生间异味;
设备兼顾院内日常
消杀与野外应急演练
使用;④产品指标
须符合WS/T10053—
2026《次氯酸消毒液
生成器卫生要求》:
次氯酸水pH值在
4.0~6.5范围内,
次氯酸和有效氯浓度
应在标示中值±10%
范围内,且不低于产
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
下限值,次氯酸浓度
应占有效氯浓度的
85%以上;每升
电解原料(稀盐酸)
可制备次氯酸水不低
于设备说明书标示
值;工作环境温
度5℃~45℃、相
对湿度不大于85%,
连续运行2h内产出
次氯酸水pH值波动
不大于±0.5,电极
额定使用寿命不低于
3000h,具备原料余
量提醒功能。全部16
项完全响应得20
分;每出现1项负偏
离扣2分,扣完本项
20分为止。
| 2 | 企业资质及业绩 | 10分 | 1.产品消证字证书、检验报告等资质证明齐全得5分,缺项酌情扣分;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推三年内类似消毒设备供货项目业绩,每项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
| 3 | 原料折算产水量 | 2分 | 每标准单位原料(每升稀盐酸等电解原料)制备次氯酸水的产量:达到设备标示值且参评供应商中产量最高者得2分,其余供应商按产量比例折算得分。 |
| 4 | 售后服务 | 8分 | 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针对电解槽等核心配件、整机使用寿命、整机保修时限、设备维修响应时间等承诺综合评定,最高8分:优6—8分,良3—5分,般0—2分。 |
| 合计 | 40分 | ||
1.产品消证字证书、
检验报告等资质证明
齐全得5分,缺项酌
情扣分;2.自本公
2企业资质及业绩10分告发布之日起前推三
年内类似消毒设备供
货项目业绩,每项得
2.5分,本小项最高
得5分。
每标准单位原料(每
升稀盐酸等电解原
料)制备次氯酸水的
产量:达到设备标示
3原料折算产水量2分值且参评供应商中产
量最高者得2分,其
余供应商按产量比例
折算得分。
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
方案,针对电解槽等
核心配件、整机使用
寿命、整机保修时
4售后服务8分限、设备维修响应时
间等承诺综合评定,
最高8分:优6—8
分,良3—5分,
般0—2分。
合计40分
七、资料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7时前;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传真等其他方式)
3.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后勤保障部(呼和浩特市新城
区健康街11号);
4.联系人:张老师;
5.联系电话:0471-6921317。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询价结果将作为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应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我院签订书面
采购合同。合同价款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支
付,不设质量保证金。
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取消其
参与资格。
4.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为3日。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2026年10月9日
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