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F1500002026092901001001的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内蒙古兴安盟 发布日期:202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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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兴安盟 采购单位 大旗(科右前旗)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兴安盟科右前旗乌布林水库工程施工图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名称兴安盟科右前旗乌布林水库工程施工图设计
项目编号 F1500002026092901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 F150000202609290******1

无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卷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兴安盟科右前旗乌布林水库工程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科右前旗乌布林水库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已在内蒙古自治区水
利厅备案,招标人为大旗(科右前旗)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
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安盟科右前旗乌布林水库工程施工图设计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毛都苏木。
2.3招标规模:施工图阶段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
2.4招标控制价:以最终批初步设计批复勘测设计费中施工图设计分摊费用****%
。
2.5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F150000202609290******1标段名称兴安盟科右前旗乌布林水库工程施工图设计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水利工程-水工建筑;工程-勘察-测绘工程-工程测量
合同估算价以最终批初步设计批复勘测设计费中施工图设计分摊费用****%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主管
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
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适应本工程规模的能力;
(2)财务要求: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
(3)项目负责人: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
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
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根据内发改财
金字〔2025〕258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行
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进一步提升便企服务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内部
共享方面:依托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政府应用系统),通过接口共享方式为报
告使用部门提供专项信用报告的批量查询、下载服务。外部使用方面:在“信用中国
(内蒙古)”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蒙速办”(政务服务
网)和“蒙企通”服务平台网站开发设立专项应用报告专区,其专项信用报告可替代
无违法违规证明。
(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
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
格。
3.3其他要求:
(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由于在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
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等)是从“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
库”中获取的,建议潜在投标人及时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资信证明补充完善到主体信
息库中,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内
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2)本项目实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开标:①投标文件解密时限:投标文件实
行限时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投标文件未在时限内解密或无法解密(包括经过电子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后依然无法解密的情形),按放弃投标处理,由代理公司手动退回
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投标文件全部解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可提前结束,进入下一
环节。
(3)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4009980000、0512-58188511、0471-5332612
。
(4)招标文件的变更修改、澄清及补遗等相关函件,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
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
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上发布,各投标单位随时留意网站系统信息,如
有遗漏,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2日00:00至2026年10月16日23:59(北京
时间,下同),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
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02日09:30,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项目类别:水利工程,项目内容:兴安盟科右前旗乌布林水库工程施工图设
计;
7.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
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旗(科右前旗)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业监管: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
联系人:艾丽娅
联系电话:0471-5259526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
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
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
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招标人:大旗(科右前旗)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联系人:***联系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联系人:***电话:***
1.1.4招标项目名称兴安盟科右前旗乌布林水库工程施工图设计
1.1.5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毛都苏木
1.1.6项目建设规模工程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过鱼建筑物等组成,最大坝高为41.20米。水库正常蓄水位、汛期限制水位643米,死水位635米,防洪高水位645.94米,设计洪水位646.22米,校核洪水位646.42米。水库总库容9819万立方米,防洪库容2855万立方米,兴利库容4718万立方米。工程等别为III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永久性建筑物(沥青混凝土心墙砂砾石坝、混凝土重力坝、鱼道挡水部分)为3级,相应设计洪水标准***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30年一遇。
1.1.7项目投资估算131305.65万元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施工图阶段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施工图阶段勘察(2)施工图设计1)依据批复初步设计文件、初设概算、审查意见开展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大坝、溢洪道、输水建筑物、启闭机房、导流建筑物、进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3.1招标范围场道路、管理房、给排水、电气、照明、防雷、消防、监控、水保、环保专项施工图;边坡支护、基坑、防渗、安全监测设施施工图;土建、金属结构、机电、闸门、启闭机图纸。2)编制施工图预算、划分项目清单,满足财政评审、招标控制价编制需求。3)施工图送审、落实水利施工图审查机构意见、图纸复审,直至拿到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同步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修改意见。4)施工全过程现场设计服务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现场技术服务、设计变更编制及方案论证、变更概算编制;参与隐蔽、分部、单位、合同、竣工验收,到场提供设计代表,编制设计工作报告;配合安全鉴定、档案验收、竣工决算审计,提供设计资料。5)配套专项设计与技术文件施工招标用技术条款、图纸;闸门启闭机、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图纸与技术规范书;安全监测专项、水保环保施工图、管理区绿化总图。6)档案成果交付按照水利工程档案SL相关标准,提交纸质蓝图、CAD、PDF图纸、计算书、设计说明等全套资料,满足档案专项验收。
1.3.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竣工验收
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且所提交的成果报告应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审核管理部门的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1.1分包不允许
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12.3偏差不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针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如果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日形式: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之前发送电子版(澄清函或质疑函电子版应为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至邮箱。(发送电子版的投标企业应及时联系工作人员确认相关函件是否收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1241868305@qq.com所有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15天前以带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公布,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相关信息,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涉及项目概况、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公开内容的,招标人将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无需确认。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相关信息,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同本附表第2.2.2项要求一致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无需确认。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相关信息,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规定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合同期内,国家对增值税税率有调整的,按国家政策执行。
