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五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招标文件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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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 采购单位 | 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齐原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五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五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五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服务
2.批准文件:巴彦淖尔市农牧局文件《关于五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优化调整的批复》巴农牧局发〔2025〕420号。
3.建设内容:(1)财务决算:五原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务决算编制、审核,出具符合规范的财务决算报告(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依法审批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初步验收:组织开展五原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工作,编制初步验收报告,梳理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3)上图入库:按照国家及自治区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技术规范,完成五原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数据整理、录入、审核及备案。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五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服务财务决算标段、初步验收及上图入库标段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如有)(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2166520395@qq.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胜利办事处宏珠苑D3号楼08号门市
邮编:01510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6年03月21日至2026年03月24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
地 址: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世纪大道葵花广场南侧约40米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齐原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胜利办事处宏珠苑D3号楼08号门市
邮 编:015100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2166520395@qq.com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齐原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1日
附件:
招标文件初稿-财务决算标段.pdf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五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服务
2.批准文件:巴彦淖尔市农牧局文件《关于五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优化调整的批复》巴农牧局发〔2025〕420号。
3.建设内容:(1)财务决算:五原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务决算编制、审核,出具符合规范的财务决算报告(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依法审批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初步验收:组织开展五原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工作,编制初步验收报告,梳理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3)上图入库:按照国家及自治区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技术规范,完成五原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数据整理、录入、审核及备案。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五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服务财务决算标段、初步验收及上图入库标段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如有)(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2166520395@qq.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胜利办事处宏珠苑D3号楼08号门市
邮编:01510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6年03月21日至2026年03月24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
地 址: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世纪大道葵花广场南侧约40米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齐原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胜利办事处宏珠苑D3号楼08号门市
邮 编:015100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2166520395@qq.com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齐原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1日
附件:
招标文件初稿-财务决算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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