3.2.3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3.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不设标底。为防止哄抬标价,恶性竞争,招标人将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以最终批初步设计批复勘测设计费中施工图设计分摊费用****%①实际结算价=取费基数×投标报价费率②取费基数的确定:最终批初步设计批复勘测设计费中施工图设计分摊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如果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均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有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出最高投标限价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并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4.4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2024年度或2023年至2025年度;若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年份的审计报告。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3年至今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至今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4)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若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3签字和盖章要求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内蒙古自治区版)”生成的投标文件:①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②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名)之处,若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若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应将代理人签名制作成电子图片,在word中将签名图片粘贴在代理人签字的位置。
3.7.4投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内蒙古自治区版)”生成的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MGGCTF),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7.4投标文件的其他要求内上传。
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向招标人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具体份数以招标人要求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1.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内蒙古自治区版)”生成的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均为NMGGCTF)。2.签字盖章后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的完整版扫描件,格式为PDF格式,包括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3.报价部分的清单、计算附件等所有数据都必须是采用Excel链接格式;单价保留两位小数,合价保留整数(采用excel中的Round()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本:指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内蒙古自治区版)直接彩色打印、装订的投标文件,并在规定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再次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副本:指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内蒙古自治区版)直接彩色打印、装订的投标文件或正本的彩色复印件。电子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应一致,因内容不一致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记入诚信档案。
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在规定处加盖电子签名(包括签字、印鉴、单位公章)、生成后,加密成功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最终版电子投标文件。
4.2.1投标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网上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不予退还。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时限:投标文件实行限时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投标文件未在时限内解密或无法解密(包括经过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后依然无法解密的情形),按放弃投标处理,由代理公司手动退回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投标文件全部解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可提前结束,进入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5.1开标时间和地点下一环节。
5.2开标程序按系统生成顺序开标。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为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按照择优原则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按评分高低排序。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
7.7.1履约保证金/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的同时付清。如果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设计单位在签订合同前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分摊在相应单价中,不得单独列报。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中服务类取费费率规定执行(费率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2资格审查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0.2资格审查因投标企业自身原因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完整的以上资料,而导致投标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按无效标处理。同时评标标准所涉及的赋分证件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经主体信息库提交并授权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否则不予赋分。
10.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其投标将被否决,并将其行为上传至“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同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将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
10.4类似项目定义本招标文件所指类似项目为:水库工程勘察设计
10.5设计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采用,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设计方案编制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本前附表为本章正文的补充及修改,如就同一事项前后不一致以本前附表规定为
准,如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就同一事项
规定不一致,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
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1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1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有被依法认定的行
贿犯罪记录。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
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
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
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
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
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
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
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
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
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
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设计费用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设计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
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
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
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
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
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
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
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
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
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
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
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相关材料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
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
3.5.4“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
协议书(如有)扫描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计合同的相关
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
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
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
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
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
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
,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
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
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
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
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
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
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
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
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
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
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
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
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
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
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
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
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
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
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费率(%)设计服务期限备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
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招标的投标文件
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费率:%。
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招标人签订
设计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
的(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2.2.1分值构成(总分***分)资信业绩部分:20分设计方案部分:60分投标报价:2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招标人设定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而作无效标处理,不再参加评审。评标基准价=AX70%+BX30%,即评标基准价为招标控制价的70%与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的30%之和,A为招标控制价,B为有效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B值计算方式:当n(投标人个数,下同)<5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b。当5≤n<9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当9≤n<13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2个最高、2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当13≤n≤17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3个最高、3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以此类推)注: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视为无效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的投标报价的则不参与b及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值=投标人报价费率-评标基准价费率

综合评分细则如下: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0分)类似项目业绩(10分)近三年(2023年至今)承担过水库工程(含除险加固)的勘察设计业绩,有一项得2.5分,最多得10分(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人力资源配备及服务方式(10分)1.项目负责人除外,专业类别配备:水利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工程测量或测量、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以上4个专业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每个专业人员最多得2分;此项最多8分。2.项目负责人除外,配备人员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岩土)执业证书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3.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专业配备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不得重复得分。
2.2.4(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60分)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技术创新(35分)1)对本工程的认识深度得0-10分;
2)设计方案的完整可行性得0-10分;
3)总体设计思路及设计方案得0-15分。总体设计思路能切合工程实际,设计方案合理、经济,充分考虑了本项目特点、关键技术等问题的得11-15分;总体设计思路较切合工程实际,设计方案较合理、经济,基本考虑了本项目特点、关键技术等问题的得6-10分;总体设计思路不切合工程实际,设计方案一般,未充分考虑本项目特点、关键技术等问题的得0-5分。
项目进度安排(8分)1)设计进度及程序安排合理的得0-4分;2)明确设计关键点的得0-4分。
服务承诺(5分)对本工程设计工作做出承诺且内容合理、可行的得0-5分;
质量进度保证措施(5分)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及可操作性得0-5分。
组织管理、重点分析(7分)1)组织管理方案完整性及合理性得0-4分;2)针对本项目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得0-3分;
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投标报价得分(20分)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费率超出最高投标限价费率的投标人将被拒绝。以评标基准价费率为准,投标报价费率每高于评标基准价费率的1%(即偏差率大于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费率的1%(即偏差率小于-1%),扣0.5分。最多扣5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
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
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
和证件的扫描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
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
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
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
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
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
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
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
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2.5评标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各自
对有效标的各项评标因素进行打分,商务评委负责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技术评委
负责对技术方案进行评审,按算术平均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
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
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
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章为示范文本,以最终签订的为准)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
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
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3.工程内容及规模:。
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
5.工程投资估算:。
6.工程进度安排:。
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
2.工程设计阶段:。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联合体协议书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
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
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
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
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
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
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份。
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时 间: 年 月日 时 间: 年月日

第二部分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用
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设计费用清单、设计方案,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
分的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函件。
1.1.1.4投标函: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投标函附录: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函件。
1.1.1.6发包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
1.1.1.7设计方案:指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
1.1.1.8设计费用清单:指设计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费用清单。
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
1.1.2.2发包人: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设计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4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
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5项目负责人:指由设计人任命,代表设计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6分包人:指从设计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作,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3工程和设计
1.1.3.1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进行设计招标的工程。
1.1.3.2设计服务: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编制设计文件和设计概算、预
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或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1.1.3.3设计资料:是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设计服务范围与内容所
需要的资料。
1.1.3.4设计文件: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说明、图纸、图板、模型、计
算书、软件和其他文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
载体。
1.1.4日期
1.1.4.1开始设计通知:指发包人按第6.1款通知设计人开始设计的函件。
1.1.4.2开始设计日期:指发包人按第6.1款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写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1.1.4.3设计服务期限:指设计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设计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
第6.2款、第6.4款和第6.6款约定所作的调整。
1.1.4.4完成设计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设计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
1.1.4.5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
1.1.4.6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
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1.5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设计费用总金额。
1.1.5.2合同价格: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设计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的金
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
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其他
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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